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俱舍論》依此有彼有,此生故彼生 (4)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06 08:04:46
摘自自聽自打的上課筆記:
《阿毘達磨俱舍論自釋》卷第九 洛桑卻佩格西教授
,由引業力識相續流(上部宗的說法在行支/引業造了之後,以習氣的形式存在,而習氣
存放在識當中,存在識當中的引業的習氣,在臨死時會被愛取滋潤而現行成為有支;而俱
舍的講法,第三支的識是在下一世的第一剎那,也就是說中有與生有是同一個引業所引,
等於這個引業會引生中有與中有之後的生有,生有的第一剎那為此中所說之識支。),
如火焰行往彼彼趣(善惡趣)(以火焰比喻有兩個角度,一個是火焰相續,一個是前一剎
那到了下一剎那就滅),憑附中有(識相續流與憑附中有一起看,此二者都是引業的力量
,由引業的力量,識相續流與中有會聯繫在一起;透過同一個引業的力量,經由中有而有
識相續,過了中有的階段就是生有的識相續階段)馳趣所生(彼彼趣),結生有身(結生
相續,中有與生有的識兩者聯繫在一起),名{以}行{為}緣{而有}識(因為行支引業力量
的緣故,所以會經由中有而有識支。中有與識(生有)之間的聯繫主要是由之前行支引業
的力量而來,假設引業為善,若有情不想生於人天,但是此善的引業仍然會讓有情投生善
趣,假設引業為不善,若有情不想生於惡趣,但此不善的引業仍然會讓有情投生惡趣。)
(識支主要是第六意識相續;前五識主要以能力/功能的形式存在,並不是以清晰明了的
型態接續。第三支識支指結生相續(生有)的第一剎那,主要是迦濕彌羅毘婆沙師的說法,
依迦濕彌羅毘婆沙師之說,屬於生有識支的第一剎那所指的是第六意識,若照前面的講法
,識支可以是六識,但是前五識不是以清晰明了的形態存在。),若作此釋(將第三識支
理解為六識),善順(很符合)契經(藏文:《分別識支經》)分別識支,通於六識;
識為先故,於此趣中有名色(五蘊)生,具足五蘊展轉相續,遍一期生,於大因緣辯緣起
等諸經,皆有如是說故;如是名色漸成熟時,具眼等根說為六處(結生相續的第一剎那時
只有意根,接著前五根才逐漸生長形成)(從識支,結生相續的第二剎那開始,到六處還
未形成之前,都屬於名色支,一旦六處(六根)形成,則為六處支);
次與境合(根境合)便有識生,三和(根、境、識)故有順樂等觸(六處支之後,譬如以
六處支當中之眼處(眼根)為例,當眼根{增上緣}碰觸到色{所緣緣}產生眼識,其餘五根類
推;根(六根:眼…耳……意)、境(六境:色…聲……法)、識(六識:眼識…耳識…
…意識),此三者和合就被稱為觸支)(這十二支是專有名詞,後面都要加個“支”);
依此(觸支)便生樂等三受(受支,樂、苦、捨的受支)(“受支”與“受”不同,當結
生相續的第一剎那識支時,識支就有伴隨受心所,但此時之受不能稱為“受支”,受支的
安立是在觸之後才有),
從此三受引生三愛,謂由苦逼有於樂受(混雜苦受的樂受),發生欲愛(欲界的貪愛);
或有於樂(前三禪樂受){及}非苦樂受(第四禪捨受),發生色愛(色界的貪愛);或有
唯於非苦樂受(無色界的捨受),生無色愛(無色界的貪愛);(苦受只有欲界才有,上
二界沒有苦受;上二界中色界的前三禪有樂受,四禪及無色界為捨受;此中的樂受為有漏
樂,無漏樂不為三界所攝。)
從欣(悅意)受(第七支受支){起}愛,{從愛支}起欲等取(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
、我語取)(從愛而起四種取),此中欲(欲取)者,謂五妙欲(五欲:色、聲、香、味
、觸;愛與取兩者皆是指貪)(十二緣起支有三支屬於煩惱:(一)無明支、(八)愛支
、(九)取支;有兩支屬於業:(二)行支、(十)有支;其餘的七支不是煩惱亦不是業
。根本頌:「三煩惱二業,七事亦名果」),見(見取)謂六十二見(外道六十二惡見)
,如梵網經廣說,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9-06 16:32: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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