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二、知覺(覺知)
謂了別,為知覺(覺知)之性相,明而了別,為識(認識)之性相。
知覺(覺知),了別,識三者同義。
知覺(覺知)分為:「量知覺」與「非量知覺」二種。
「量知覺」又分二:「現量」與「比量」。
量的性相(定義):「(1)新起(2)非欺誑之(3)了別」,為量之性相(具定義的量,齊備1
+2+3三個條件)。即言以(1)新起,排除再決知是量,言以(2)非欺誑(欺誑指不能了解通
達對境),排除伺察意是量,言以(3)了別,排除有色根是量故。
「現量」復分四:1.根現量、2.意現量、3.自證現量、4.瑜伽現量。
1.根現量
「根現量」的定義:【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有色根所起離分別新起複非欺誑之了
別,為五根現量之性相。】p.103
「根現量」:“根”即「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有色根所起」(依靠根),“現量”
即「離分別新起複非欺誑之了別」。
「離分別」,根現量的離分別,指的是前五根識的無分別心。
「新起」排除再決知是量。(第一剎那的心是量,同一相續的隨後,了解相同對境的
第二剎那屬於再決知,第二剎那是被動的跟隨第一剎那、非自己主動了解;新起的“新”
是透過自力主動之意,非新舊的新。一切相智(佛的心)的第二剎那是量──透過自力而
新了解對境,而眾生的現量與比量之第二剎那是再決知──透過前量之力、非自力。)
「非欺誑」排除伺察意是量。(伺察意位於比量生起之前,所以不是量。非欺誑代表
已有堅定的定解且可信賴,而伺察意雖有主動觀察的新起,也是了別,但不是非欺誑。)
「了別」排除有色根是量。(五種淨色根能如實顯現外在對境,且是可靠非欺誑,同
時也是新起,五種淨色根具備新起與非欺誑,但它不是了別(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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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現量」依靠有色根,有色根即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根現量依靠有色根,根現量的「不共增上緣」是各自的有色根,例如眼根識,依靠的
是耳根嗎?鼻根嗎?不是,眼根識依靠的是眼根。
而根現量的「共增上緣」是意根,「意根」是「無間滅的認知之心王」。意根為“眼
根識、耳根識、鼻根識、舌根識、身根識”等五根識之心王。
「增上緣」代表有主宰的權力。例如雖然有外境色法的「所緣緣」,與無間滅意的「
等無間緣」,但無法產生根識,需再配合“眼根”之「增上緣」產生眼識(眼根識)、配
合“耳根”之增上緣產生耳識(耳根識)、……。故各別的「有色根」(五根),為產生
各別五根識之「不共增上緣」。(有色根(五根)是色法,根不一定是色法,如“意根”
是心法)。「根現量」依靠有色根,即「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的有色根」。
「根現量」具備「根、現、量」三個部分。具有“根”、“現”兩個條件、而未具足
“量”的,即「根現覺」(根現前知)。
復次,根現覺分為五種:
1.執色根現覺,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之眼根及成為所緣緣之色生起之一,離分別
複無錯亂之了別,為執色根現覺之性相。
2.執聲根現覺,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之耳根及成為所緣緣之聲生起之一,離分別
複無錯亂之了別,為執聲根現覺之性相。
3.執香根現覺,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之鼻根及成為所緣緣之香生起之一,離分別
複無錯亂之了別,為執香根現覺之性相。
4.執味根現覺,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之香根及成為所緣緣之味生起之一,離分別
複無錯亂之了別,為執味根現覺之性相。
5.執觸根現覺,謂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之身根及成為所緣緣之觸生起之一,離分別
複無錯亂之了別,為執觸根現覺之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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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覺」的範圍比「現量」的範圍大,是「現覺」不一定是「現量」,是「現量」一
定是「現覺」。
現覺謂(1)離分別(2)不錯亂(於顯現境上不錯亂)之(3)了別,為現覺之性相(具定
義的「現覺」,齊備1+2+3三個條件)。
「現量」除了要具備「現覺」的三個條件(1)離分別(2)不錯亂之(3)了別,還要多加
上一個(4)新起的條件。
「現覺」的分類:1.根現覺,2.意現覺,3.自證現覺,4.瑜伽現覺,四種。
「根現覺」分為二目:
一、謂(1)依成為自己不共增上緣有色根生起之一,(2)離分別(3)不鐠亂之(4
)了別,為根現覺之性相。
二、(根現覺)分為三種:1.成為「根現覺之量」,謂如執色根現覺之第一刹那。2
.成為「根現覺之再決知」,謂如執色根現覺之第二刹那。 3.成為「根現覺之見(顯)
而未定之(知)覺」,謂如對悅耳之音樂極貪戀者相續中之執色根現覺。p.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