不知道你們談到聘金了沒,
如果你跟她老母說房子一樣登記你名字,共同持有,
可是聘金直接給XX萬,
不知道這樣能不能轉移她老母的注意力
如果她老母說房子還是要登記女生名字,
然後聘金一樣要XX萬,
你就只好......
等到女方肚子大,然後跟她老母說:
既然她前男友捧著房子車子等著要娶她,
那不然就請她嫁給前男友好了,
祝他們幸福
女的跟她老母同一陣營拿小孩威脅你,
她要的己經不是跟你一起的共同生活,
煩惱的不是養胎如何辦婚禮如何教養小孩了,
而是怎樣跟你要到房子,換句話說,她只想到她自己.
她沒有想到房子頭期款是你爸媽出的,
你己經說房子會是共同持有,房貸也沒要求共同負擔,
她跟她老母還是一直要求原本就不是屬於她的東西,
還說出不要就拿掉小孩這種話....
小孩還在肚子裡就當成談判的條件,出生後真的會愛嗎?
女生離開她的舒適圈,人又懷孕到一個陌生環境會很害怕我懂,
但不是用這種方法,她可以要求媽媽一起北上,
或想在高雄生完再去台北,
而不是一直跟你情緒道德勒索
不過我們都是局外人, 做決定的還是你,
只能祝福你們一切順利幸福
※ 引述《Trozy (藍)》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原Po
: 我很認真看完大家的意見
: 包括K大的意見我也很認同
: 懷胎10月何嘗不是辛苦呢?
: 要一位女孩從高雄嫁到臺北
: 未來會遇到的問題的確很多
: 人生地不熟、朋友、生活圈、婆媳關係
: 甚至帶著一個孩子
: 總總的不確定我都了解
: 也因為這樣
: 我早早跟家人說明白
: 1.結婚後不會與家人同住。
: 2.她上來之後我讓她適應環境,不急著工作。
: 3.產前、產後好好照顧身體就好。
: 4.家務事我從來不讓她做,結婚後也沒必要要求她。
: 5.她隨時想回高雄我就會陪她回去。
: 短時間內
: 我在台北的工作沒辦法改變
: 所以買房子在高雄真的只會造成夫妻的疏離
: 哪怕說的再多不介意
: 我也不捨讓她一人帶著小孩子
: 這些我都明白我也已經跟她講清楚
: 只是現階段
: 她(她媽?)
: 只想知道房子會不會登記在她名下
: 畢竟她們有提出這段話
: 「希望我以我的名義跟我父母講清楚
: 房子會登記在她女兒名下」
: 這句話的出現讓我頓時覺得
: 這場婚姻的重心
: 是不是偏離了我在意的事情
: 說真的房子是誰的名字並不重要
: 因為已經說明白也達成共識
: 頭期款我出
: 貸款共同負擔
: 只是現在女方的要求就是
: 1.先買房子才結婚。
: 2.房子要先登記女方名下。
: 3.以上兩點都有了才有得談。
: 再次謝謝大家的回應
: 我也希望我能給老婆、孩子
: 有個完整又幸福的家庭
: PS:
: 其實對方媽媽一直提到一件事
: 她過去的男朋友很愛她
: 雖然分手了但還是想挽回(很多年前
: 甚至告訴她媽媽說
: 只要我女友點頭答應
: 不論房子、車子
: 想要什麼都願意給她
: 只是這些都是對方男生請他父親出來說的
: 也因此吧
: 她母親才認為爲我應該婚前就把房子登記給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