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色阿北」公車上亂摸妙齡女還捧臉想強吻 被判拘役又判賠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70歲「色阿北」搭公車跟年輕女子攀談後,大膽從女子肩膀摸
到手臂、手掌,搓摸其右大腿,並摸捧其臉頰欲親吻,被女子撥開後下車報警,南投地院
以性騷擾罪名判處拘役55日,而該女子因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搭公車就得吃鎮定劑,
憂鬱症復發就醫,請求損害賠償30萬元,南投地院判處這個「色阿北」賠償10萬8870元。
這名70歲的陳姓「阿北」,去年8月下旬晚間7時許,在台中市干城車站搭總達客運要到南
投,上車後坐在1名年輕女子的右側,並與女子攀談,見女子看職業考試的書即以自身經
驗與其攀談,雙方聊了起來,氣氛輕鬆。
陳男見對方卸除心防,膽子也大了起來,公車開到南投縣草屯鎮時,他認為女子年輕可欺
,趁她不注意時,伸手撫摸該女右肩,並朝她的右手臂、右手掌游移,接著手掌搓摸女子
的右大腿。接著用手摸捧女子臉頰,作勢欲親吻該女子,女子忍無可忍大聲制止,並撥開
陳男的手,陳才罷手,這一幕都被坐在兩人附近的乘客看到。
年輕女子在車上即用LINE傳訊息給自己的朋友,朋友要她下車去報警,後來她即到南投警
分局提告,南投地院今年3月已以性騷擾罪名判處拘役55日。
該女子因這件性騷擾案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導致憂鬱症復發,該案發生後,要搭公
車時就會焦慮到須服鎮定劑,憂鬱症復發讓她無法正常生活,必須回以前憂鬱症的林口長
庚醫院就診,愈想愈不甘心,向南投地方提出民事告訴,對陳姓「色阿北」請求損害賠償
30萬元。
該名年輕女子提出的損害賠償項目,包括就醫交通費用3070元,醫療費用4800元及精神撫
慰金29萬2130元,合計30萬元。南投地院民事法官認為交通費和醫療費用請求都核實有據
,至於精神撫慰金部分,考量陳男每月收入15萬元,有高齡母親要扶養,認為10萬元較為
適當,因此判賠10萬8870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Nantou/breakingnews/3557552
(自由 2021/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