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與同事聊到器官捐贈的問題,同事說死時身體被碰觸,
會引起痛楚及嗔心,以致墮於三惡道,我對這個論點持懷疑的態度
上網搜尋了相關法師說法,有同意也有不同意,如下連結:
https://tinyurl.com/yaf6xrg5
如果這個說法是正確的,不管生前做了多少善(五戒十善)
只要生前被惡人殺害,或命終後器捐或被人不小心踢到遺體,引起痛楚
不小心起了嗔心,這樣都要下三惡道,實在是無法說服我。
想請問各位師兄姐,是否有更好的說法或是相關經論之中有提到?
感謝~
補充k大提供的連結,最後之結論
https://goo.gl/QG61h4
結語
往生業的決定因素與順序各師所重不同,也許某種程度反應了業報複雜的特性,「影
響力較大者優先」應該是大家採用的共同原則,差別只在哪一類「影響力較大」的主張不
同。我們注意到《阿毘達磨概要精解》說,「近死業」是死前生起的一個「強力(有效,
potent)業」,《中觀論疏》說「臨終『猛利』業」、《中阿含171經》/《中部136經》
說「死時生邪見或正見相應心」,這都非泛泛的憶念或善惡念。至於哪一類業對往生決定
「影響力較大」,也許眾生有個別差異,難一體適用,像最早涉及的《分別大業經》就不
排順序。不過,或許除「重業」外,「經常慣行業」決定往生是比較普遍的,「近死業」
決定往生是特別的,而「過去業」決定往生則是更特別的。
P.S. 當然此結論也不一定是正確的,雖然我覺得這個說法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