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2012-2013年《入菩薩行論釋.佛子正道》
宣講:102任甘丹赤巴 日宗仁波切/口譯:如性法師/筆記:道寬比丘尼
第六品 忍辱(...接續 #1V7tHaCl (Buddhism))
巳二、修習思擇法忍(二)午一、廣說(三)未一、瞋及懷瞋者等皆有賴因故非自主(二)
未三、遮止瞋之目的
32. 由誰除何瞋?除瞋不如理。瞋除諸苦滅,故非不應理。
偈頌:應以何破除?除亦不合理。依彼能斷苦,故無不合理。
或曰:「若無塵許是由自性所成,則應以何對治破除何種所斷?能作、所作皆不合理
,故能破除亦不合理。」
對於自宗所提出的論點,他宗這時候反問:如果諸法的本質,沒有任何一絲絲是由自
性所形成的話,這時應該要如何的安立以對治來破除所斷的道理?如果一切的法都沒有自
性,這時能作者以及所作的對境,這些內涵都是不合理的,所以說透由對治能夠破除所斷
的道理也是不合理的。
對於這一點自宗回答,「此乃不知於自性空安立能作所作、妄執二諦相違之大邪見,
」提出這樣論點的人,他是不了解在自性空的狀態下是能夠安立能作、所作的。而這樣的
人,他虛妄的去執著(也就是錯誤的執著),二諦(世俗諦的緣起與勝義諦的空性)彼此
之間是相違的;「對治、所斷為自性空無不合理,因許通達對治、所斷為自性空,依彼能
盡瞋等一切煩惱」,如果了解對治、所斷是自性空,按照這樣的見解,到最後是能夠完全
斷除心中的瞋等煩惱,「由盡滅彼能斷苦續流故」。更進一步的,透由斷除心中的煩惱,
能夠斷除一切痛苦的續流(苦的續流即五取蘊的續流,盡滅煩惱即斷除五取蘊的續流)。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