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類] 近取因、俱生緣、果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4-10-29 15:52:19
摘自:《攝類學》
洛桑卻佩格西
1. 因
【物之能生,是物因之性相者,凡是物,爾之能生,皆應為爾因之性相故,物之因分為二
種,謂物之親因(直接因)及物之疏因(間接因),】
以瓶來說,瓶子之能生,是瓶子的因;柱子之能生,是柱子的因。凡是實事,爾之能
生,一定周遍是爾因之性相。
比如火是依於木柴而生起,依於火又生起煙,因此煙的直接因是火,間接因是木柴。
又比如以祖父母、父母、小孩三者來說,祖父母是小孩的間接因,父母是小孩的直接因。
投生輪迴是因為業和煩惱所感,業和煩惱都是投生輪迴的間接因,並不是直接因,所謂的
直接因是指依之而可以直接形成的原因,透過其它的因而可以形成的因,就是間接因。
【物之親能生為物親因之性相,而物之前剎那生者,為其相依(事例)】
實事的直接能生是實事直接因的定義,實事形成的前剎那的因就是實事直接因的事例

【物之疏能生(間接能生),為物疏因之性相,而物之前剎那生起之前剎那生者,為其相
依(事例)。以此類推一切物之親因和疏因。複次,物之因分為二種,謂物之近取及物之
俱生助緣,】
實事的間接能生,是實事間接因的定義,物之前剎那生為直接因,物之前剎那生之前
剎那生為間接因。凡是實事都有其直接因和間接因,由親因產生或由疏因而生,未來講果
的時候,會講到直間果(親果)或間接果(疏果)。這裏雖將因分為近取和俱生助緣二種
,但都包含在親因和疏因裏。所謂近取因,是指將來會成為果的體性之因,比如以金來造
金瓶,金子是金瓶的近取因,因為金子會成為金瓶的體性,能成為體性之因,就稱為近取
因。造金瓶時,必須由工匠以工具來造金瓶,這些工具是有利於製造瓶子者,可是工具無
法成為金瓶的體性,所以稱工匠、工具等助緣為金瓶的俱生緣。種子長出苗芽時,種子可
以成為苗芽的體性,所以種子是苗芽的近取因。種子要轉成苗芽的體性,必須要有水、土
、肥料、溫暖等助緣,這四者為苗芽的助緣也就是俱生緣。
聖位菩薩修行菩提道,最後成就佛果,所以(同一位)聖位菩薩(心續中的道諦—證
無我空性慧的心)是佛(遍智)的近取因,聖位菩薩所修的這條菩提道,比如菩提心、悲
心、空性(無我慧所緣的對境)等,就是佛的俱生助緣(菩提心、悲心、所緣的對境空性
等,是生起菩薩心中道諦的俱生緣)。近取因中有直接產生結果和間接產生結果者,俱生
助緣也有直接產生結果和間接產生結果者,能直接利於結果的就稱為直接因(親因),間
接利於結果的稱為間接因(疏因),因此,近取因和俱生助緣,也可攝於親因和疏因。
譬如,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三者漸次增上(道指心的智慧。資糧道的道,小乘行者
生起任運出離心所攝的善行,大乘行者生起任運菩提心(任運菩提心包含任運出離心)所攝
的善行,為道所攝,但不是道諦,道諦所攝的善行,是見道位以上行者心中現證無我空性
慧所攝),因此,資糧位(的心)是加行位(的心)的直接近取因,加行位(的心)是見
道位(的心)的直接近取因,資糧位(的心)是見道位(的心)的間接近取因。所以,近
取因有直接近取因和間接近取因。所有的資糧位、加行位、見道位,都是佛的間接近取因
。不論果報大或小,一定要具足近取因和俱生助緣,才能產生果報。雖然近取因是最主要
者,但是只有近取因是無法形成果報的。比如苗芽最主要的因是種子,可是若沒有水、肥
等助緣,也無法生長出苗芽。要產生任何實事的結果,一定要具足近取因和俱生緣。
要成辦任何事,一定要因緣具合,仔細推查會發現,不是在因之外另外有緣,也不是
在緣之外另有因,因與緣同義(從能生的角度可以說是同義,但是因是主要能生,緣是輔
助能生),所以凡是因周遍是緣,凡是緣周遍是因(從能生才有周遍),如同前面所說的
淨飯王子、日友、甘蔗之苗裔,它們是異名但同義。平常我們會說因緣具合才能成辦事,
若有因沒有緣,或有緣沒有因,都不能產生結果,此時,所說的因是指近取因,所說的緣
是指俱生緣。但若仔細思考,因就是緣,緣就是因。凡是因,都攝於直接因和間接因,而
直接因和間接因也包含在近取因和俱生緣;近取因和俱生緣,也包含在直接因和間接因。
沒有近取因和俱生緣的直接因和間接因是沒有的,同樣的,沒有直接因和間接因的近取因
和俱生緣是沒有的。
一切實事,不論是色法、心法、不相應行全部都有直接因、間接因、近取因和俱生緣
,因此,在此講說這四種因緣。若不談外在的因果,而以內在不共的因果來說,可分為六
因四緣,在後面的章節將會講到。
生:業和煩惱都是投生輪迴的間接因,不是直接因。輪迴的直接因(親因)究竟是什麼?
是薩迦耶見嗎?
師:薩迦耶見(業與煩惱不是心識,業與煩惱加上愛取之後,才會變為我們現在的因位識
,心識包含整個心王與心所。業與煩惱、薩迦耶見等是心所,不是心王)也是輪迴的
間接因,所謂直接因,因與果中間必須沒有其他法間隔。以人為例,投生入母胎時,
其親因是之前的中陰身,此世色蘊的親因是父精母血的受精卵,其他受蘊等的親因要
推到中陰身,中陰身也有微細的色身,其親因則可推至前世。前世造業的補特伽羅與
此世中間有中陰身間隔,因此,前世並不是此世的親因。例如,木柴生火,火生煙,
木柴與煙之間有火間隔,因此,木柴不是煙的親因而是疏因(間接因)。(五蘊中色
蘊的近取因有粗細的不同,此世粗分色蘊(形狀、顏色等)的近取因是來自父母的受精
卵,細分色蘊的近取因來自前一世、中陰身細分色蘊五根的續流。細分五根不是此世
粗分色蘊的近取因,此世粗分色蘊的近取因是受精卵;但細分五根是能讓此世粗分色
蘊成長存在的直接俱有緣。無色界天人無粗分色蘊,細分五根亦不起作用。)
若可以成為果的體性,這個因就稱為近取因;不能成為果的體性,可是卻有助於果的
形成者,稱為俱生緣。比如長出苗芽的因,最主要是種子,但還要有土地、肥料、水、溫
暖等,這四者是苗芽的俱生緣,種子是苗芽的近取因。
上述是以外在因果建立的例子,最主要我們要思惟內在因果的建立,比如火、煙、金
子、苗等外在因果的建立,這些都是現前可以見到的,以這些作為比喻,最重要的是應用
到內在的因果。比如投生為人,單靠這一位補特伽羅就可以成為人嗎?不行的,補特伽羅
是依於五蘊而安立的,因此,當補特伽羅出生時,需要連帶五蘊一起出生,才能生為人。
依於五蘊而安立的我出生時,五蘊和我是一起出生的。五蘊和我的近取因為何呢?五
蘊和我的近取因各有不同,而五蘊和我的俱生緣大多數是相同的,但還是有些不同。比如
一個人的出生,必須這人前世死了,這世才能出生。前世若沒有死,此世不能出生,因此
,此世這位補特伽羅的近取因,是前世的那位補特伽羅;前世補特伽羅心相續中的心,是
今世這個人意識的近取因。前世心王的眷屬受、想、行這三個心所,這三個心所與前世的
心王隨時都在一起,前世的受、想、行這三個心所,是這一世受蘊、想蘊、行蘊的近取因
。(五蘊中,色身(色蘊)與心識(受蘊、想蘊、行蘊、識蘊)有各自不同質流的近取因,但
色身與心識、五蘊彼此互為俱有緣這部分,在五蘊和假名安立的我是共通的。)
所以,這世的識蘊的近取因是前世的心;受蘊、想蘊、行蘊的近取因是前世心王的眷
屬受、想、行這三類心所;補特伽羅的近取因是前世的那位補特伽羅。五蘊中還有一個色
蘊,色蘊分為粗品和細品,粗品色蘊(非同一位補特伽羅的質流)是指肉、骨、血、脈等
聚合的粗品色身;持命氣以及五根(同一位補特伽羅的質流),這二者是屬於細分的色蘊
。前世的補特伽羅死亡後,細分的色蘊(同一質流)會去向後世,而粗品色蘊(非同一質
流)無法帶到來世的。以人為例,這一世,人也有細品的持命氣及五根,其近取因是從他
前世細品的持命氣及五根等細分色蘊的續流而來。這世的粗分色蘊的近取因是不是來自於
前世呢?不是!而是來自於此世的父精母血的受精卵,因此,色蘊的近取因有粗細的不同
。(粗分的色蘊依賴細分的色蘊,細分的色蘊依賴心,故粗分的色蘊也必定依賴於心識。
粗分色蘊的四大分解時,就是一般定義的死亡。)
如上所說,五蘊的近取因各有不同。而五蘊的俱生緣一般說都是業和煩惱,由煩惱發
起而造作業,造業後將會感果而投生善趣或惡趣,若投生惡趣,比如畜生道,也會感得畜
生道的五蘊及依於畜生五蘊而安立的我,投生地獄道一樣也會感得地獄道的五蘊及依於地
獄五蘊而安立的我,因此,不管趣向善趣或惡趣,其俱生緣都是業和煩惱。
依於近取因所感的果是好或壞,必須要觀待俱生緣,比如種子(近取因)要長出苗芽
(果),如果沒有適當的澆水、施肥的話,苗芽也不會長得好。以金造佛像也是如此,即
使金子本身是好的,但是工匠及工具不好,造出來的金佛像也會不好。我們現在得到五蘊
,也有依於五蘊而安立的我,但是,以此世五蘊與依於五蘊而安立的我作為近取因,來世
是否能獲得人身,也要觀待於俱生緣,此世獲得這個暇滿人身是非常好,但是以此為近取
因是否能成辦下世為人呢?這一點還須觀待於俱生緣。
剛才講的是五蘊(五蘊包括有漏五蘊與無漏五蘊,此是有漏五蘊)的共同俱生緣—業
和煩惱,但五蘊的俱生緣也有些差別,以色蘊與識蘊為例,其他可以類推。色蘊的近取因
會作為識蘊的俱生緣,識蘊的近取因也會作為色蘊的俱生緣,這世的五根與持命氣會成為
下一世識蘊的俱生緣,這一世的心會成為來世色蘊的俱生緣。這一世的五根與持命氣是下
一世色蘊的近取因,但也會作為下一世識蘊的俱生緣;這世的心是來世心的近取因,但這
一世的心會成為來世五根等色蘊的俱生緣。以糖來說,它的味道和形狀是同時形成的,形
狀的近取因是味的俱生緣,味的近取因是形狀的俱生緣,因此稱糖是同一聚合;人的心和
色也是同一個聚合,色蘊的近取因是心的俱生緣,心的近取因是色蘊的俱生緣,色蘊與識
蘊互相作為對方的俱生緣,同理類推五蘊彼此互為對方的俱生緣,這就是些許的不同,共
同的俱生緣則是業和煩惱。
所謂近取因,因和果必須是同一個相續,而俱生緣則因和果不是同一相續,可是這個
因卻有助於果,此種因稱為俱生緣。
【複次,物之因分為二種,謂物之近取及物之俱生助緣,主要能生物自身之質流,為物近
取之性相。】
實事的因分為實事的近取因和實事的俱生緣,這裏是以實事來作解說,可以類推到其
它一切。近取因與實事必須是同質流,而且是主要的能生者,以瓶子為例,主要能生瓶子
自身之質流者,為瓶子近取因的定義,近取的意思是說前面的續流和後面的續流,二者是
一直相續,這就稱為近取。
【而成為物因之所作,為其相依(事例),】
成為物因之所作(所作性),是物之近取因的事例,以瓶來說比較好懂,主要能生瓶子自
身之質流,就是瓶子近取因的定義,事例如:成為金瓶的金子,就是金瓶近取因的事例。
【非是物自身之流而主要能生質者為俱生助緣之性相,】
這裏是指非實事本身質流,而能產生實事的能生者,即實事俱生緣的定義。以金瓶為
例,金與金瓶同一質流,金子是金瓶本身質流的主要能生,所以金是金瓶的近取因。製作
金瓶的工匠及工具,是不能成為金瓶的質流,因此是金瓶的俱生緣。比如苗芽是如何長出
的呢?一個是由同質流而長出的,一個是由非質流而協助長出,種子的質流長出苗芽,至
於水、土、肥、温暖等是非同質流而助於長出苗芽。應用到內在因果來說,今世的我是由
前世質流而來,而前世所造的業和煩惱並不會成為今世我的質流,而是成為非同一質流。
凡是實事不一定就是近取因,先談是實事也是近取因者,如瓶子,瓶子的近取因是它
的前一剎那,第一剎那是第二剎那的近取因,第二剎那是第三剎那的近取因,也就是前剎
那是後剎那的近取因;種子長出苗芽,苗芽將來又結種子,所以種子是苗芽的近取因,苗
芽也是未來種子的近取因。補特伽羅也是,前世的補特伽羅是這一世補特伽羅的近取因,
這一世的補特伽羅是後世補特伽羅的近取因,乃至未成佛以前,每一世的補特伽羅都是後
一世補特伽羅的近取因。
有什麼是實事而非近取因?比如以無間道為正對治,斷除貪、瞋、執實等習氣之後,
它就不再有續流了,因此,1)最後剎那的貪、瞋、執實等習氣,因為以無間道斷除貪、
瞋、執實等習氣獲得解脫,不再有自己本身的質流,因此,不是近取因(斷除貪嗔等煩惱
,以大乘道來說斷除煩惱障是在大乘修道位第八地,在第八地無間道正對治斷除貪嗔等俱
生我執煩惱種子,透過無間道的對治得到解脫道,貪嗔等俱生我執煩惱在第八地無間道是
最後一剎那,下一剎那解脫道已經完全斷除不會再生起煩惱,已經滅了不會產生後面的果
,因此不是任何法的近取因)。
另外,2)最後剎那的聲音沒有續流,也不能成為近取因。但是如瓶子,瓶子破了之
後成為非瓶,這時瓶的續流還在,只是成為非瓶而已。又比如說金瓶破了之後,它的質流
還在,因為它還是金瓶的碎片,只是成為非金瓶。可是聲音就不同,當我們講完這句話,
聲音沒有再續流下去,聲音並沒有續流,當我們唱歌時,是一直都有新的聲音出來,一旦
停唱就沒有了。聲音的前剎那停了之後就斷了,不能成為後剎那的體性。
毗婆沙宗、經部宗主張聲音是沒有續流的,聲音的前剎那不能成為後剎那的續流,但
是上部宗有人認為唯有續流而已,但沒有相似種類的續流。以我們而言,大概比較認同毗
婆沙宗和經部宗的看法,聲音的續流是不存在的,我們以氣和一番的功用來發出聲音,如
果一個人的氣很長的話,可以發出很長的聲音,但這也是新的氣不斷地發出,而產生這麼
長的聲音,如果這個人氣比較短的話,聲音一發出去馬上就停了,不會再繼續下去,所以
說聲音是沒有續流。
作者: a1014a (正法將興)   2014-10-30 01:38:00
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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