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真的是我價值觀問題嗎?

作者: Justlan (så–µ)   2018-03-26 16:34:58
※ 引述《aspyn0710 (一二三)》之銘言:
: 剛上一篇有人叫女生出來性別對調一下,
: 我個人的情況剛好就是跟原po的例子性別對調,
: 我不知道原po男友的家境如何,
: 但我的話是男友家經濟狀況比較好,
: 無論有沒有男方家人的資助,我男友的購屋的可能性都比我大,
: 所以我們就講好,若是我們同住在他的房產裡,我會支付一筆金額作為房租,
: 但是我不需要共同持有,
: 因為講白一點,我也拿不出頭期款自己在北市購屋,
: 若是沒有和男友同住,我也是必須租屋,或者是回老家住我家人的房,
: 所以我不認為共同持有是應該的,這是起始條件的問題,
: 繳的起房貸不一定等於買的起房,
: 更何況以原po的狀況來說,
: 這個房子是父母買給原po的,男友更沒資格要求共同持有,
: 應該是先講道理再來談自尊心吧。
: 不過我覺得原po其實也可以換個角度想,
: 收了房租但不共同持有,不代表就是你欠他,
: 實際上要使用權就是要付費啊,
: 不過若是他原本就是不需租房,但為了跟你一起生活才想出這筆錢,
: 倒是可以把這筆錢存成結婚基金,
: 未來若是真的結婚了,在一起出錢購屋不就好了,
: 或者是把那筆錢用在養育孩子、家用等等費用也可以。
: 我是覺得,
: 出得起錢的那一方,在意的點通常不會是錢,
: 而是想佔人便宜,或是吃人夠夠的心態他們比較在意。
其實要結婚的兩個人住一起,用房租觀念也有點奇怪跟不公平,
不然不管男生女生的立場,
如果沒有房子的那一方,用想成付房租的想法拿來抵雙方共同的花費,
其實是吃虧的,因為變成沒有房子的那方要負擔房子擁有者拿去租屋的成本。
但是他享受不到置產可能帶來的收益。
所以既然要公平,
就雙方請務必拿出相等的付出來經營共同的家,
雙方拿出一樣的錢來付共同的花費,
但這條件可能是必須是雙薪家庭,並且雙方要求的生活品質是一樣的,不然我想很多人會
因為房租壓力影響到能付出的數字。
但是要講到公平,要扯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對於共同花費價值觀是否一致?
未來家事,小孩照顧等等,
其實還有的吵XD
而且有了這個疙瘩在,其實以後對於數字的計較,我相信是無法輕鬆釋懷……
如果你們原PO有結婚,
可以的話希望五年後再來分享後續!!!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8-03-26 16:59:00
不懂耶,難道在外面租屋也能享受到置產的收益嗎?而且買房通常不會小於20坪吧?商量好負擔一萬,難道一萬在外面能租到全新20坪以上房子?
作者: adapt ( ￾  N)   2018-03-26 17:01:00
因為也要考慮到對方可能本來不需要租房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8-03-26 17:04:00
是不是吃虧倒是要仔細計算 可能吃虧也可能得利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主張 把每個可能項目都提出來討論 EX1.無房者得負擔租金(畢竟原本你就得在當地租房 如果有其他狀況還可以談)
作者: Justlan (så–µ)   2018-03-26 17:06:00
因為沒結婚可能不用租屋,或者可以找到一起買房的另一半,直接用租屋想法抵花費實在見外跟太計較也太吃虧,所以要公平,就通通分開不是更好嗎?買房的那個人也是自住。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8-03-26 17:06:00
2.共用生活雜支 3.子女教育 之類的 單純的因為不喜歡租金一詞 而選擇"好啦 寶貝 那你支付生活費 我的房子一起住"就像前面先生負擔生活開支那篇推文:如果有個萬一 就慘了當然這種處理方式很市儈.資本讓人不舒服 婚姻是這樣嗎? 痾
作者: adapt ( ￾  N)   2018-03-26 17:09:00
前面先生負擔生活開支是因為老婆育兒留職停薪,不適合拿來舉例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8-03-26 17:09:00
請洽婚姻版 我是認為某方Cover久了 心生不滿有天會爆炸
作者: Justlan (så–µ)   2018-03-26 17:10:00
而且可能有人不想租屋想買房,不給參與買房硬要對方付相當於租金的花費我覺得也不好,所以用付出相同的觀念應該沒什麼爭議吧?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8-03-26 17:10:00
與其如此 倒不如開誠布公 當然過段時間可以調整如果兩人想來個"共築"愛巢夢是最好的 那就很簡單處理了那篇例子是來論證 生活費Cover太多 有個萬一怎麼辦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8-03-26 17:16:00
也不是不參與買房吧?就是要付出同等金錢啊!也不是要你一次付光,而且比起外面貸款可能還不跟你算利率。不然你去外面每個月一萬是買得到房?說白了還是想佔便宜
作者: adapt ( ￾  N)   2018-03-26 17:18:00
一起買房可以選擇地點、大小,住對方房子不行,這點也要考慮吧!而且對方可能根本不想買房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8-03-26 17:24:00
那就可以選擇付房租啊,房租多少也可以再討論。不然學我舅舅住老爸房子,水電費讓哥哥付,自己買的房子拿去租給別人,多聰明
作者: Justlan (så–µ)   2018-03-26 17:39:00
原po自住,硬要用男方本來就該付房租來給買房置產那方我覺得不妥,所以才說預期評估付房租概念合不合理,不如用雙方對於家的付出來判斷來的好!因為原po如果自己住,也沒有房租收入。甚至,房子租人,雙方再共同買一間一起負擔!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8-03-26 17:44:00
你說哪個原po啊?as不是自願提出要付房租嗎?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8-03-26 17:47:00
你付房租的時候會去靠北房東你分不到房產嗎......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8-03-26 17:51:00
推,這篇才是對的
作者: Justlan (så–µ)   2018-03-26 17:52:00
為什麼樓上認為誰一定要付房租?如果他沒需求呢?如果他想買屋不想租屋呢?所以用花費共分有什麼問題?如果房屋持有者認為使用者付費,那一起外面再買一間一人一半不就好了?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8-03-26 17:54:00
不然房貸成本會各種轉嫁==>喂,我付完房貸沒$了唷,剩下給你出。那另一半不就嘔死?又沒房還要承擔另一半買房後的生活花費買完房後生活花費也要公平才是。收房租概念也不對,人家本來也不想租屋啊,哪有房東硬要租自己人,然後自己人本來想租2000,被迫付20000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8-03-26 18:24:00
花費共分,就是把住房的隱藏成本排除在外啊,只要住在房子就是要花錢,除非你有一棟不需付房貸房租的地方可以住,而且一般來說都是意思意思收一點吧?如果自己想買一間屬於自己的房,或是已經有房,但因為和伴侶在一起所以只能住一間,那就商量好把其中一間租出去,收來的房租對半分。收房租就是其中一個分攤的方法而已,又不是不能變通,相信如果雙方薪資差很多,也不會要你全額負擔,只是覺得能減輕一下伴侶的負擔也好啊。
作者: s00135123 (我在高雄*天氣晴)   2018-03-26 18:46:00
這篇才是對的啊~推!其他篇不知道在說啥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18-03-26 23:15:00
本來就這篇才是對的呀,不要持分但是我不會希望另一半揹鉅額貸款壓鎖到我們的生活品質。生為一家人該有權要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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