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遊覽車司機若有前科 公路總局:無法限制

作者: TrueSpace (天使帝國IV神聖史詩)   2016-08-01 01:16:25
遊覽車司機若有前科 公路總局:無法限制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30日電)
媒體報導,陸客火燒車案疑似是司機出團前遭判刑,才會自焚,公路總局表示,現行
法規並無規定司機不能有前科,未來會檢討。
媒體報導,19日在國道2號發生的火燒陸客遊覽車意外,研判是司機蘇明成因為性侵
案被判刑,心情不好決定自焚,才會導致這場悲劇。
此消息一出引發社會大眾譁然,擔憂遊覽車司機素質,公路總局今天表示,現行法規
確實沒有要求遊覽車司機必須要沒有前科才可執業,未來會檢討,但由於涉及憲法所保障
的工作權,因此不能說限制就限制。
觀光局也說,目前沒有限制導遊必須要沒有前科,至於各家旅行社在挑選遊覽車業者
時,只要選擇合法業者就沒有違法問題,也無法針對司機個人背景調查。1050730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07300198-1.aspx
(中央通訊社 2016-07-30)
作者: ultratimes   2016-08-01 14:06:00
憲法?584號都說過可以限制了 最好是不能限制584是計程車,同樣類推職業大客車沒問題這叫舉輕以明重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6-08-01 14:10:00
樓上不懂不要自以為很懂
作者: WeAntiTVBS   2016-08-01 18:58:00
u大師 看看就好
作者: mumu0807   2016-08-01 22:47:00
1樓你的行政法老師在哭就知道有人會推584,果然.....
作者: NaTaO3 (放開那個女孩)   2016-08-03 01:07:00
不爽修法啊
作者: WeAntiTVBS   2016-08-03 01:44:00
樓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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