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 #1TSZqZ-2《地道建立》(141)
摘自:《地道建立》2010年 卻佩格西 講授/廖本聖老師 翻譯/釋見諦法師 編輯
於第三地(第三地菩薩)證得安忍波羅蜜多特別增上的修持。安忍就是不受擾動的思
(五遍行心所當中的思心所)[1]或不瞋,亦即對於他人傷害自己或他人讓我們應得的受用
造成阻礙,或他人對於自己親友的傷害,內心能夠不受擾動即是安忍。
假設對方沒有傷害我們,不論是在身體、受用、親友方面都沒有對我們有傷害,我們
這一方內心也沒有受到擾動生瞋恚的話,就不稱為安忍。
安忍是當有人傷害自己的身體,有人傷害自己的受用、傷害自己的親友的時候,內心
能夠去思惟瞋恚的過患、安忍的利益,內心能不受擾動的時候,這才稱為安忍。
安忍的相反就是瞋恚,瞋恚有二方面的作用:1)因為瞋本身是不善,所以可以累積不
善的習氣,不善的習氣將來會感受苦果的異熟果報,2)另外一方面,它可以摧毀善根。
此是大乘的講法,在寂天的《入行論》或月稱的《入中論》都有如此說法:瞋恚可以
累積不善的習氣,又可以摧毀善根。如果依世親《俱舍論》的講法則是邪見,亦即把業果
執為沒有損減業果的邪見,它一樣有這二種作用,即可以累積不善的習氣,摧毀善根,但
這是小乘特別是《俱舍論》的講法,主要是針對邪見。
第三地菩薩除了有該地安忍波羅蜜多特別增上的修持之外,也擁有前二地布施波羅蜜
多與持戒波羅蜜多的增上。
第三地菩薩修安忍特別增上的情況:例如,假設有一人以惡心(十不善的心)去傷害
第三地菩薩的身體,而且不是一次的傷害而是慢慢的折磨,是把第三地菩薩的身肉一段一
段(一兩一兩)的切割下來,第三地菩薩對於傷害他的人,連一剎那的瞋恚都不會生起。
(例如佛陀因地行菩薩道作忍辱仙人時,被歌利王割截身體,不但不起瞋恚,還發願成佛
時第一個要度對方,歌利王即後來佛陀成佛時,最先受度的五比丘之中的阿若憍陳如。)
安忍的果報是來生諸根具足,來生無論體型、容貌都很美,這是安忍的結果。[2]
綜合前述三種的講法:「持戒」是確保來世繼續得到人天果位,但是人天果位有沒有
受用則有賴於「布施」結合持戒,這樣得到人天果位之後,才有受用。得到人天果位有了
受用,諸根具不具或容貌美不美?此則有賴於修「安忍」。但是要知道安忍波羅蜜多並不
只是為了來世的諸根具足、容貌美而已,安忍波羅蜜多最終的目標是為了要成佛。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