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念地藏經 石晉華逃過一劫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14-08-08 22:32:50
推 tvfan:我晚點再打電話盧他們...因為即使不是真的總該有傳言吧 08/08 11:33
→ tvfan:這事情豈能隨便放過,我會追根究柢 08/08 11:34
→ tvfan:再不行,我會請朋友用記者身分去追新聞 08/08 11:34
t菩薩您好,阿彌陀佛!
國家設立監獄的目的是為了矯正犯罪
這代表國家編列預算、人員等等都是為了實踐此一目的
所以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務的公務員必須要以「矯正犯罪」為最主要工作
您第一次把這種文章寄到首長信箱去詢問時
末學就覺得相當不妥當
但您既然宣稱是為了追求真相等等的
末學也就保持沉默
而高雄第二監獄的人員也回信給您了
現在的情形看起來是您沒得到您滿意的答覆
於是您就要繼續進行所謂的「求證」
甚至要動用記者?
末學斗膽請問您
這件事情跟公共利益有何關係?
又公務員領取的薪水是由大眾繳納的稅金而來
浪費公務員上班時間就等於浪費十方大眾的時間
還有您所謂的記者朋友
如果確實是目前線上的記者
這則超過十年的舊聞有何專題報導的價值?
若真的追了又有哪家媒體的主編會上稿?
末學在此並建議您瞭解有關行政程序法對一再重複陳情的處理方式
抱歉,本篇文章沒論及佛法,
如板主認為不妥請刪。
末學懺悔
南無阿彌陀佛!
備註:
行政程序法第 173 條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二、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向各機關陳情者。
作者: tvfan (tvfan)   2014-08-08 11:33:00
我晚點再打電話盧他們...因為即使不是真的總該有傳言吧這事情豈能隨便放過,我會追根究柢再不行,我會請朋友用記者身分去追新聞其實我有點不太想去追查,如同你說的~這沒多大意義既然是造成妨礙公務,那我就算了~不去追問了謝謝您告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