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修] 止觀:於彼所緣如何安住--立無過規 (11)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05-19 22:17:21
: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第十五〈奢摩他〉
: 申二、心於所緣如何安住
: 酉一、立無過規
: 第二、心於彼所緣如何安住。分三:一、立無過規;二、破有過規;三、示修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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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義
摘自:《2007奢摩他講記》雪歌仁波切講授 張福成老師翻譯 釋見諦法師編輯
轉自:http://www.lamrimworld.org/
其次要討論一個問題,就是所緣對象不在佛的身體(註),而是就內心上來觀修。所緣
對境不是緣外在的對境,而是緣取自己的內心,就直接安放在自己的內心上來做觀修。進
行這種實修方式時,仍然要了解它的關鍵。
【又全不住像等所緣,唯修無分別心者,亦須憶念住心教授,令心於境全不分別。次
則令心不流不散,令不流散,義同正念,明記所緣,故仍未出修念之規。如彼修者,亦須
修習具足定知有力之念。】
「又全不住像等所緣」,都不安住在佛身佛像等外在的所緣對境上,「唯修無分別心
者」,僅是修無分別心。無分別心是指有境,無妄念的內心,無妄念的內心禪修時「亦須
憶念住心教授」,這時候要好好地思惟安住內心的口訣教授,按照安住內心的口訣教授去
做實修是有必要的。
住心的教授是什麼?即底下那一句話「令心於境全不分別」。是指心無妄念而安住於
對境,對境是指內心,緣取內心作為對境,心要放在對境上,無分別心無妄念的情況下,
安放在對境上,這個是住心的教授。
按照住心教授做實修,就有疑問產生了,至尊仁波切這裡開示到,引生無過失的等持
,一定要先產生具大威力的憶念。有威力的憶念,要先存在。有威力的憶念,它的意思是
指心安住在所緣上時,有一個具有力量的定解。就是心安放在對境上時,它要伴隨著堅定
、決定的行相。堅定、決定的行相是指有威力的定解安放在對境上,這個憶念就具有威力
了。
疑問就是假設所緣是內心,那怎麼辦?因為心無妄念無分別的狀態下,放在所緣的對
境上,所緣的對境是內心。這時候內心仍然能不離不散,內心能不渙散到其他的對境上,
還是專心地緣取對境。
對境是指內心,要先了解,有人這樣實修,這種實修的方式,要記住實修口訣,實修
口訣就是心無妄念而安放於對境上,對境是內心,在這個情況下,具有威力的憶念仍然是
有必要的。先了解觀心住心的口訣,緣取內心來實修的口訣後,再來做解釋。
這裡是去除疑問,疑問上面沒有談到,這直接回答應該要怎麼做,其實這是回答一個
疑問。有些人內心無妄念而觀修,就是緣取對境後,內心完全沒有妄念,沒有分別心,無
妄念而觀修,不會去所緣,對境是內心,緣內心之後,無妄念而觀修。以這種觀修的方式
來修安止,是不是也要伴隨有威力的定解?
因為至尊仁波切現在談論的是如何去成就安止,成就安止時,前面要做到的是,逆緣
的部分要排除,逆緣是沉沒跟掉舉,這個要先把它消滅掉。在安止成就前,要先產生無過
失的等持,這是順緣的部分,所以引發順緣跟排除逆緣這兩個都要做到。
在引發無過失的等持,就順緣部分,無過失的等持得到時,前面還要先有憶念跟正知
。其中以憶念最重要,憶念是有威力的定解,具有力量的定解,這部分要先有。意思是說
,要先靠有威力的定解,有威力的憶念,由有威力的憶念,才能形成無過失的等持。
因此馬上想到一個問題,一個禪修者,不是緣取外在的佛像,他緣取自己的內心,內
心無妄念,不做任何的思惟,心無妄念而放在對境上,這樣禪修的人需不需要靠憶念的力
量?
這個疑問要把它去除,是這個問題的答覆,「如彼修者」,彼就是指那種禪修的人,
緣內心後,心無妄念而放在對境上,對境是內心,這樣的禪修者,「亦須修習具足定知有
力之念」。這種人也必須依靠念力,就是具有定解威力的憶念,要修等持,無論怎麼禪修
,一定要靠具有威力的憶念。
「又全不住像等所緣,唯修無分別心者,亦須憶念住心教授,令心於境全不分別」。
之後得到一個結論「如彼修者,亦須修習具足定知有力之念」。中間這一行是成立的原因
,來成立出一個結論。結論就是「如彼修者」如何如何,這中間有一個解說,這是成立的
原因,要成立出為什麼這樣的禪修者,還是需要靠有力的憶念,原因何在?中間做了解釋
,那就要了解住心的教授是什麼方式,住心的教授是「令心於對境」對境是內心,「全不
分別」。心本身無妄念狀態下去緣取對境。
緣取對境之後「次則令心不流不散,令不流散」,是沒有放射、沒有散亂。
記住禪修的口訣後,不流是沒有放射出妄念,沒有放射出妄念就是「令心於境全不分
別」。不分別是沒有妄念。沒有妄念的情況下安放在對境上,在這個情況下,心不流,心
沒有放射出妄念,不散,就是沒有散亂,不散亂的意思跟憶念就完全一樣「義同正念」。
憶念就是「明記所緣,故仍未出修念之規」。所以他禪修的方式也沒有超出修憶念的
方式。
前面談到不流跟不散這兩件事,不散就是沒有忘記所緣的對境。沒有忘記所緣的對境
,靠的就是憶念,這個跟憶念的是一樣,不散亂跟憶念是同義。所以「明記所緣」對於所
緣的對象,明明把它記住,沒有忘記,就是具有憶念,也可以說它就是沒有散亂。
因此,得到一個結論:一個禪修者必須要具有威力的憶念,這個仍然是需要的,意思
是有力量的憶念是一定要有的。
接下講第二項,「第二破有過規」。有過失的規矩,這個要把它排除,破除有過失的
規矩。前面談的是立自宗,自宗立無過規,立無過失的規矩,這點已經講解完畢。
在無過失的規矩裡,要了解的是,要產生無過失的等持的主張。無過失的等持是什麼
?要具足兩種特色,為什麼要具足兩種特色?無過失的等持之所以要產生,必須把逆緣排
除,才會形成無過失的等持。逆緣就是沉跟掉,要把這個排除。若要把這個排除掉,必須
具足兩個特色,無過失的等持要具足兩個特色,就不會有昏沉跟掉舉。
但是,具足兩個特色,這兩個特色怎樣才算是圓滿?那就看沉跟掉這二個逆緣有沒有
全部被消滅。若沉跟掉全部都消滅的話,這個具足二特色,就非常完美,圓滿。不過現在
在無過失的等持產生的這部分,若要把沉跟掉全部消滅,大概非常困難。所以說具足兩個
特色,它僅具有兩個特色,在現在這個段落就這樣而已。
具足兩個特色就是明分還有有威力的住分(明分和有威力的住分滅除沉沒與掉舉)。要
以這個為主,要能夠引發順緣的等持,這種等持要引發的話,靠憶念跟正知,其中憶念為
主。怎麼觀修有威力的憶念?要了解憶念的性相,所以在現在是引發順緣的等持為主,重
點不是放在排除逆緣。
排除逆緣沉沒跟掉舉這部分,是由無過失的等持引發產生的。透過憶念跟正知的力量
,特別是憶念,了解憶念的性相,之後引發無過失的等持。有這個無過失的等持,這兩個
特色還不夠圓滿,在無過失的等持產生後,接下來進入九住心的實修,在九住心的實修裡
,才逐漸把逆緣沉跟掉消滅掉。前面立無過規講的內容,其大綱是這個。
1.2.6.2.2.2.1.2.2.2 破有過規
【第二破有過規。有此邪執是所應破,謂「若如前說策舉其心無分別住,雖無少許沉
沒之過,掉舉增上,現見不能相續久住,若低其舉、緩其策,現見住心速能生起,遂謂此
方便是大教授,發大音聲唱言:善緩即是善修。」】
之後要講第二個,有過失的規矩是什麼?要把它排除掉「第二破有過規。有此邪執是
所應破」,現在要把顛倒的想法排除掉,什麼叫顛倒的想法?顛倒的執著是什麼?再把它
分類破除掉。
顛倒的執著是什麼?「謂」指的是前面講的邪執,顛倒的想法「若如前說策舉其心無
分別住,雖無少許沉沒之過,掉舉增上,現見不能相續久住,若低其舉緩其策,現見住心
速能生起。遂謂此方便大教授,發大音聲唱言善緩即是善修」。有這麼一種主張,這個是
邪執。....(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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