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

作者: zczcbbbzczcb (zack)   2021-11-20 15:55:47
※ 引述《BoBoLung (泡泡龍)》之銘言:
: ※ 引述《pigiori (科科)》之銘言:
: : 不要講得好像有追求送禮行為就會被告一樣
: : 大前提不用看?還好意思講什麼閱讀測驗
: : 哪個「正常男人] 會追求送禮到讓人害怕、影響正常生活的
: 我只能說,跟閱讀能力有問題的人溝通真難
: 我的原文明明有兩段,第一段是回前面有人說
: 「只有規定監視、尾隨、辱罵、傳訊騷擾」
: 我回他們說,不只這些,也包含追求和送禮
: 我什麼時候有說,只要追求送禮就會被告?
: 而我第二段,馬上就回來討論這個前提的問題
: 哪來「大前提不用看」呢?我明明就看了還質疑了
: 你不看我的質疑,還好意思說我好意思講閱讀測驗
: 我的質疑一直很簡單:這個標準太過主觀和恣意
: : → GimO: 這個要件其實與刑法的恐嚇罪相當接近了,要足使人心生畏怖, 11/19 2
2:
: : → GimO: 那台男到底在怕啥呢?當然啦,你拿刀恐嚇人或是送禮物送到讓 11/19 2
2:
: : → GimO: 人怕最大的差異就是禮物客觀上不具恐嚇效果,那你該想想行為 11/19 2
2:
: : → GimO: 要多噁心怪異才會讓人害怕了,那這種人還好意思講立法有問題 11/19 2
2:
: : → GimO: 喔?就是恐嚇罪無法處理這種情狀才需要這個特別法。 11/19 2
2:
: : → GimO: 看到罵這個立法的 我無條件判定是噁男 11/19 2
2:
: 然後這個根本胡說八道,根本就只是在混淆視聽而已
: 刑法恐嚇根本就沒有明文說「使人心生畏怖」好ㄇ
: 真的有「使人心生畏怖」的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 你自己去看看判決兩者的要件判斷根本完全不同zzz
: 不過也隨便,我其實也知道仇男仔不是閱讀能力低落
: 她們是只挑自己想要的看,不想看的就裝沒有看到
: 現在的問題明明就很簡單:有沒有誣告誤判?有
: 那要怎麼解決?法條規範盡可能明確不要空泛主觀
: 而現在的法條文字就是有問題,就事論事很難嗎?
: 扯說什麼女性受到暴力犯罪問題很嚴重關我屁事?
: 我又不反對立法保護女性,只是反對不嚴謹的法條
: 因為我擔心有心人士會濫用不嚴謹的法條傷及無辜
: 這樣就說我是噁男,我被害妄想,我仇女我也是ㄏㄏ
其實就是要台灣男性放棄對情感的追求,
跟日韓一樣,中層與底層擺爛、佛系(對感情)
高收入的就繼續爽,包養或享受倒貼
努力賺錢吧,不用管女人怎麼想也不用討好她們了,結婚?交往?不需要,認識都不需要
別人怎麼看不重要,罵你酸你不重要
爽是你在爽
至於無法爬上高收入的,好好享受生活小確幸吧打打手槍,多等幾年進入元宇宙
重點就是對異性無視,偶爾有倒貼的就順勢接受,降低風險,如果一直都沒倒貼的那就是
你的問題
作者: flutter8 (空)   2021-11-20 16:09:00
我覺得掌握不好自己的追求究竟是不是騷擾的人真的是躺平好了,對大家都好
作者: Belialdeng (風滿樓)   2021-11-20 16:15:00
麻煩男生開始保護自己女生也會比較輕鬆的
作者: osmanthusjo (觀念快扭曲了)   2021-11-20 17:37:00
無限上綱,拉同盟拉到日韓去了,到底認識幾個日男?我認識的日男也對女生相當好立個跟騷法就無限上綱到放棄感情追求了,真優秀
作者: sakurak0   2021-11-20 17:51:00
對你說的都對,我們選擇放棄就是廢
作者: GimO (Gimo)   2021-11-20 18:38:00
中肯
作者: pinkygirl (pinkygirl)   2021-11-20 18:55:00
魯蛇篩選法 連正常追求跟跟騷都分不清的 就被篩掉好了
作者: Mian1997 (免)   2021-11-20 23:59:00
其實女人語言暴力騷擾才是最多的現在又多了外勞換算成口水量的話估計已經淹沒了台灣還有天天到處造謠說你想幹她的,長的又黑又肥又醜,根本就是嚴重的侮辱
作者: eubrooke (Brooke)   2021-11-21 08:53:00
覺得跟騷法是爽了一堆自我感覺良好的XX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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