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 藕益大師 金剛經破空論09

作者: creative88 (create)   2021-06-10 01:08:54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
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
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
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
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
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
眾生故,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忍即般若離四相  三施六度亦復然
  是故應生無住心  利益一切如幻眾
  論曰:若佛法中惟般若第一,何必更修餘行?為遣此疑,故言忍辱即非忍辱等。以般
若攝一切行,一切行皆是般若故也。遂引往昔妙行為證。言無我相等者,直是了達生空。
不起我人等想,亦非頑然無想。設使頑無分別,則是愚癡。癡心作因,瞋念還起。縱令竟
同木石,終非般若妙智。今以正慧觀察,了知人我本空。故於惡王起大慈悲,興大誓願,
乃至成佛最先度之。須知五百世中為忍辱仙,修持般若,其來久矣。是故一切菩薩,皆應
如此離相發心。言離相者,即是不住六塵等相;言生心者,即是常發大菩提心。若心有住
,即為非所應住。既達無住,應行三檀妙行。蓋不可因於布施,而遂取著六塵;尤不可希
心無住,而遂息其三施。以菩薩之法為欲利益一切眾生故也。又恐人生於空見,謂:「既
云離一切相,如何行施利生?」故釋之曰:如來說一切諸相,當體即是非相,不是撥相而
別求非相。又恐人生於有見,謂:「既云利益眾生,如何無眾生相?」故釋之曰:又說一
切眾生,即非眾生。此正欲人行即相離相之施,利無生幻生之眾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
法,此法無實無虛。】
  不偽無虛必當理  非妄始終能具照
  證法無實亦無虛  以是因緣應諦信
  論曰:若諸佛離一切想,證法無性,世間以何相故而信知耶?為斷此疑,故言是真語
等。真是不偽。譬如世人,為名利故,未證言證,即是偽語。如來不爾,現證無上大菩提
故。實是無虛。譬如世人,貪鄙矯妄,雖曾獲通,自知已失。有人來問,但云先得,即是
虛語。如來不爾,於大菩提無退失故。如者當理。譬如世人,修得四禪,心暫不生,相同
寂滅。便向人說,我證涅槃,名不當理。如來不爾,真實證於大涅槃故。不誑者非是幻妄
。譬如愚夫,於乾城、幻事、鏡像、水月及陽焰等,非有計有,妄生取著,種種言說,名
為誑語。如來不爾,證法實相,是第一義真現量故。不異者始終無二。譬如術士,於過未
事,以其伎能,懸遠推測,或然不然,或應不應,則有異語。如來不爾,大圓鏡智,普照
三世,洞悉始末,無有遺餘,觀彼久遠,猶若今日;盡未來際,悉見悉知,所說事理,皆
無異故。復次,如來所得法,即是一切法之實性。實性無性,無性之性,乃為實性。設於
一切法有所取著,則實語是虛語,以其生語見、法見,不知實性本無性故。若於一切法無
所取著,則虛語是實語,以其不生語見、法見,了知無性即實性故。故云此法無實、無虛
。如此五語,如此妙法,應諦信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
,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發心修行及慧照  三事互資無先後
  如日與色及光明  展轉相資成見義
  論曰:若法無生無性,非實非妄,即是諸佛第一義身,何故菩薩須行施等?既已熾然
行施,云何復云不住法耶?為遣此疑,遂說明闇二喻。取相則闇,達理則明。此以目喻所
發之心,種種色喻三施萬行,日光喻般若妙慧也。推此喻意,若不發心,則雖常居般若萬
行光明境中,亦無所見。譬如日光明照諸色,而無目者終無所見。又無萬行,則發心般若
亦為虛設。譬如無種種色,用目與日何為?今為行施菩薩而說,故但舉二喻耳。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
,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
,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
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
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
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
,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及彼)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之凡外
),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
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
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銷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
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
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
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
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
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受持讀誦即如來  成就功德佛知見
  大事大時不能及  以是大乘最上乘
  荷擔菩提小不堪  經處即塔應供養
  銷滅夙業證菩提  永超值佛昔功德
  具說能令淺識疑  義及果報難思故
  論曰:此廣顯受持功德果報也。初總示云: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其深悟實相,了
知一切眾生,與佛無別。始從名字,終至究竟,位位皆即佛故。次云以佛智慧悉知悉見等
,謂知見其從因剋果,此生餘生,一切諸功德也。次以八種殊勝顯其功德:一者,大事大
時所不能及。恒河沙身,是名大事;經無量劫,是名大時。雖如此施,猶故不及持經福德
。以此施門,五通菩薩亦能為之。未若此經,正斷無明漏故。二者,此經如來為發大乘、
最上乘者說,不是三乘共。般若教名為大乘。於大乘中,惟為圓頓菩薩,名發最上乘者。
三者,如是人等,即為荷擔無上菩提。以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紹隆佛種,使不斷故。
任持運行,猶如荷擔。四者,樂小法人不能受說,何況著我凡夫,著見外道,故皆不堪。
五者,在處有經,即為是塔,法身舍利,具足在故。六者,銷滅夙業,轉重令輕,不復墮
惡道故。七者,當得菩提。以業既銷,菩提之體自明淨故。八者,超於如來昔時值佛功德
。以如來昔在然燈佛前,雖值多佛,尚存有所得心,未達無相,不蒙授記。是故不及持經
功德。見然燈佛,悟無生忍,爾時方與般若恒相應故。具此八種殊勝,故具說者,淺識之
人必不能信。但總結云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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