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奧禪師 智慧之光 第一章:對禪修的常見誤解

作者: kevinsilver (Awareness)   2018-06-20 12: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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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奧禪師 智慧之光 第一章:對禪修的常見誤解
正定是否是禪修的必要條件
是否有必要培育八聖道分裡的所有八道分呢?
欲證悟涅槃的禪修者應該記得,在《轉法輪經》[3]、《大念處經》[4]及其他經裡所提到
的趣向滅苦之道都是具備八道分的,即從正見至正定。可見只有在具足所有八道分時,禪
修者才能達到滅苦的涅槃。
關於八聖道分當中的正定,佛陀在許多經典裡把它詮釋為初禪、第二禪、第三禪
及第四禪。這種教法稱為「殊勝義釋」(ukkaññha niddesa)或「中燈法」(majjhed
ãpaka)。殊勝義釋列舉作為修習觀禪根基的最佳定力;中燈法則是指九種定的中間四個
,即色界定(råpàvacara samàdhi)。當佛陀舉出四個色界定為正定時,分別處在色
界定上下兩邊的四無色界定與欲界近行定亦已包括在內,所以它真正的意思是指所有九種
定。
可見禪修者必須具備正定,如此才能夠修習觀禪與證悟涅槃。那些認為不需要修
定即能證悟涅槃的人,事實上已經從八聖道分中除去了一個道分,而只剩下七聖道分。每
位禪修者應該自己反省,試想只修七聖道分是否能夠達到涅槃?
如果要修戒定慧三學,亦即七清淨,禪修者首先需要修「戒清淨」(sãla
visuddhi),進而修「心清淨」(citta visuddhi)。《清淨道論》(第18章.節1)在
為心清淨下定義時說:Cittavisuddhi nàma saupacàrà aññha samàpattiyo.──
「心清淨是近行(定)及八定。」
八定(samàpatti)[5]即是四色禪與四無色禪。因此,為得心清淨的禪修者必
須致力於獲得近行定,或其中一個禪那,或全部的禪那。在獲得心清淨之後,他可以進修
「見清淨」(diññhi visuddhi)。
《阿毗達摩概要》[6](Abhidhammatthasaïgaha)裡提到:Lakkhaõa rasa
paccupaññhàna padaññhàna vasena nàma råpapariggaho diññhivisuddhi n
àma.──「見清淨是依特相、作用(味)、現起與近因(足處)辨識名色。」[7]
《相應部‧定經》(Sa§yutta Nikàya, Samàdhi Sutta)中提到:Samàdhi
§ bhikkhave bhàvetha, samàhito bhikkhave bhikkhu yathàbhåta§ pajànà
ti, ki¤ca yathàbhåta§ pajànàti, råpassa samudaya¤ca atthaïgama¤ca,
vedanàya samudaya¤ca atthaïgama¤ca, sa¤¤àya samudaya¤ca atthaïgama¤
ca, saïkhàràna§ samudaya¤ca atthaïgama¤ca, vi¤¤àõassa samudaya¤ca
atthaïgama¤ca.──「諸比丘,應修習定。諸比丘,得定之比丘能如實了知。如實了知
什麼呢?即色集色滅及其因、受集受滅及其因、想集想滅及其因、行集行滅及其因、識集
識滅及其因。」[8]
在這部經裡,佛陀指示必須培育定才能如實知見:
一、色、受、想、行、識五蘊,即究竟法。
二、五蘊集,即無明、愛、取、行與業。
三、五蘊滅,即無明、愛、取、行與業的止息。
四、五蘊的生滅及它們生滅的因。
任何想要證悟涅槃之人皆應關注佛陀所說的這一段話,因為它指出了培育定的必
要性。如果禪修者依舊不培育定而修觀,由於沒有定力的緣故,他們:
一、 不能夠依據過去、現在與未來三世知見果報法(果報法)如何依因緣法而生,或因
緣法之滅如何導致果報法之滅。
二、 不能夠看到色聚,或即使能看到色聚,也不能分辨它們,不能破除密集,不能辨識
究竟色法。
三、 不能夠如實知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內外五蘊及它們的生滅。
因此,還不能知見這些的人,他們應該以恭敬心聽從佛陀的勸導培育定力。如此
,他們將能以三遍知圓滿地觀照五蘊,直到證悟涅槃。佛陀是如此教導我們滅苦的。
心清淨之剎那定
有人相信「純觀行者」(suddhavipassanà yànika)不需要培育定力,而且只
需以「剎那定」(khaõika samàdhi)即能直接修習觀禪。關於這一點,讓我們談談有
關純觀行者在「心清淨」階段的剎那定,以及止行者(samatha yànika)與純觀行者在
修習觀禪時的剎那定。
「止行者」已經證得禪那,所以已經圓滿了心清淨。若欲圓滿「見清淨」,他可
以進入任何一個禪那(非想非非想處禪除外),而從該禪那出定後,辨識尋、伺等禪支,
以及所有與止禪心相應的心所(cetasika),辨識它們每一個的相、作用、現起與近因。
過後,應辨識它們皆有「朝向目標(所緣)」之相,而視它們整體為「名」(nàma)。
接著應辨別:那些名法所依靠的心所依處色、心所依處色所依靠的四大、其他所造色。他
應辨識它們每一個的相、作用、現起與近因。(《清淨道論》第18章.節3)
然而,若止行者不想先分別名法,而想分別色法,他即應依照純觀行者所採用的
方法修習。純觀行者修見清淨的方法如下:Suddhavipassanàyàniko pana ayameva và
samathayàniko catudhàtu vavaññhàne vuttànam tesa§ tesa§ dhà
tupariggaha mukhàna§ a¤¤atara va mukhavasena saïkhepato và vitthàrato v
à catasso dhàtuyo parigganhàti.──「純觀行者,或上述的止行者,依『四界差別
篇』[9]中所述的各種方法,簡略地或詳盡地辨識四界。」(《清淨道論》第18章.節5)
「觀禪」是由兩個部分組成,即色業處和名業處。這兩者也個別稱為色攝受(råpa
pariggaha)與非色攝受(aråpa pariggaha,即名攝受)。《中部註》與《分別論註》
[10]中提到:Tattha bhavagà và råpakammaññhàna§ kathento saïkhepa
manasikàravasena và vitthàra manasikàravasena và catudhàtuvavaññhàna
§ kathesi.──「在這兩者之中,色業處是指簡略地或詳盡地分別四界。」(
Sammohavinodanã para.1218; M. com. 1. p.280)
上述的指示顯示,佛陀教導純觀行者及欲以分別色法為先的止行者先簡略地或詳
盡地修行四界分別觀[11]。若禪修者依照佛陀的教法修習,它即會帶來最大的利益。
佛陀在《大念處經》(Màhasatipaññhàna Sutta)裡教簡略法時說:Puna
capara§ bhikkhave bhikkhu imameva kàya§ yathà ñhita§ yathà paññhita§
dhàtuso paccavekkhati, `atthi imasmi§ kàye pathavã dhàtu àpo dhàtu
tejo dhàtu vàyo dhàtå'ti.──「諸比丘,比丘觀察此身無論是處於任何姿勢,都
只是由諸界組成而已:『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12]
《清淨道論》進一步指示禪修者以智辨識骨、腱、肉與皮每一部分裡的四界,以
及重複地辨識它們一百次,一千次,或甚至十萬次。
《清淨道論》很清楚地提到,屬於四十止禪業處之一的四界分別觀,是能夠達到
近行定的禪法,意即必須修此業處達到近行定。《大疏鈔》[13]進一步提到:Tasseva§
vàyamamànasse na cireneva dhàtuppabhedàvabhàsàne pa¤¤àpariggahito
sabhàvadhammàrammaõattà appana§ appatto upacàramatto samàdhi uppajjati.
──「當他如此致力修行時,不久他就獲得定。在智的助力之下,他得以照見辨識諸界。
此定只是近行定,而非安止定,因為它以自性法(sabhàva dhamma)為所緣。」
該疏鈔又說:Samathayànikassa hi upacàrappanàbheda§ samàdhi§
itarassa khaõikasamàdhi§ ubhayesampi vimokkhamukhattaya§ vinà na kadà
cipi lokuttaràdhigamo sa§bhavati.──「沒有近行定與安止定的止行者,或沒有剎
那定的純觀行者,不會有解脫門(無常、苦及無我的觀智),也不可能證悟出世間法。」
在此,疏鈔使用「剎那定」一詞來形容純觀行者之定,而《清淨道論》則用「近
行定」,我們應該理解辭彙上的差異。關於辭彙的使用,疏鈔解釋說:Upacàrasamà
dhiti ca ruëhivasena veditabba§. appanàm hi upecca càri samàdhi upacà
rasamàdhi appanà cettha natthi. Tàdisassa pana samàdhissa samànalakkhaõ
atàya eva§ vutta§.──「所謂『近行定』者,由慣用義言(單詞),應如是理解。
行者已近行於安止故,於此並無近行定與安止定,於如是定之『同相性』而作如是言。」
[14]
當《清淨道論》說近行定為四界分別觀的最高定力時,它只是在做比較或因為類
似而用「近行定」一詞。只有接近禪那的定力才名為近行定,而由於四界分別觀是以自性
法為目標,所以是不可能證得禪那的,只能獲得定力與近行定相似的剎那定。疏鈔作者則
認為它應被稱為剎那定。
修觀禪時的剎那定
《清淨道論》說禪修者應在修完五種攝受之後才可修習思惟智及更高層次的觀智
,這五種攝受是:
一、 色攝受(råpa pariggaha)。
二、 非色攝受(aråpa pariggaha)。
三、 名色攝受(nàma-råpa pariggaha)。
四、 緣攝受(paccaya pariggaha):攝受今生名色的因緣法與果報法。
五、 世攝受(addhàna pariggaha):攝受過去世和未來世名色的因緣法與果報法。
觀禪的目標是名法、色法、因緣法與果報法,這些法亦名為行法(saïkhàra dhamma,
有為法)。如實知見一切行法為無常、苦及無我的智慧名為觀智。因此,欲從「道非道智
見清淨」開始培育觀智的禪修者,應先完成「見清淨」與「度疑清淨」,因為在上述兩個
階段裡所辨識的名色法及因果是觀禪的目標。如果連觀禪的目標都見不到,那又怎麼能夠
修行觀禪呢?
修習觀禪時,禪修者必須輪流觀照無常、苦、無我三相,一時於內五蘊,一時於
外五蘊,一時於色法,一時於名法(《清淨道論》第21章.節85-88)。《清淨道論》(
第20章.節6-7)亦指示在修「思惟智」和「生滅隨觀智」時,應觀照過去、現在與未來
十二緣起支的三相。修習觀禪時的定力名為剎那定,因為它不像在修習止禪時那樣可以持
續地專注於一個目標。
若欲有系統地修習觀禪,就必須以近行定或安止定(禪那)做為基礎。在此所說
的近行定是指修習四界分別觀或止禪所獲得的定力。只有如上述般修習觀禪時的定力才被
稱為「觀剎那定」(vipassanà khaõika samàdhi)。
請注意:若禪修者還未能見到色聚或個別名法,不能分別它們,不能辨別過去、
現在與未來的因果,不能觀照這一切法的三相,那他的定力不能被稱為「觀剎那定」。
再次簡要地說明:在培育定力時,純觀行者修習四界分別觀而達到的最高定力被
稱為近行定(這是他的心清淨),因為它與止禪的近行定類似的緣故,而疏鈔則稱它為剎
那定。當純觀行者以近行定來修觀禪,知見諸行法(有為法)時,其時他的定力名為「觀
剎那定」;當止行者先培育近行定或安止定作為心清淨,在出定後以觀智知見諸行法時,
其時他的定力亦名為「觀剎那定」。
應觀所有三相(三法印)
《清淨道論》中提到:某人先觀諸行為無常,然而只是觀無常是無法解脫的,因
為必須也觀諸行為苦及無我,所以他觀它們為苦與無我(《清淨道論》第21章.節88)。
這顯示只觀無常或苦或無我而已是無法證得聖道的;只有在輪流觀此三相之後,禪修者才
可能達到聖道。
把墮入有分誤為證悟涅槃
《清淨道論》(第4章.節32-33)裡提及禪修者在近行定時會有墮入有分的可能
性,它提到:「有兩種定:即近行定與安止定,心以兩種方式得定,即於『近行地』或於
『獲得地』。在此,心以捨斷諸蓋而於『近行地』得定,及以諸禪支的顯現而於『獲得地
』得定。這兩種定的差別是:在近行時諸禪支不夠強固。由於它們不夠強固,所以在近行
定生起時,心取禪相為目標後再墮入有分,就如同幼孩被人扶起站立而又屢屢跌倒在地。
但在安止定時的諸禪支是強而有力且穩固的。由於它們在安止定生起時是強固的,所以心
在中止有分流之後,可以作為善速行整夜整日持續不斷,就有如強健之人,定坐而起之後
,可以整天站著」[15]。
對於培育近行定或安止定作為修行觀禪基礎的禪修者,當他的定力已達到足夠的
程度時,如果他辨識四界就能見到許多極微細的「色聚」(råpa kalàpa)。他必須進
而依諸色法的相、作用、現起、近因分別每一種色聚裡的四界及其所造色。此辨別的智慧
即是「色分別智」(råpa pariccheda ¤àõa)。這時候,他已能親自透徹地以正見知
見究竟色法。
此後,他必須辨別每個生起的識與心所。這些識與心所組合稱為「名聚」(nà
ma kalàpa)。當他依諸名法的相、作用、現起、近因辨別每一種名聚裡的每個名法時,
其智慧即是「名分別智」(nàma pariccheda ¤àõa)。因此,若禪修者還不能如此辨
別色法與名法,他即未證得「名色分別智」(nàmaråpa pariccheda ¤àõa)。
如果禪修者還不能辨別過去與未來的名色法,他是不可能知見是什麼過去因引生了今世的
名色法,或是什麼現在因將會引生什麼未來名色法,所以不能說他已證得了「緣攝受智」
(paccaya pariggaha ¤àõa)。
如果禪修者還沒有證得這三智,他距離證得真實觀智就有如天空距離地面那麼地
遙遠,更別提知見聖道、聖果及涅槃。因此,禪修者應該認真看待《清淨道論》裡所說的
,即修習任何業處至近行定或相等於近行定之禪修者是可能會墮入有分的。如此一再地提
示,是因為有些墮入有分的禪修者自稱:「我知見無所有」或「所緣(目標)與觀照之心
都滅盡了」。他們誤以為自己已經證悟了涅槃,但事實上他們只是墮入有分而已。由於他
們沒有能力辨識有分心及其目標,所以他們說:「我知見無所有」或「所緣與觀照之心都
滅盡了」。
然而,如果能進一步培育緣攝受智,他們將能曉得那時候還是有有分心的存在,
而它們的目標就是前世臨死速行心的目標。只是由於有分心太微細及自己還不能辨別名、
色與諸因,所以禪修者並不能覺察到它。
在證悟無為涅槃時心識是不會滅盡的,因為必須有道心或果心緣取無為涅槃為目
標。唯一能夠暫時中止心識生起的時刻是在「滅盡定」[16](nirodha samàpatti)裡,
而只有擁有四色、四無色禪(八定)的諸阿羅漢與阿那含聖者才能證得滅盡定。所以,某
些禪修者所報告的「識已滅盡」或「心已滅盡」是不可能的事,也與證悟涅槃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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