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文:#1S-GMosV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123)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上士道.學菩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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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寅一、學習布施
初中(學習六度熟自佛法)分六:一、學習布施;二、持戒;三、忍辱;四、精進;五
、靜慮;六、般若道理。
辰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別 巳一、法施 巳二、無畏施 巳三、財施
巳三、財施 午一、實捨財施 未一、捨財道理
第三、習近對治布施障。障者,如《攝抉擇分》略說四種,謂未串習、匱乏、耽著、
未見大果。
其中初者(未串習),謂雖現有可施財物,然於求者不樂惠施。能治此者,應速了知「
如此過患是我於施先未串習,今若不施,則於後世亦不樂施」,強思擇已而行惠施,不隨
未習過失而轉。
第二者(匱乏),由其財物極鮮闕故,不生捨心。能治此者,應作是念:我於生死流轉
之時,或由宿業或繫屬他,於他人所未能饒益,令我具受眾多難忍饑渴等苦,設由利他,
於現法中發生眾苦乃至殞歿,此施於我猶為善哉,非空發遣諸來求者,縱無彼財尚有菜葉
可以活命。如是思已,忍匱乏苦而行惠施。
第三者(耽著),貪可施物極為悅意最上勝妙,於來求者不能生起捨與之心。能治此者
,應速了達耽著過失,我今於苦倒執樂想,由此能生當來眾苦。如是知已斷除耽著,即將
此物而行惠施。
第四者(未見大果),未見行施能生正等菩提勝利,觀見廣大資財勝利而發施心。能治
此者,當速見其過,總應觀察一切諸行,皆念念滅,特觀資財速滅速離,一切所施皆當迴
向廣大菩提。
若唯顧視財等異熟,則唯能得廣大財位,不得解脫。如諸商賈為與價故,一切資財悉
無惜捨與於他,此唯得利,非能得福。《四百頌》曰︰「云於此行施,能生大果利,為報
而行施,如商利應呵。」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