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拉口罩吃早餐被罰3000 他喊血糖低被法院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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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8 09:25 聯合報/ 記者
曾健祐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趙姓男子去年6月第一波疫情嚴重期間,搭公車拉下口罩吃東西被裁處3000元罰鍰,
他不服提行政訴訟說自己血糖低、身體不適,但法院勘驗影片,發現經司機勸導,他還嗆
「我在吃東西,你尊重啦」,不採信其說法,駁回其訴。可上訴。
經調查, 趙男去年6月11日搭公車沒戴好口罩,還在車內直接用餐,經司機勸導無效並蒐
證後報警,轄區第二分局員警到場檢視影像資料,認為趙沒戴口罩在公車內飲食,經函由
台中市交通局認定趙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他裁罰3000元罰鍰。
趙男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自己當時並非故意不戴口罩,是因為等公車時身體不適,有頭
暈、血糖過低情形,只好先在公車站牌旁補充食物,公車抵達時他忙著刷卡、做實名制,
一時沒注意未戴好口罩,吃東西時也有和他人保持距離,主張撤銷原處分。
台中交通局抗辯稱,趙在車內拉下口罩飲食,員警到場時仍藉故飲食全程沒戴口罩,且公
車車廂是狹小密閉空間,有較高傳染風險,現場也有其餘3名乘客在內,況且趙當時根本
沒提及自己血糖低、頭暈一事。
法院勘驗錄影畫面,發現趙拉下口罩在車內吃東西,還跟司機說「我在吃東西啦,你尊重
啦...要怎樣啦...」,法院也當庭詢問趙,當時身體不舒服有何證明,是否能提出糖尿病
、血糖低下診斷紀錄等?趙卻搖手說「我只是吃正常的早餐」,難認他說法屬實。
法院也認為,若趙男等車時感到血糖低下,自不應上車,寧可在站牌飲食完畢再上車,而
非上車又主張在車內吃東西免罰,另根據影片也可知他是故意不戴好口罩,認為原處罰無
違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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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