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版上:
佛法認為在未修行脫離三界不受後有的話,
則(囗囗)會累世輪迴。
其他類似(不是相同)觀念的宗教,教義
是說那個囗囗是諸如取名靈魂等等的固定主體。
但是佛法認為五蘊皆空,沒有固定的輪迴主體,
輪迴的因素是業。這些說法我也都聽過,只是
如果要說實在話,我實在還沒搞懂。
當然,佛經上佛是用火焰的明滅、或灰燼等等來
比喻。但是我的意思是我資質駑鈍,讀了比喻依然
不懂。
如果唐朝時有個張三,其是由因緣偶合的五蘊構成,
這個構成體造了某些善業惡業。其身死後,五蘊解體消散。
然後宋朝有個李四,假設遇到有宿命通的高僧,告知李四
其前世是張三。問題是,如果張三的「業力」輪迴成李四,
與東方附佛外道宗教說的張三的「靈魂」輪迴成李四,就旁觀者
持平觀之,只是「措辭、取名」不同(只要其他方面借用佛法理論即可),
實質概念差不多。
當然,有人曾說因為業力不是像外道宗教說的固定,
是千百個無以名之的〇〇的聚散偶合。那麼這就衍生新疑問:
假設唐朝時的某甲、某乙、某丙、某丁,以及宋朝的某戊、某己、某庚、某辛,
就兩朝的各自四人而言,
可能是某甲的30%業力搭配某乙的20%業力搭配某丙的40%業力搭配某丁的10%業力,
到了宋朝因緣偶合成某戊....宋朝其他三人諸如此類「隨不同因緣」
搭配組合來自唐朝四人的業力。那麼「後世某人」的「前世業報」要怎麼歸因
(若後世某人的業報來自前世某善人與某惡人的業力相合,我這世行善,
下一世到底哪個是我,因為我這世造的善業力的30%傳給了後世的某戊、
我這世造的惡業力的40%傳給了後世的某己..
後世享福的某戊、受苦的某己,跟我的帳怎麼算?你說那我這世就努力行善,
我這世造的業100%都是善來傳下去給因緣際會承接我不同比例業力的戊、己、庚、辛;
問題是受苦的某己只從我這邊分到我假設20%的善業力,
佔某己五蘊的其餘大多數業力的比例,因為我們凡人無法理解的因緣際會,
被壞人們某乙、某丙、某丁的惡業力所牽連,
所以某己受苦,跟我關係小,必須要期待某乙、某丙、某丁也別造惡業連累某己....
這個行善行惡與前世後世業報因果關係線整個成一團爛帳了)?
我要救後世某己,不只我這世要行善,我還要找到這世的某乙、某丙、某丁,
使他們也行善,這樣我、某乙、某丙、某丁的各自善業力,傳給某己才不會讓他有惡因。
不然,佛教徒對某人說「你這世要行善,你後世才會..」,是和稀泥的說法。後世的誰?
戊?己?庚?辛?
如果仍是依照往上四段那種說法,真的就跟外道的靈魂輪迴學說,
在關鍵處沒兩樣(只是在細節上或措辭上硬是勉強敘述得不同而已,
佛法譬如透過「業力」概念的中介,在同時主張五蘊皆空情況下,
與不主張五蘊皆空的東方外道觀點,殊途同歸到囗囗輪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