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捉金銀戒的極少領域開緣與多數領域應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18-10-03 11:22:18
※ 引述《leo1984 (琉璃幻童)》之銘言:
: ※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銘言:
: 我一直講的都很清楚,我講的是【很多】而非指全部
: 你口中講的大部份,卻只是小眾新聞來誹謗整個佛教
: 你三度又在誹謗佛教
: 第一個你講比丘被詐騙案,有接觸過佛寺的就知道,大部份比丘是出家前就有事業有資

佛光山被詐騙案你要不要去查清楚?
兩個是比丘尼
從小就出家
你先查清楚再狡辯他們兩位從小出家就有八千萬資產吧
還有更重要,出家後已經沒有自產
你不要亂講出家法師可以有上千萬資產
依照戒律全部財產要充公,或是給俗家
你號稱有資產,是不是你自己說的謗僧?
: 第二個,公益的基金會,法律規訂要以明確甲方作為代表,也就是不能掛假名讓第三方

為何不掛在家眾為代表?
: 第三個,你講的根本就是在家居士,根本不是僧人,然後你還故意用入門弟子這種似是

: 明眼人都知道,你千方百計要誹謗佛教
第三個中台山事件
你要不要去查清楚了解?
見藏法師還沒還俗之前,有沒有盜取國土被起訴?
說實在話
你對現行台灣的佛寺金錢處理方式還有房產登記問題完全不清楚
只是一昧的信仰上認為僧眾是神聖,不會犯錯。
實際上不是如此
最近我還跟某山認識很久的法師反應為何不開收據?
最後也是不了了之
我也只是讓你知道你對現行的佛教金錢狀況誤解甚深。佛寺處理金錢事宜我也不太想去涉
入了解過深。
為何宗教法草案推出來時候,要讓金錢帳目攤開清楚避免流弊,一堆僧眾跳腳,抗議,金
錢流向無法有明確會計帳目?我就不多說,自己去了解吧。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8-10-03 13:27:00
你要指控個案就針對個案,你這一竿子下去,誰被掃到誰沒掃到?有制戒就會有犯戒,有立法就會有犯法,難道你去查犯罪紀錄,羅列個案,就證明全台灣人都是罪犯嗎?你要針對"台灣佛教界"的意義是什麼?台灣宗教是自由的,各招各的信徒各管各的事,誰不如法你可以揭他不信他,社會這麼自由有亂象是正常,難道別的國家都沒有?日本僧人還娶妻你要不要管管?我不管你的身分是什麼,無論是站在佛法還是公民社會,你的發言都不如法。但你愛講,是你的自由。你想改革台灣宗教制度,就別扯佛教戒律,你想改革台灣佛教,台灣沒有誰可以代表"台灣佛教",你要批,你一間間批,我不管你,亂扯抹黑烏賊戰,補風捉影打代跑,你是在打選戰嗎?我哪有打臉什麼?人家說很多寺廟教給淨人處理,人家只要舉出"確實有多數寺廟"是教給淨人處理,人家說的就是真的。那你不去看人家說的,另外找一些不是的,有爭議的,甚至錯誤的例子,你想證明什麼?誰比較多嗎?你如果想證明僧人碰錢,你就證明哪個僧人碰錢。你如果能證明"很多"僧人碰錢,那"很多僧人碰錢"˙也是真的,那又如何?又不矛盾。錯誤的就是你想否定"很多僧人如法"的事實,又用"不合邏輯的方法","另外" 舉出 "其他不如法的情況",這是什麼居心?有人不如法關如法的僧人什麼事?不就想把人拖下水抹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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