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真的是我價值觀問題嗎?

作者: peacemoon (寧月)   2018-03-26 17:23:35
※ 引述《SpringLin (春春)》之銘言:
: 最近我買房了,是父母幫我付頭期,剩下自己貸款一個月將近5萬。
: 對我來說,這樣還負擔得起,只是可能近期沒辦法有其他多餘的消費,男友說不捨我這麼
: 辛苦,也想幫我負擔,反正以後結婚也是要一起住的。
: 我不願意,畢竟我覺得這種錢還是要分清楚,就算是結婚後我也希望都是我自己付完。
: 今天就為了到底要不要給他負擔一部分而爭執不下。
: 他覺得既然以後他也要住的就一定也要負擔一些,而且他看他的哥哥姊姊都是結婚前就跟
: 另一半一起存錢計畫,他也覺得人生就是要這樣。
: 但我們家一直以來給我的觀念是比較獨立一點,也造就我很討厭欠別人的感覺,平常絕對
: 拒絕被請客,一定各付各或者甚至我想付多一點。
: 今天房子的名字是我的,讓他負擔一部分的話就是有種欠他的感覺。今天又不是說我沒辦
: 法負擔,身為長女的我也不習慣這種依賴關係。尤其扯到金錢這種事更要分清楚。
: 我男友是希望之後共同負擔後房子登記共同擁有,但今天我爸媽願意幫我付頭期款是買給
: 我的,他們也表明不願意讓別人一起付這個貸款,就算結婚了也要分清楚這房子就是我的
: 資產。
: 因此我拒絕男友的合夥論,他就覺得這樣沒有共同為未來努力的感覺。而且今天為了頭期
: 款而拒絕登記共同擁有更是一種「有錢人」的姿態!= =+
: 一直跳針說有錢人才會這樣分清楚,一般人根本不會在意這種事,而是會一起分擔。甚至
: 爆氣說如果都我買的話他以後也不住。他也提姐夫的家人當初也有付一部分的頭期,但最
: 後登記在姊姊名下。所以誰付頭期跟登記歸誰一點關係都沒有。
: 我不知道我的觀念哪裡出錯了,我只是想金錢獨立點而已,想請鄉民指點迷津......
我們先樂觀地想像原原PO與男友的未來:
“總有一天會步入禮堂並住一起”的觀點,來看待現在的事件
(依男方說法是要住在女方現在買的這間)
有推文說,兩個人要在一起不要那麼計較
這我也是同意的,要是事事較真,那什麼都可以吵
不過現在的爭執點是房子,幾百萬、幾千萬的東西
不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幾百塊、幾千塊的生活雜支
有推文說,要計較就算清楚,以後生活開支、養兒育女各出一半
這我沒意見,但原原PO讓男友節省下的房租要怎麼算?
不是每個人都有規畫要買房子,那是個人資產
但維持生存的開銷是只要呼吸著就得要花費的
兩者混為一談適當嗎?雖然是我的話不會計較上述一人一半就是了
再來,沒錯,沒有人希望還沒結婚前就悲觀地想著會離婚
多少會讓對方覺得沒有被信任、被認定的感覺,很不安心
但是,的確不得不考量這個現實的問題
因為未來會怎樣誰都不知道,懂得保護自己並不是一種罪
不然歐美簽訂婚前協議書又怎麼會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另外,不得不承認現在年輕人如果收入不漂亮的話
要買一間自己的房子是很辛苦的事情
先不論貸款壓力大不大,光要拿出上百萬的頭期款就不簡單了
而原原PO的父母有能力資助女兒買房是很幸運的
但不表示還未過門的女婿有資格插手人家的資產分配權
作者: rabinson (何時無事一身輕?)   2018-03-26 17:31:00
不過好像男生出房讓老婆住,大家就覺得理所當然 ?
作者: otoboku   2018-03-26 17:33:00
一樓馬上放大絕哦
作者: wdclatin (wdc)   2018-03-26 17:49:00
一樓的,那些老公是找你靠北了嗎?遇到這樣的女人你大可不要娶啊
作者: abby9160 (Abby)   2018-03-26 18:08:00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18-03-26 18:24:00
推分析明理
作者: faberliu   2018-03-26 18:30:00
一樓 要不女生出房男生搬過來跟岳父岳母住啊!好像很委屈?
作者: knml (法師)   2018-03-26 18:52:00
一樓,現在女生的房,男生負責開銷當房租,反過來男生的房,當然要女生負責開銷啊,不然是自助餐喔?
作者: eighth (August)   2018-03-26 20:06:00
看過的大多都是婚後女生搬去男方原生家庭的房子,如果這樣很委屈的話也可以男生搬去女方原生家庭的房子住R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8-03-27 17:28:00
推你喔。我老媽就是容易被盧,導致禍延子女。如果我今天要跟對方結婚但我條件不好、自尊又太高,覺得這樣很恥辱,我也會採取你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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