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讀經] 佛誕節-《釋迦佛讚偈》、《浴佛功德經》26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07-06 07:54:14
(....接續前文....)
摘自:《攝類學初階講義》倉忠仁波切教授
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略釋:遮遣法、成立法
* 於事例上比較遮遣法的部分,例如瓶上的遮遣法
瓶上有三種遮遣法:(1)無遮遣他法:無「瓶與無瓶的同位」,也就是「無瓶」,
彼是無為、共相。(2)非遮之覺知遣他法:分別上顯現為非非瓶,彼是無為、共相。(3
)非遮之義自相遣他法:非非瓶,彼是有為、事物、自相。無遮遣他法、覺知遣他法能於
一切法(有為、無為)上安立而有,但是,義自相遣他法僅能於有為上安立而有,因為彼是
事物。
* 遮遣法以「是否牽引」及「牽引的方式」而分為四種
  (1)不牽引之無遮法。
例如「此人不喝酒」是無遮法,由說此法之聲能遮除自法的所遮品「此人喝酒」,並
且不更牽引成立法。
也就是說,「不喝酒」是遮遣自己的所遮品「喝酒」,所以彼是遮遣法,又,僅是遮
遣喝酒而已,不再牽引成立法,所以彼是無遮法。
又例如,瓶不是柱、不走路、不吃、不喝等等,彼等皆是無遮法。
  有說:「不喝酒」應該不是無遮法,因為,除了不喝酒也可成立吃飯?
「不喝酒」只是不喝酒而已,並沒有牽引成立法。
例如,一個人對你說「我不喝酒」,但是你卻認為他要吃飯,當你拿飯給他的時候,
他一定會認為:為何我說「不喝酒」,卻是要吃飯?
  (2)直接引出之非遮法。
事例:無我有。
當說「無我有」之聲時,遮遣自法的所遮品「有我」,並且直接牽引出成立法「無我
有」。此中,「有」就是成立法。
  (3)隨附引出之非遮法。
此中「隨附」意謂間接。
事例:「胖祠授白天不吃,有吃」。
當說「胖祠授白天不吃,有吃」之聲時,遮遣自法的所遮品「胖祠授白天吃」,又因
為吃東西的時間只有白天或晚上,所以牽引出成立法「胖祠授晚上吃」,此中直接牽引出
吃,間接牽引出晚上吃。
又如,「不喝酒,有喝」是非遮法,因為自法是遮遣所遮品喝酒,所以是遮遣法,並
且牽引成立法「有喝」,所以是非遮法。
此中,遮除喝酒而直接牽引成立「喝」,由此間接牽引成立有喝其他的,所以再觀察
喝什麼?例如,喝茶等等。
  (4)應時引出之非遮法。
例如,已確定某人若不是剎帝利種就是婆羅門種,當說「某人不是剎帝利種」之聲時
,就能確知某人是婆羅門種。
又如,已經確定若不是男性就是女性,當說「不是男性」之聲時,就牽引成立法「女
性」,這就是應時引出之非遮法。
又如,確定若不是彼就是此,當說「不是彼」之時就應時而牽引出「此」。
* 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的能詮聲是依於分別知推動而有的
  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的能詮聲,皆是依於分別知的推動而有的,透由分別知之顯現
的推動而有能詮聲,彼能詮聲的根本所依就是分別知。
又,由分別知推動而有的能詮聲,直接的所詮義,就是彼分別知的義共相內涵,因為
,彼能詮聲是由分別知推動而有的,分別知中直接的顯現就是義共相。
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產生能詮聲之前,分別知已經先有顯現「義共相」,不然無能
產生能詮聲。
  如以「說瓶能詮聲的分別知」而言,此分別知以「瓶」與「瓶的義共相」容許混合而
趨入瓶,於此分別知中,主要的直接顯現是「瓶的義共相」,並由其推動而有「說瓶的聲
音」,所以,彼能詮聲的所詮是「瓶的義共相」與「瓶」,直接所詮是「瓶的義共相」,
間接所詮是「瓶」(這個聲音是說瓶)。
也就是說,「執瓶分別知」是以這種情形(以「瓶」與「瓶的義共相」容許混合而趨
入瓶)而執取瓶,所以,透過這個分別知(於此分別知中主要的直接顯現是「瓶的義共相
」)推動而有的「說瓶的聲音」,也是以這種情形而有的,因為是透過分別知推動而有的
能詮聲。
  例如,我想說「瓶」的時候,當下的分別知已經顯現「瓶的義共相」,由此分別知的
推動而有「說瓶的聲音」,彼說瓶的聲音,就是以「瓶」與「瓶的義共相」容許混合的方
式而說,但不是真正的混合,而是彼分別知中有如此的顯現,依於分別知中如此的顯現而
有說瓶的能詮聲。
  再者,說者、聽者各自的分別知中皆有顯現「瓶的義共相」。
透過說瓶的能詮聲,聽者的分別知中也有顯現「瓶的義共相」(能詮聲的直接所詮)
,聽者依於自己分別知中所顯現的「瓶的義共相」而趨入瓶、執取瓶。
例如,我說瓶,你聽到我說瓶的聲音,在我們各自的分別知中皆有顯現「瓶的義共相
」,你的分別知依於自心續中所顯現的「瓶的義共相」而趨入瓶。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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