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達賴喇嘛談佛教的基本見解<四法印> 講授于維吉尼亞大學
在外道的論典中所說的我,是一種遍計的我見;他們所指我如果依蘊體而成立,蘊體
(五蘊身心)是剎那剎那變化的本性,蘊體是會變壞,所以主張在蘊體外,有一個恒常不
變的我,也就是常一自主的我(外道認為我是除了五蘊身心之外,有個常一自主的我)。
例如見到一個人會說,我小時候是怎樣怎樣,現在的我與小時候的我是一個不變的,
也會認為前世的我,與現在的我是同一個,只是身體在改變,所以這個「我」是恒常不變
,是同一個;但所依的蘊體是不穩固、無常性,而說我是恒常的。
這樣解說是不合理的。外道就有一種常一自主的我,心現起的我與蘊體不同(認為我
是不依蘊而獨立實有存在的常一自主),以此安立的我,就是遍計的我執,不是俱生我執
。其實,離蘊的自主我是不存在的,我與我所自主的我是不存在的,所以說諸法空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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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尊者提到,外道認為我是常一自主之離蘊我的理由
外道認為,我們的五蘊身心是無常剎那變化,比如前世的我的身體,和此世我的身體
不同,此世我小時候的身體和現在我的身體不同,蘊體不同會無常改變,但我是不變的。
外道認為,我是恆常的,然而我們的五蘊身心是不穩固、無常性,因此外道的典籍說
到我是離蘊的常一自主的我,即除了五蘊之外,我是有個不依蘊安立而常一自主的真我。
尊者說,外道計執離蘊的常一自主我是不存在的,佛教說無我、無我所,不存在外道
說的我與我所,不存在離蘊的常一自主的我、我的五蘊也不是常一自主的我具有的我所。
[2] 佛教經典常提到:觀五蘊無常、苦、空,非我、非我所
外道見解者,看到如<雜阿含經>說:"觀五蘊無常、苦、非我、非我所",就會以本文
說的外道見解來解釋佛典說的五蘊無常、非我非我所,而誤解以為是在說我是除了五蘊之
外有個常一自主的我,在修止觀的時候,就會落入此處說的外道見,佛教內義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