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嗔痴在佛教文化中被稱為是三毒,因為這是三種心病,而這三種心病一旦發作,就會引
發熊熊烈火焚燒的炙熱之苦。對人的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痛苦的來源。那麼這三種情緒到底
是怎麼表現的呢?讓我們一起往下看看吧!
貪,是對於喜好的過分偏執;
嗔,是對於討厭的過分偏執;
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實相而做出貪或者嗔的反應。
治療此三毒的方法:
戒定慧是對治貪嗔痴的方法。
戒,是道德的有軌範的無害他人的生活標準,對治過分的貪心;定,是對於內心的專注和
耐心的培養,可以對治過分的暴躁和沒有耐心引起的嗔恨;慧,是對於生命以及宇宙實相
的如實了知,從而對治愚痴。
貪是指染著於色、聲、香、味、觸等五欲之境而不離的心理活動,《大乘義章》卷五說:
「於外五欲染愛名貪。」就是指的這個意思。佛教認為,眾生生活於世間,以眼、耳、鼻
、舌、身等器官與外界相接觸,產生色、聲、香、味、觸等感覺。這些感覺能引起眾生的
利慾之心,因此叫做五欲。於此五欲執著並產生染愛之心,就成為貪。因此又以貪與愛為
同體異名。
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視、怨恨和損害他人的心理。《大乘五蘊論》中說:「云何為
嗔?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成唯識論》中則說:「嗔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
能障無嗔,不安穩性,惡行所依為業。」嗔是佛教所說的根本煩惱之一,與貪和痴一起被
稱為「三毒」。
痴又作無明。指心性迷暗,愚昧無知。《俱舍論》中說:「痴者,所謂愚痴,即是無明。
」佛教認為,眾生因無始以來所具之無明,致心性愚昧,迷於事理,由此而有「人」、「
我」之分。於是產生我執、法執,人生的種種煩惱,世事之紛紛擾擾,均由此而起。因此
痴為一切煩惱所依。《唯識論》卷六中說:「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礙無痴,一切雜染所
依為業。」又說:「諸煩惱生,必由痴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