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約會等女友 最多等幾小時?

作者: Argos (Big doge is watching u)   2021-11-21 01:19:50
※ 引述《aperson1217 (生日快樂)》之銘言:
: 今天終於果斷分手了
: 直接斷交不聯絡
: 有人是因為伴侶很愛遲到 而分手的嗎?
時間觀念是最可以測試你這個人自不自愛的關鍵指標
真正自愛的人最珍視的就是自己的時間
因為錢可以再賺、女友可以再交
但時間沒了就是沒了
所以即使要浪費時間
也是要把時間浪費在自己想浪費的地方
而這絕不會是浪費在沒有時間觀念的人身上
即使連長輩也是如此
以下是我個人原則
非常態遲到
偶一為之
最大容忍度為10分鐘
有告知不可抗力事故可以通融但下不為例
常態遲到無正當理由
第二次只要讓我多等五分鐘這個約會就取消
沒得商量
以後不給約
要約請自己來我家找我
無論是朋友、情人甚至家人都是如此
很多人常在說的什麼愛自己
在這種地方沒辦法堅持原則
我想也不要妄想別人會尊重你了
作者: marktak (天祁)   2021-11-21 02:04:00
這倒沒什麼好講的 要人守時 先決條件就是有國家有憲法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11-21 08:08:00
可否請問一下,如果是親戚但有嬰幼兒要顧,約好之後對方全家遲到三十分鐘以上,我自己是覺得可以理解,想請問您對這種情況的看法?(同輩親戚約出去,對方家有嫩嬰或好動幼兒 無後援)
作者: dantaiwan (膽爺)   2021-11-21 12:07:00
謝主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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