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諸尊源流介紹—藥師如來

作者: cj6xu678 (宛言)   2016-07-15 14:21:35
藥師琉璃光王佛為東方無量淨土中,為琉璃光淨土之主,住於眾寶所成越量宮殿,其淨土
充滿美音,綾羅寶樹華網帝珠莊嚴,藥樹中神通變化之梵鳥歌唱法句,金質地基觸如柔棉
,八德水充滿諸池,甘露大海溪流匯聚,花果扶疏離諸有壞如同極樂淨土,中央宮殿中獅
子寶座上端坐藥師佛前寶墊置藥師經匣,藥師佛週圍有善明稱、金色、寶光、遊戲神通、
法海雷音、寶月、無憂、釋迦佛依八方而坐共八佛,如來坐前各有二菩薩脅侍,為觀音、
文殊等十六大菩薩,有有無量菩薩、聖僧眾為眷屬,三寶聖眾又為更外層的十二藥叉王護
法與十護方神(帝釋、梵天、自在天、財主天、水天、地天、火天、風天、羅剎天、閻魔天)圍繞護持,周遭環匝諸持明仙、
藥仙、藥天女,諸尊常懷慈愍,以悲眼常觀世間,以藥師佛十二大願與證德利益眾生。
輯錄藥師十二大願
第一大願:願我來世,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自身光明熾然照耀無量無數無邊世界,
以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隨形莊嚴其身;令一切有情如我無異。
第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身如琉璃,內外明徹,淨無瑕穢;光明廣大,功德巍巍,
身善安住,燄網莊嚴過於日月;幽冥眾生,悉蒙開曉,隨意所趣,作諸事業。
第三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以無量無邊智慧方便,令諸有情皆得無盡所受用物,莫令
眾生,有所乏少。
第四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行邪道者,悉令安住菩提道中;若行聲聞獨覺乘
者,皆以大乘而安立之。
第五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無量無邊有情,於我法中修行梵行,一切皆令得不缺
戒、具三聚戒;設有毀犯,聞我名已還得清淨,不墮惡趣。
第六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其身下劣,諸根不具,醜陋、頑愚、盲、聾、
瘖、啞、攣躄、背僂、白癩、顛狂、種種病苦;聞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諸根完具
,無諸疾苦。
第七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眾病逼切,無救無歸,無醫無藥,無親無家,貧
窮多苦;我之名號一經其耳,眾病悉除,身心安樂,家屬資具悉皆豐足,乃至證得無上菩
提。
第八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女人為女百惡之所逼惱,極生厭離,願捨女身;聞我
名已,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第九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令諸有情出魔罥網,解脫一切外道纏縛;若墮種種惡見稠
林,皆當引攝置於正見,漸令修習諸菩薩行,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第十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王法所加,縛錄鞭撻,繫閉牢獄,或當刑戮,及
餘無量災難凌辱,悲愁煎逼,身心受苦;若聞我名,以我福德威神力故,皆得解脫一切憂
苦。
第十一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饑渴所惱,為求食故造諸惡業;得聞我名,專
念受持,我當先以上妙飲食飽足其身,後以法味畢竟安樂而建立之。
第十二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貧無衣服,蚊虻寒熱,晝夜逼惱;若聞我名,
專念受持,如其所好即得種種上妙衣服,亦得一切寶莊嚴具,華鬘、塗香,鼓樂眾伎,隨
心所翫,皆令滿足」
其中藥師佛為顯密共通的本尊,古代前賢於此尊的著述和儀軌甚多,藥師佛在密續修持上
以事密部法門為主,屬於如來部,在清朝時有由格魯派僧眾翻譯藥師七佛供養儀軌如意寶
王經,薩迦與噶舉皆有許多教傳與伏藏的藥師佛儀軌,其中以寧瑪天法的藥師佛儀軌為著
名之作,內容簡明扼要易於修持,而不像一般事密部儀軌要求素食和沐浴,雖為事密部本
尊但是以無上瑜伽法理趣構成,在漢傳佛教方面於藥師琉璃光淨土的經典,漢譯本主要有
五部,根據翻譯的時間順序依此為:東晉(317-322)帛屍梨蜜多羅所譯《佛說灌頂拔除
過罪生死得度經》(收於《大正藏》第21冊);北朝劉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慧簡譯《藥師琉璃光經》一卷(今藏經中已佚,但在古大藏目錄中尚載其名);隋煬帝大業十一年(615)達摩笈多(即法行)譯《佛說藥師如
來本願經》一卷(收於《大正藏》第14冊);唐永徽元年(650)三藏法師玄奘譯《藥師
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二卷(收於《大正藏》第14冊);唐中宗神龍三年(707)三藏法師義淨譯《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二卷(收於《大正藏》第14冊)。以上稱為《
藥師經》五種原譯本,其中,前四種翻譯,都是單獨記述藥師琉璃光如來之事,故云《藥師經》。而唐義淨法師翻譯的《藥師琉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
梭巴仁波切開示末法時代加持最大的本尊以經部而言是藥師佛,以密續而言是勝樂金剛。
創古仁波切認為修持藥師佛,可以幫助寺廟的佛行事業,因為財主藥叉護持隨行藥師佛的
緣故。
同時在寺廟中也有依藥師佛儀軌製作的加持丸藥,藏醫也會修持藥師佛之類的本尊來加強
藥效。
於尊虔誠祈禱力
無論所處諸方隅
貧病爭訟悉消除
正法吉祥祈增盛
※ 編輯: cj6xu678 (223.142.177.121), 07/15/2016 14:27:04
作者: minkie (阿凱)   2016-07-15 15:35:00
請問一下,我聽過藥師佛全名是藥師琉璃光佛(如來),想請教有藥師琉璃光“王”佛這種念法嗎?我覺得這種念法我很喜愛,所以想更確定,謝謝!
作者: cj6xu678 (宛言)   2016-07-15 16:33:00
有的藥師咒中南摩(禮敬)巴噶瓦帝(世尊)稗曬及亞(藥)咕嚕(師)稗度利亞(琉璃)帕拉巴(光)囉頰亞(王)藥師咒的前敬文即是禮敬藥師琉璃光王佛
作者: ya98747 (願眾生平安喜樂資糧具足)   2016-07-15 16:41:00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6-07-15 18:33:00
板上發過的系列文 "卻殿仁波切:藥師佛儀軌講解"
作者: cj6xu678 (宛言)   2016-07-15 19:38:00
卻殿仁波切的版本很好!!
作者: godofmoon (月夜)   2016-07-15 19:51:00
藥師佛被誤解最大的12大願~全是別時意趣~特別是破戒者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07-16 08:11:00
對於文中所云『同時在寺廟中也有依藥師佛儀軌製作的加持丸藥…』,在下詳查《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質疑其實不符儀軌,顯然寺方不知誰是病人,如何能「一心為彼病人」,而此丸藥之食用是否符合國家法令,令人質疑。若純供拜,何需後面再接『藏醫也會修持藥師佛之類的本尊來加強藥效』顯為食用。故在下認為寺方有不符儀軌與違反國家法令之嫌。比之中南部民眾聽地下廣播後私下買藥食用,導致洗腎之狀況不可不慎!
作者: cj6xu678 (宛言)   2016-07-16 09:25:00
藏醫並不需要一定要知道病人就是病人,就是以祝願服藥的對象痊癒的心來以藥師法加持?哪有在分別病人,鑽牛角尖的習氣要不要改一下?如果甘露丸違反法律你可以對印度、西藏的寺廟做檢舉~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07-16 09:33:00
經中明文載明為【彼】病人,建請閣下或可列舉經文反駁?另按本國《藥事法》第24條明文規定,不得『利用傳播方法,法,宣傳醫療效能,以達招徠銷售為目的之行為。』盼能自重
作者: cj6xu678 (宛言)   2016-07-16 09:37:00
服食丸藥者不是病人?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07-16 10:14:00
完全同意您所言,是為病人,但並非【彼】病人(特定對象)經中明文載明為【彼】病人,建請閣下或可列舉經文反駁?
作者: JxcIves (夏花秋葉)   2016-07-16 10:17:00
YuGar法友,引法條要全引,差一字即有可能意義不同,請當心,否則這是很不當的指控。您所引用的藥事法第24條漏引了「藥物廣告」,又,藥物廣告何以成立?今參照實務見解,供幾篇裁判書字號給您參考:最高行政法院判字第1057號判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簡字第01255號判決要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1002號裁判要旨。若您參考完仍有疑慮,請明指本文或有哪些寺廟,其行為有違犯藥事法24條之處
作者: YuGar (深奧幽玄)   2016-07-16 10:22:00
感恩,補充說明《藥事法》第65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詳細可閱讀其『第七章藥物廣告之管理』部分,感謝您的提醒
作者: JxcIves (夏花秋葉)   2016-07-16 10:30:00
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然而須請您請明指,本文或任何寺廟,有何處為實務見解之「藥物廣告」?實務見解已羅列如上,請參考再審酌發言
作者: engram (RICH IS GOOD !)   2016-07-16 11:37:00
為一己之執,斷法取義,為反而辯者,實在要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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