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不懂的是,為甚麼後來大家都聚焦到警察有沒有執法過當,
而不是浩克大鬧超商以及襲警這個事件本身?
就有白癡律師跟白癡網友都認為他已經[無攻擊之虞],警察再打他就是警察自己也犯法了
那請問這些人眼睛是瞎了嗎? 都沒看到他那一身肌肉是不是? 也沒看到他還沒被上銬嗎?
所謂制服,就是要有上銬這個動作才算! 還沒上銬以前,警察再扁他幾下確認他沒反擊能力
了都還是合法的吧! 而且警察已經很遵守警械使用條例了, 看他[手無寸鐵]都沒開槍了
不是? 他唯一的[武器]就只剩下他的拳頭了,所以警察執法時都很符合比例原則了
像他這樣的肌肉男,3個警察都不是他對手了,何況當時才去2個警察.
而且認為警察執法過當,浩克好可憐的網友還佔多數呢
台灣就是因為這種人太多才造成這成了犯罪天堂!
他求婚還不順不是嗎? 搞不好女友還希望他被警察活活打死呢!
他女友的IG都沒寫警察執法過當了不是?
情緒管控差的人,就是這社會上的不定時炸彈!
在台灣當警察還真難當!
不懂為甚麼犯人再怎麼窮兇惡極都有人權?
再補個男女點: 要是朱男被警察打死, 女友連提分手都免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