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重度憂鬱症,已提離婚還該繼續下去嗎?

作者: blue1204 (Water)   2019-08-07 09:33:05
感謝各位。
男方答應離婚了,算是有個好結果。
作者: avogadro13 (紅與黑)   2019-08-07 09:35:00
胡說八道還交配權XDD王卫明了解一下 還在那邊扯問過律師沒證據告不成 你這不是廢話嗎哪個國家沒證據告的成的你告訴我性行為是義務在台灣也是好嗎很多離婚也是因為沒性行為判離的但是義務和你可以強迫是完全兩回事你硬要扯在一起 本來就是胡說八道更何況光是上海婚內強暴案例就那麼多你在這邊說是特殊案例? 果然造謠都免錢
作者: Sutter (哈囉你好嗎)   2019-08-07 09:44:00
哭到昏昏沈沈被內射都不知道?
作者: uccujoke (晴雨)   2019-08-07 09:55:00
百度三小 我還中元普渡呢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9-08-07 10:15:00
看了一下那邊的刑法條文,理論上沒有把婚內強姦排除但其實也沒有明確規定,這樣會造成實務認定上會很嚴苛的情況,王衛明案被告時間點是法院判準離婚雙方無意見但判決書尚未送達前,也就是事實上已經不是一般夫妻關係了,其實看到有資料提到長期分居、離婚訴訟期間、未完成結婚法定程序等都有可能成立強姦,你們如果訴訟還沒真的提的話,看起來希望確實不大的樣子其他看到*
作者: yaokut ( )   2019-08-07 11:02:00
法律有法律的邏輯,簡化成性行為是義務,是以訛傳訛的。沒性行為,有很多前提的,多半是因為那些前提而判離婚的。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9-08-07 11:16:00
法律其實沒有直接規定性行為義務啦,有直接要求的是頂多是同居義務這樣,性行為通常是被認定成婚姻生活的一部份這樣,實際上因為破綻主義入法的關係,只要鬧到無法維持婚姻生活法院都可以判準離婚,性生活圓不圓滿也是一個常見的參考點(而且很常被拿出來當打擊點)這樣...
作者: qwejoezxc33   2019-08-07 12:44:00
中國不意外
作者: lazxut (lazxut)   2019-08-07 13:02:00
中國法律不意外啊,怎麼有人不相信呢?
作者: jidou (廢人)   2019-08-07 13:28:00
我也覺得文章本身沒啥問題,上面罵得好大
作者: hellomotogg (你好機車)   2019-08-07 15:32:00
衛明是誰
作者: fd24449 (泡泡)   2019-08-07 15:44:00
所以某樓閉嘴了
作者: Ferrum (阿就鐵啊)   2019-08-07 16:33:00
不意外 微博上一堆被家暴沒被起訴還離不了婚的 還有好不容易能離了職員卻因爲當天是情人節不讓辦的
作者: avogadro13 (紅與黑)   2019-08-07 16:50:00
你可以查詢婚姻強姦 中國判例非常多的如果硬要說沒法律處理的案例 台灣可也多得很事實上某樓說的更精準 硬要化約成性行為太單一但事實上台灣和中國都有因為無性生活而離婚的也有因為婚內強暴而判離的然後自己說了一個問過律師要人百度你如果真的會百度 就不會有這種貽笑大方的說法再來了 請問你問的是那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我看八成也胡扯不過我知道ptt風氣就是說中國不好 也不意外只能說你利用這點譁眾取寵而已 騙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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