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十善業道 (龍樹<中觀寶鬘論>增上生十六法)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24-04-08 09:13:12
: 摘自:《入中論》月稱菩薩造 法尊法師譯
: 以身圓滿初三善業道,以語滿中間四,以意滿後三,故能修集十善業道。
補充:十善業道
摘自:〈The Opening of Wisdom-Eye〉:三學 達賴喇嘛尊者
一、增上戒學(Adhisila-siksa)
這是三增上學之首,就如同大地是世上一切事物的基礎一樣,戒行是一切善法(kusa
ladharma)的根本。所有經由修行禪定和智慧體驗的法,都根源於此,戒是首要之學。
增上戒學的要義包含了十善業,....基本戒或是十種抑制不善的戒條。當這一類的戒
深植於行者心中以後,即使在面對不善心或境生起的當兒,他也能自行守護。
十善業(dasa-akusala-prativirati-sila)
根據我們的身、語、意是否違犯,十善業可以分為三組。經由身體所違犯的不善行為
有三種,經由語言所違犯的不善行為有四種,剩下的三種則是經由意門所違犯的不善行為。
之所以稱此為不善行為或業,或許會或許不會形成業果。當然,那些會構成苦難狀態
的不善業,無疑地是一種業果。業會形成業報,必定有一個特殊的潛力牽引他違犯,使他
轉生入餓鬼、畜生、地獄等三惡道。
為了確定業是否有這種潛力,我們必須檢視其中的因素是否完全,以確定這個業就是
業報。下列的十項犯行,每一項都有五個因素,藉此可以看到是否抑制它,以確保身語意
不違犯這些不善行。
(1)不殺生(離殺生 pranatipata-virati)
‧要打破這個戒律,必須有一個自己除外的另一個生命,那個被殺者稱為對象(vastu)。
‧必須要有殺的意圖(samjna),知道對象是活的。
‧其次必須有盡力(prayoga)去殺,否則就是藉著毒藥、武器或黑術教唆去殺。
‧完成殺業必須有諸如貪心、瞋恨或是無明等染污(klesa)。在殺業中瞋恨心通常是
主要的染污。
‧最後一項因素是完成(nispatti),被殺者在殺生者死前先一步而亡。
只有這五項因素都齊備了,這個殺的動作才形成業果,因為在其他的案例上可能是意
外是無心的過失,雖然仍會導致痛苦的結果。
犯行的強度和業果的累積,隨著他完成的態度、他的動機、他剝奪生命的型態,而有
差異。基本上,殺生是從動機的湧現開始,此動機是來自三個不善的根源:例如,有時候
殺生是為了吃動物的肉,在這種情況下,它的完成是受到貪欲心的主宰。另外有些情況,
殺生的動機是因為憤怒、報復等等,它是受到瞋恨心的主宰。當殺生是為了執行謬見,像
是奉獻動物做犧牲,它是受到無明的主宰。在殺業當中,殺上師、殺父、殺母、殺羅漢、
殺僧人或是神職人員,被認為是最嚴重的犯行,稱為五逆重罪。
(2)不偷盜(離不與取 adattadana-virati)
‧對象是別人的財產或所有物,或是人家供養三寶的物品。
‧意圖是想要擁有財富的欲望,藉著暴力搶奪、偷竊或是不正當、詐欺手段而得到。
‧盡力是指不管是一個人所為,還是僱用、教唆其他人取得不應得的物品。
‧染污來自於貪瞋癡三毒,此不善業是受到貪欲心的主宰。
‧完成包含了偷竊者擁有偷竊品的心理滿足感,不論它是否被搬動。
不與取的完成有三種方式:第一,是用武力威脅手無寸鐵的人,其次,是偷偷的盜取
他想要的東西,最後,藉著不同的方式用欺騙或不當手段遂行目的。不管哪一種方式都算
破了不與取戒,最嚴重的就是偷盜供養三寶的物品。
(3)不邪婬(離欲邪行 kamamithyacara-virati)
‧對象是配偶以外的異性,像是他人的妻子或丈夫,或是一個在父母監護下的女子或男
子,或是一個因宗教採獨身主義的異性。在過去七代與你有關係的親戚也包括在對象
之內。在某些狀況下,即使與自己的配偶性交也構成違反戒律,像是在神壇附近或是
寺廟內、在非時的齋戒期、在不適當的時候像是白天、月事來時、懷孕時,最後,一
些不自然的性交招式,也都違反戒律。
‧第二個因素意圖,是想要與異性性交。
‧它必須盡力才能完成這個意圖。
‧在三個染污因素中,貪欲心是主宰的根源,其他兩個因素瞋恨心和無明也多少扮演了
角色。
‧完成是在雙方性器官接觸後產生快樂的覺受。至於一般人,如果與以下三種人進行性
行為則為破戒:受到父母親戚監護的男子或女子;有丈夫照顧的女人,或是已婚男人
;受法保護的人,包括終身奉獻給神職的人。在所有邪婬中最嚴重的是亂倫,強暴自
己的母親而她同時是比丘尼或阿羅漢。
(4)不妄語(離虛誑語 mrsavada-virati)
‧對象是自己以外的另一個人,而且對他撒謊之類的。
‧意圖是故意扭曲事實,例如他沒有看到的東西,當別人問他時,卻說:「是的,我看
到了」。
‧盡力是經過深思以後說出來或做出來的言行。
‧關於染污,貪瞋癡任何一項都可能主宰。
‧完成是一個人藉著語言或肢體傳達,故意以謊言設法讓他人相信。以語言表達非真實
的事和用身體行動傳達非真實的事,兩者是不同的(但都算妄語)。
三種的違犯在此作個分辨:第一種是未證言證,偽稱自己已經得到超凡入聖的成就,
雖然自己不曾親身體驗,卻要強力說服別人相信他已得證,這是會導致來生墮入三惡道的
妄語。第二種是為了利己卻損了他人的謊言,這就是一般說的大妄語。第三種是既不為自
己的利益也無損於他人的謊言,只是想這樣做或是為了玩笑而已。在各種可能的謊言中,
最嚴重的是謗佛,以及欺騙父母師長。
(5)不兩舌(離離間語 paisunyavaca-virati)
‧對象之一,至少兩個人之間是朋友。
‧意圖是以故意的方式想要摧毀兩人友誼。
‧盡力在於費心引起不和諧。
‧三毒煩惱都是染污,其中又以瞋恨心為主宰。
‧這項戒律中,違犯的完成是當此語出口以後,對方已經了解。刻意不讓對方和解,也
屬於此戒律的範圍。
兩舌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在公開場合強烈的表示,不是私下的場合,甚至是假裝誠
摯的友誼。第二種是向對方傳達的語言,引起雙方不和諧。最後一種是借用別人的語言間
接、秘密的對他人進行中傷。最嚴重的兩舌是造成上師與弟子之間關係的破裂,或是破壞
僧團的和諧。
(6)不惡口(離麤惡語 pharusyavaca-virati)
‧對象是說惡口以外的另一個人。
‧意圖是早已決定向對方口出惡言。
‧盡力是盡其所能的用惡毒的字眼。
‧三種煩惱染污都可能呈現,主要的還是瞋恨心。
‧它的完成是當此惡話已經說出口。
惡口也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當面向對方口出惡言,令對方感到羞辱。第二種,惡語
可能是間接的指涉,說出口後的確令對方感到受傷害。惡口的間接方式是一個人以對朋友
閒聊八卦的方式,故意傷害第三者,這也可能是透過文字表達的方式。在惡口的種類裡以
針對聖者、父母為最嚴重。
(7)不綺語(離雜穢語 sambhinnapralapa-virati)
‧如前者一樣,對象是自己以外的另一個人。
‧意圖是因為輕率而說了無聊的嘮叨話。
‧盡力是當一個人開始嘮嘮叨叨的陳述故事或無用的話語。
‧三種煩惱染污都涉及,主要的染污是無明。
‧當沒有用的話語出口時,綺語就完成了。
綺語也有三種:不真實且無意義的話,例如對神的禱告、傳說、宗教神話、神蹟故事
。庸俗且無意義的話,包括八卦、沒用的故事、虛構謊言、玩笑話。真實但無意義的話,
是對還沒準備好的人傳法。在所有綺語的類別中,最嚴重的是引起學法者心煩意亂的雜穢
語。
(8)不貪(離貪 abhidya-virati)
‧此處對象包括別人的動產或是不動產。
‧意圖是懷抱著願望或希望能夠擁有別人的財產或是錢財。
‧盡力是一再的計畫如何能夠取得那財富。
‧在三個染污中,貪欲心是主宰,雖然其他兩項煩惱也會呈現。
‧完成是當計畫有了結果之後,無慚(hri)也無愧(apatrapa)。
貪有三種:自家的財產、別人的財產、不屬於任何人的財產。在所有可能貪的類別中
,以貪圖比丘僧團所正當擁有的財物為最嚴重。
(9)不瞋(離瞋 byapada-virati)
‧對象是自己以外的另一個人。
‧意圖是去殺害、打擊、迫害他人。
‧盡力就是計畫如何去傷害或毀滅一個人。
‧三毒的染污都包含在其中,瞋恨心是主宰。
‧完成是當我們看到殺害、打擊、迫害他人已經發出效用,且不再以友善和慈悲
(maitrikaruna)照顧對方。
瞋也分為三種:殺害他人的念頭,全然的怨恨或是敵意,例如一個士兵在戰場上的時
候。其次是基於競爭,思考如何傷害別人。最後一種是憎恨對你做錯事的人,即使後來他
向你道歉。最嚴重的瞋恨心是處心積慮犯下弒母、弒父、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
的五無間罪。
(10)不癡(離邪見 mithyadrsti-virati)
‧對象是心中的善法與不善法。
‧意圖是反對因果,思考偏向於「無善業亦無惡業」以及「無善果亦無惡果」。
‧盡力是一再思索無善惡業亦無善惡果。
‧通常,無明是其中最強烈的染污,雖然貪瞋煩惱也呈現。
‧當一個人確信善惡業以及善惡果都不存在,而完全陷入邪見之中,無法生起正知見來
對抗它,此時就算已經完成了。
有三種的邪見:第一種是主張沒有善業和惡業,也沒有善果(sukha)和惡果(duhkh
a),快樂和不滿的生起不需要因。在這種情況下因果法則是被逐漸破壞的。第二種是揚
言即使有一種修行的道並據以實踐(佛法上稱為正道 margasatya),也沒有成佛之事,
此逐漸破壞四聖諦。第三種是認為沒有佛也沒有一個圓滿者,因此也沒有法,沒有僧伽存
在的理由。這些是徹底對三寶做破壞性的批評。在所有邪見當中,毀謗三寶是最嚴重的。
遵守這十項戒律可以護衛一個人免於違犯上述的十不善業,這稱為離不善業戒。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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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善業道不是佛陀制戒,屬於性戒,法性之理,善業得樂果、惡業得苦果的法性之理
[2] 十善業道屬於三妙行,身語意三門遮止不善業行持善業
《雜阿含281經》: 「多聞聖弟子,於空閑處、林中、樹下,作如是學,如是思惟:
『此身惡行,現世、後世必得惡報。我若行身惡行者,必當自生厭悔,他亦嫌薄,大師亦
責,諸梵行者亦復以法而嫌我,惡名流布遍於諸方,身壞命終當墮地獄。』於身惡行見現
世後世如是果報,是故除身惡行,修身妙行。口、意惡行亦復如是。是名修習三妙行…」
[3] 《中觀寶鬘論》提到成辦後世遠離惡趣且能修持正法的法器,所要行持的十六種法:
「斷除十種不善應修十善即十善業道,以及應斷除三種:飲酒、邪命、身語損害他,
應成辦三種:恭敬(恭敬施)、供養(供養三寶父母)、緣眾生之慈(對眾生修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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