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88201改判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21-08-16 17:30:32
【主 文】
使用者st88201經來信溝通之後,決定從本來的180天並且文章退回
改判成水桶180天,並且退文消除
【備 註】
其實這個要桶不桶也沒這麼容易決定
本版從來不缺少打著分享的名義有意無意洩漏很多資料
讓鄉民去肉搜 你要說這樣沒罪嗎? 這也說不過去
我的意思並不是在說原po是這樣的人
只是這東西並不是這麼簡單的說他有沒有,他沒有那沒事了
事實上第一篇文提到的一些線索也很快引發板友們熱情搜尋
從最後的結果來說 不管原po這個行為開始的目的是甚麼
他最後的結果就一定會導向這個
還是我們乾脆直接不要管這種熱搜
你們愛怎麼搜怎麼搜
哪天你們的姓氏 工作 學歷 經歷被幾乎揭露的方式 "暗示"出來
然後照樣全數無違規
總之現在就是文章不再退回,但有礙於肉搜嫌疑所以水桶這個判決維持
以上
※ 引述《ChenDao (陳到字叔至)》之銘言:
: 【主 文】
: 使用者st88201違反板規D2,水通180天文章退回
: 【違規節錄】
: >108276 爆 8/09 st88201 □ [討論] 是太多疑還是遇到渣男
: ┌─────────────────────────────────────┐
: │ 文章代碼(AID): #1X4B7rVE (Boy-Girl) [ptt.cc] [討論] 是太多疑還是遇到渣男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28484085.A.7CE.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板 規】
: D.嚴重違規:水桶半年起跳,文章刪除+退文(無法退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 2.未經同意公佈他人隱私,不限形式,馬賽克亦同。
: 【紀 錄】
: 08/16/2021 16:20:51 ChenDao 暫停 st88201 發言,期限為 180 天
: 理由: d2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1-08-16 17:34:00
沒記錯的話第一篇大家罵爽而已頂多指出可疑點,真的有找到人是到女學生姓氏注音出來後,結果桶第一篇?
作者: kmtboxer (國民黨打手)   2021-08-16 17:38:00
好奇,那之前貓貓手保時捷boy在文中暗示女生ig 名稱怎麼沒事,還可以再繼續開分身到歐吐徵友勒
作者: bbbing (無)   2021-08-16 17:38:00
後面很多線索就是她代PO出來的,頂多再判決內修正文章編號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21-08-16 17:43:00
我一直以為ㄅ=寶貝 真的沒想到...簡單來說 男方跟板主檢舉了吧保時捷男案的女方沒檢舉 就沒事 何況一堆人喊戀愛了(誤
作者: Beersheep (一心不乱)   2021-08-16 17:45:00
浩然出來打球哦
作者: bbbing (無)   2021-08-16 17:45:00
如果他不是姓ㄅ的話就沒關係,可是他是啊
作者: stellatesng (Stella)   2021-08-16 17:46:00
桶的滿不合理的 甚至男生曾用假名來認識我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21-08-16 17:48:00
這跟人家是不是用假名認識你沒關係
作者: BoBoLung (泡泡龍)   2021-08-16 17:49:00
很多人其實是支持公布渣男個資,在那邊假裝質疑判決XD這種根本就應該提議修改板規,而不是質疑判決啊= =(雖然我也不知道男女板要怎麼提議修改板規就是了)
作者: doS16 (賣萌可恥)   2021-08-16 17:50:00
就算只是要修正文章編號也是要做啊
作者: wingthink (蒼天的巴爾孟克)   2021-08-16 17:51:00
修改版規當然是版主自己想改就改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17:52:00
所以沒有明確指出原因 哪一段違反就直接說違反了 刪掉 共產黨嗎所以動機部分也是用疑似?不是無罪推定嗎? 現在版主直接心證說有疑慮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21-08-16 17:58:00
到底在桶什麼不懂欸
作者: Abbott821105 (Abbott)   2021-08-16 18:00:00
haha
作者: stellatesng (Stella)   2021-08-16 18:01:00
第一篇講出來多點的男女間正常交往的不合理處 撈出幾個女生出來指認 這樣還能被檢舉 版主真的處理妥當嗎? 讓人感受檢討受害霧
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2021-08-16 18:01:00
不過另外一個問題是要怎麼確定檢舉的是當事人?
作者: XDmoon (桃色狂想)   2021-08-16 18:02:00
可能帶著爸媽去給板主下跪哭嚎了啊
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2021-08-16 18:03:00
就算這樣也有點困難 因為能檢舉是PTT的ID暴露的是現實的人 這兩個要連結起來很困難吧所以如果要鬧要反串 我也可以說我就是當事人我沒有檢舉所以板主不能桶 板主要怎麼判定我說的真偽
作者: shhs1000246 ((′‧ω‧‵))   2021-08-16 18:06:00
作者: stellatesng (Stella)   2021-08-16 18:08:00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08-16 18:08:00
我很好奇如果性別對調,台男上來講某台女利用感情劈腿數人騙取金錢跟物質上好處,結果男的被桶也會有人出來抗議,還是充滿"哈哈跪舔魯蛇男還想公開人家隱私,活該被桶"的推文呢
作者: haggis (haggis)   2021-08-16 18:09:00
原po沒有說ID,版主是如何判定是”本人”檢舉的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08-16 18:35:00
所以是男方檢舉的麼 顆顆 那請版主公開統一標準吧只要有人可以肉搜得到都是違反隱私麼?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18:43:00
但她公布的是客觀事實啊 並沒有要引導人去搜尋112碩班 開雙逼的人不是滿街跑嗎所以陳述一個事件的始末被等同於搶東西??今天陳述事實 恰好因為受害人太多且內容都一樣 所以才能連結起來所以以後凡是年齡 學歷都不能述說?
作者: bndan (seed)   2021-08-16 18:48:00
給出ㄅ的 也是同一個人代PO..= = 推文是自動影分身判定逆?
作者: Porara98763 (上邪)   2021-08-16 18:53:00
講了一堆所以個資標準在哪?被人發現公開資訊有什麼問題
作者: kh930103 (shawn0103)   2021-08-16 18:58:00
大家有空看看上面版主的釋義,麵包被搶是犯罪事實,請問該案是犯罪事實為何?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18:59:00
今天一個人看路邊停停車格的人不爽去檢舉警察可以不受理啊 又不是收到檢舉就要硬安一個罪
作者: rootpresent (本禮)   2021-08-16 19:04:00
恩 希望我國憲法也可以這樣心證呢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19:08:00
然後先處罰 後修版規??不溯及既往原則呢???
作者: kh930103 (shawn0103)   2021-08-16 19:17:00
感謝版主親自驗證,邏輯和思考維度都是人生中很重要的能力,缺少了會很不方便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21-08-16 19:20:00
推版主 不論什麼原因都不該洩漏個資到能被肉搜出來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1-08-16 19:21:00
檢討受害者吧這,鄉民人肉是本事,這串我也有追,原文並沒有暴露什麼可辨識身份的個資好嗎你要當佛系板主也好幾年了,為了袒護一個渣男搞成這樣,還特別修版規保護渣男,何苦呢
作者: lomenade (煦)   2021-08-16 19:31:00
想知道洩漏個資標準為何+1 看原文根本資料很少,推文指路才知道
作者: hsiantinc (天這麼冷)   2021-08-16 19:32:00
無言
作者: pdf300ppi   2021-08-16 19:39:00
先射箭再畫靶
作者: mark0204 (Mark)   2021-08-16 19:52:00
你也可以等有法院判決再用版規啊...zzz...
作者: rosa0027 (roror)   2021-08-16 19:52:00
我覺得不該水桶 什麼叫引導肉搜 那我請問掉錢在路上叫引導偷竊嗎錢包露在外面叫引導搶劫嗎?要桶也不是桶第一篇吧 第一篇根本沒幹嘛
作者: tsuki0826 (口口口)   2021-08-16 19:55:00
無法認同,給的資訊這麼少說真的很難斷定是誰
作者: rosa0027 (roror)   2021-08-16 19:55:00
原po只是提出幾個疑點 版友提出自己的意見 原po沒反駁也沒證實 請問原po的責任是? 重點他沒做 不是結果問題
作者: strlen (strlen)   2021-08-16 20:01:00
人肉是本事 人肉錯人 你要負責嗎?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20:05:00
= = 那隨便一篇文也都能肉到人啊全世界那麼多人 一件事情 有相同經歷的那麼多啊 原po從頭到尾都沒有回覆從頭到尾都沒有回覆網友的肉搜就不是要引人去搜啊 文章真實性是另一個方面的任何人看文章本來就要自己判斷真實性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21-08-16 20:10:00
麵包不是很好笑今天是原PO去搶麵包麼?他頂多說哪邊有麵包沒有人再顧而已 別人去偷也算他頭上歐?
作者: strlen (strlen)   2021-08-16 20:12:00
所以老實講底下網友肉搜的通通都該桶一件事情 有相同經歷的那麼多 <- 你怎麼確定不是同一人多個帳號帶風向?
作者: Ripper (Jack the Ripper)   2021-08-16 20:12:00
覺得好像抓錯人了,st88201的文章其實沒有任何足以肉搜到當事人的資訊,記得是後來的某篇b開頭id回文才有明確暗示當事人剛滿30,大學是清大xx學院,台大xx碩士肄業,才被鄉民肉搜出來榜單的
作者: kh930103 (shawn0103)   2021-08-16 20:13:00
鐵匠製刀,歹徒買刀行兇,因鐵匠是兇器的製造者,因此鐵匠該罰,邏輯好棒棒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20:14:00
啊.. 原po那個帳號就沒有足夠資訊啊如果是多個帶風向 那是另外的課題啊事實就是原po的資料量不夠你質疑有其他帳號帶風向 是想莫須有嗎?
作者: pillooow (枕頭歐)   2021-08-16 20:16:00
搜索網路上公開資訊是要有什麼罪?第一篇文的推文我很認真的看了一半左右,沒看到有人有po出任何肉搜的資訊。既然要判就明確標出哪裡違反版規而不是什麼"最後結果一定會導向這個"的馬後炮
作者: wegblon (恢恢)   2021-08-16 20:16:00
那你自己也成為那個造謠的人了啊= =
作者: weiweilu (hey)   2021-08-16 20:18:00
原po根本沒有要洩漏 鄉民肉搜到主角 原po就被桶了??
作者: yakummi (水上)   2021-08-16 20:20:00
不過如果沒桶原PO而只桶肉搜的人,我猜結果也跟現在差不多 XD
作者: pink821209   2021-08-16 20:24:00
唉 ..只能說渣男一切都太惡劣了,才會讓鄉民受不了
作者: verna0608   2021-08-16 20:26:00
看來ㄅ家不簡單
作者: kh930103 (shawn0103)   2021-08-16 20:32:00
加工肉品含有微量亞硝酸鹽,因亞硝胺具致癌風險,因此加工肉品即刻下架不得販售
作者: grayalien01 (怕冷企鵝)   2021-08-16 20:34:00
版主真的好棒棒^^
作者: kh930103 (shawn0103)   2021-08-16 20:35:00
整串留言這麼多舉例,版主你有沒有辦法產生邏輯連結,並且試著去理解,這我們無法幫你
作者: fjuheadache (headache)   2021-08-16 20:56:00
你們是不是好朋友
作者: Ilovecats (~貓~)   2021-08-16 21:34:00
以後只要當事人被肉搜了,原發文者就要進桶嗎?
作者: denpa5566 (電波5566)   2021-08-16 21:59:00
他到底公佈了什麼個資?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21-08-16 22:47:00
沒想到在下去年十月就質疑的板規,到今天還在出包喔:https://pttweb.cc/s/Boy-Girl/1VY6Pbdrhttps://pttweb.cc/s/Boy-Girl/1VZCRmc1https://pttweb.cc/s/Boy-Girl/1X6d1Ecb 還有馬賽克亦同如果是三個字姓名全部都用XXX也合「馬賽克亦同嗎」?現行由板主ChenDao所制定的板規,無論相較於批踢踢全站的[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Fri Feb 20 16:57:00 2015):https://archive.is/2luBB 甚至現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民國104年12月30日修正):https://archive.is/12Lxf可謂有效地延緩(甚至保障)在批踢踢其他板的說謊者們,在Boy-Girl這個板用現行板規擋住揭謊者的方便法門呢!
作者: hcder4126 (hcder4126)   2021-08-17 00:19:00
原PO根本啥沒洩露資訊吧 那篇資訊根本找不到
作者: fuqi (a good fortune)   2021-08-17 00:45:00
...原po並沒有洩漏個資
作者: NVCat (在下魯宅)   2021-08-17 00:49:00
你邏輯這麼差 自己請辭板主好嗎強烈懷疑你故意爭議判決 引誘人肉搜ChenDao 先桶自己吧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21-08-17 01:19:00
目前本板掛名板主的有兩位,請問從現行板規公告至今,另一位板主到底對現行板龜有何意見呢?^^^^致歉:小的打錯字,是「板規」
作者: GodMuii (WOWhead)   2021-08-17 03:54:00
還在啊 等妳下來害
作者: tatlacz (說再見會不會太早)   2021-08-17 06:20:00
2沒壞
作者: rogergon ( Aquila)   2021-08-17 07:16:00
雙標仔,一堆幹這事你桶個最無辜的
作者: Doreen1010 (朵琳)   2021-08-17 07:45:00
整篇只看到一個XX在跳針
作者: hschian (hs_chian)   2021-08-17 08:35:00
這個就是一個噓~ 自以為是
作者: catyawned (打哈欠的貓)   2021-08-17 10:54:00
你被他爸媽下跪恐嚇了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21-08-17 11:06:00
「有礙於肉搜嫌疑所以水桶」請問由尊爵不凡的板主所訂的現行板規,有出現肉搜二字並定義嗎?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21-08-17 12:41:00
超扯 到底是被誰施壓啊
作者: rtyu2836 (容兒)   2021-08-17 14:56:00
引導人肉搜這也能扯 這不就跟我穿得少引導人來騷擾的破邏輯一樣? 扯到爆這種水準來當版主笑死人
作者: leftwalk (沃克)   2021-08-17 16:56:00
說實在你知道你自己在講什麼嗎XD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21-08-17 17:25:00
自己心裡有鬼才會說別人洩漏
作者: tatlacz (說再見會不會太早)   2021-08-18 00:04:00
朝聖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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