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 四種理路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09-12 13:27:26
轉自:圖滇悲桑格西 開示集要
http://blog.yam.com/geshetp
要透過理由來成立真相,所運用的理路有四種:(一)法性之理、(二)作用之理、
(三)觀待之理、(四)證成之理。
(一)法性之理:指的是此事物本身的特質,譬如:熱是火的法性、濕是水的法性。
一塊鐵變熱了,你可以問「為什麼鐵會變熱」,熱不是鐵的法性,鐵會變熱一定有原因,
答案可能是因為日光照射、被火燒等等;但如果你問「為什麼火是熱的」,答案就只有「
其法性如此」,此外沒有其他的原因可以解釋。
如果你不知道火是熱的,當然有辦法讓你知道。比如,用你的手去碰火,你就會知道
火是熱的;若你離火太遠而碰不到的話,可以扔一張紙到火裡,你看到紙被燃燒,就會知
道火的燒熱性。但若你要問為什麼,就沒有辦法回答,因為這就是火的法性。
(二)作用之理:指的是事物各自的作用。包括內在的心識、煩惱、善業、慈愛,以
及地水火風等外在物質界各自的作用。我們所受的教育,大都屬於這一類。
(三)觀待之理:法與法之間彼此依賴、觀待的關係。
(四)證成之理①:用上述三種理路為基礎而開展出來的推論方式。認識到事物本身
的特質、作用與彼此間的關聯性之後,才能進一步判斷「原因」與「結論」之間的連結是
否正確。在運用證成之理時,你的思考模式會是:「因為」它有這種特質、有這種作用、
與另一個事物有這樣的關聯性,「所以」應該會導出某種結果。就像這樣,推斷自己不知
道的事情時所用的方法是:以前三理為基礎而推斷,藉此獲得正確的結論。
佛法的內容,有很多是隱蔽法。若想對佛法產生真正的信解,這些你無法直接經驗的
隱蔽法,就必須運用證成之理去推論;而證成之理要用得正確,你又必須紮實地弄清楚法
性之理等三種理路。因此,幾乎可以這樣說:沒有智慧,就無法精純地學習佛法;唯一的
希望,大概只能靠著信心努力祈求:「但願來世可以有智慧。」而此生要精純地學好佛法
,大概沒什麼希望了。
兩、三年前,我在整理《道次第廣論科判嚴飾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09-12 23:52: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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