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大南新闢小39北投溫泉遊園公車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05-30 06:52:30
借這篇問一下
印象中本來照雙北公車的編號規則,這條應該會是1開頭的吧!
怎麼到最後卻變成是小型公車了呢?
(雖然說後來雙北公車的編號規則,例外也越來越多了)
以及為何台北市政府願意把5字頭跟7字頭,讓給8字頭不夠用的新北市公車使用
卻沒允許新北市公車,把小型公車跟1字頭的編號,用在性質類似的路線上?
還有公路客運或新巴士改制的短程路線,除了曾因法規問題被迫以公路客運性質行駛的紅27以外,也都沒運用到捷運接駁公車的編號?
甚至後來都很少聽到有新闢的捷運接駁公車路線...
(解:因路線補貼性質問題之故)
還是說,新北市政府在為新闢,或移撥自公路客運乃至於改制自新巴士的公車路線編號時其實是不必跟台北市政府協調的
(解:仍需經均包含雙北兩市代表與會之路線審議委員會,進行內部協調)
甚至只要沒有明確的違反規則,不管是哪一邊,業者想要用哪個沒用過的路線編號就能用?
不然很多跳號其實也有點難解釋...
(解:主要的決定權仍在審議委員身上,另十年前較為寬鬆時,可能允許業者自行選號等狀況,近年來已不復存在
早期倒是曾經有老889原訂照順序編號為846,卻在周錫瑋縣長一聲令下改號的特殊案例)
還有就是632改682這個案例更怪,明明都是兩段票,怎麼就突然改號了?
(解:1.主要還是看路線審議委員會及主管機關的決議,以及是否有申請特定性質路線的補貼?
2.一般路線變更編號的理由,除了須符合原則外,通常是為了避免調整差異過大造成混淆
若民眾認為編號不變也認得出路線,通常審議委員無其他想法時就不會調整)
然後也挺好奇以前路線延伸,增加段數就要改號
(但縮線減少段數而改號的案例,卻只有311正線跟經新台五線分別在縮線後改為668跟675,以及309拆線成274跟275,但274後來再縮線就沒改號了
然後綠11的前身510,也是老630沒縮線直接改一段票以後改號的,但那距離為啥一開始會收兩段票?)
但這個慣例,又是何時鬆動的呢?
以下順便整理一下雙北公車的編號規則跟例外當作附錄好了
0開頭:理論上是循環線,但在其他路線停駛,和剩餘路線拆線後,僅存例外的0東跟0南了
單位數或雙位數路線:一段票的台北市公車路線,1995年以前不保證有冷氣
(例外A:延駛後改為兩段票路線,但未如前輩延駛改兩段票路線改號2XX的路線,如2,5,14
例外B:台北縣升格新北市後,因主要服務範圍在新北市,移撥給新北市的路線,僅62一例
例外C-1:原台北市公車路線,於凍省並修法允許台北縣自建縣轄公車體系後,因縮線不再經過台北市境內,於升格前即移撥為縣轄公車,僅8一例
例外C-2:原台北縣底下超過一縣轄市聯營之市公車,於台北縣轄公車在凍省後修法得以設立下以原編號移撥為縣轄公車,後隨台北縣升格直轄市改為新北市公車者,如:51,57,老88,99)
1開頭的三位數路線:休閒公車,但僅限台北市公車
(例外A:因台北市公車有關虧損補貼之法規,列為郊區山區偏遠公車路線者,得使用小字頭命名,而該規定未規範休閒公車,故考慮補貼和審議難易度後仍列入小型公車,如:小8,小39
例外B:在台北市公車有關虧損補貼之法規中,歸類為特殊路線之活動或節日限定路線,如:貓空遊園公車系列,兒樂一號及二號線
例外C:未比照聯營公車費率計費之路線,如:用雙層車跑的台北觀光巴士和台北餐車
不是例外但未納入頗為可惜的路線:因休閒公車編號僅為台北市的政策
故新北市公車中,明顯屬於觀光性質,卻因此未納入的路線,如:570,571,572,573,574,575,716,795,825,826,833,836,891,856,老820,老821,老822,老823,老889)
2開頭的三位數路線:兩段票的台北市公車路線,1995年以前不保證有冷氣
(例外A:延駛後改為三段票路線,但未改為3字頭或7字頭,如:縮線前的275正線,改號707以前的275副
例外B:未縮線但自行改為一段票路線,如:204,230,234,245,256
例外C-1A:縮線後改為一段票,但未跟著改號,如:201,224,已停駛的240本線,261,274,281,286正線,288,294
例外C-1B:路線整體長度未大幅縮短的情況下,大幅改線並改為一段票,如:231
例外C-2A:原兩段票的主線停駛,僅餘一段票的區間車或副線,且變更為主線,僅216一例
例外C-2B:原兩段票的主線停駛,僅餘一段票的區間車及副線,且未變更為主線,僅290副一例
例外C-2C:原兩段票的主線縮線後改為一段票路線,此後到停駛前增闢直達車或副線,最終正線停駛僅餘直達車或副線,如:240直達車
例外C-2D:原兩段票的主線改為幹線公車,僅餘一段票的區間車,且礙於幹線公車的動態查詢方便性,未變更為主線,如:236區,287區
例外D:因服務範圍主要位於原北縣區域,升格為新北市後移撥為新北市公車,如:201,231,241,242,243,245,249,275,290副,及已停駛之248,亦不乏同時符合上述例外者)
3開頭的三位數路線:(闢駛時為)三段票的台北市公車路線,1995年以前不保證有冷氣
(例外A:舊有非三段票的幹線公車變更編號,使用到此區域的編號,僅原中興巴士版重慶幹線改為300一例
例外B-1:縮線後變更為一段票路線,僅303一例
例外B-2:縮線後變成為兩段票路線,且未如311縮線後改編號,僅308一例
例外C:未縮線即變更為兩段票路線,如302,306,307,310
例外D:原三段票的主線縮為兩段票以後改號,僅存兩段票之副線,並扶正為主線:311)
5開頭的三位數路線:一段票的台北市公車路線,且正常狀況下不會使用無冷氣之車輛行駛
(例外A-1:延駛後改為兩段票路線,且未改成6開頭之路線,如:536,508區,及曾與新店客運聯營延伸至新店的505
例外A-2:延駛後改為三段票路線,且未改編號,僅508正線一例
例外B:因服務之範圍主要位於原北縣區域,升格為新北市後移撥為新北市公車,僅520一例
例外C:因原有編號區域不足使用,故用於新北市新巴士改制為新北市公車之路線,包含所有編號大於等於570,但小於600的路線)
6開頭的三位數路線:兩段票的台北市公車路線,且正常情況下不會使用無冷氣的車輛行駛
(例外A:舊有非兩段票的幹線公車變更編號,使用到此區域的編號,僅原忠孝心幹線變更為600一例
例外B-1:未縮線但改為一段票路線,且由於服務範圍主要位於原北縣區域,升格後移撥為新北市公車,但均未改號,如:656,658
例外B-2:縮線為一段票路線後未改號,如:604,621,622,646,657,662,677
例外B-3:原行經快速道路的兩段票路線,卻未編為9字頭,後縮線為一段票路線,且因縮線後主要服務區域為原北縣區域,升格後再移撥為新北市公車,但始終維持編號,僅667一例
例外D:因主要的服務區域為原北縣區域,升格後一撥新北市公車,且不符合上述例外B-1或B-3這兩種情境者,如:624,629,631,635,636,637,638,639,640,657,666,677,678)
7開頭的三位數路線:三段票的台北市公車路線,且正常情況下不會使用無冷氣的車輛行駛
但基本上都是於台北縣修法後得以建立縣轄公車系統前,移撥進台北市公車的原公路客運三段票路線
故大多已於升格後移撥為新北市公車,並容納由公路客運移撥而來的其他新北市公車路線(且這些路線不盡然為三段票路線)
(例外A:非源自於公路客運之路線,主要服務範圍在台北市,故亦未移撥為新北市公車,僅711一例
例外B-1:源自於公路客運的路線,但直到五都升格後才移撥為市公車,且因主要的服務範圍為台北市,故移撥為台北市公車,卻未因行駛外環性質道路而使用9字頭編號,如:756,757
例外B-2:源自於公路客運的路線,但直到五都升格後才移撥為市公車,且因主要的服務範圍為台北市,故移撥為台北市公車,又因台北市公車僅允許超過三段票計費之路線採里程計費,且不得編入三碼編號,故縮線後才取得三碼編號,僅758一例
例外C:非源自公路客運,而是由其他原兩段票路線之副線,獨立之其他三段票路線,僅707一例
例外D-1:升格新北市後新闢之一般路線,如712,731,760
例外D-2:升格新北市後新闢之休閒公車路線,僅原862-皇冠北海岸線變更為716線一例
例外E-1:符合初始編號條件,但在移撥為新北市公車前,已改為兩段票公車,僅701一例
例外E-2:符合初始編號條件,但在移撥新北市公車前,已改為一段票公車,僅705一例
例外E-3:符合初始編號條件,但在移撥新北市公車後,因縮線變為兩段票路線,僅702一例)
8開頭的三位數路線:凍省後修法,台北縣得以建立縣轄公車體系後,所開闢之非快速公車路線
但因升格後移撥為新北市公車的原公路客運,亦有大批使用此類編號
(罕見沒有例外的編號區塊)
9字頭的三位數路線:台北市公車中,行駛高快速道路,或經外環道路跳站停靠之路線
凍省後修法,台北縣得以建立縣轄公車體系後,亦沿用之
(例外A-1:因非縮線性質的改線,而不再行駛快速道路或外環道之路線,僅902一例
例外A-2:曾單方向長距離行駛高架道路,但未曾使用9字頭編號,後改線不再長距離行駛高架道路,僅606一例
例外B:因縮線不再行經快速道路或外環道之路線,僅901一例
例外C-1:闢駛時即行經快速道路,但未使用9字頭編號,如:66,棕10,棕18,棕21
例外C-2:闢駛時行經快速道路,但未使用9字頭編號,縮線後不再行經,且因縮線後主要服務原北縣區域,升格後移撥為新北市公車,僅667一例
例外D-1:行經高快速道路,且闢駛早於1998年901路公車通車,被視為既有路線快速版,而在既有編號後加綴快速公車之名的路線,如:232快速公車,605快速公車,以及已停駛的277快速公車,288快速公車
例外D-2:行經高快速道路,且闢駛早於1998年901路公車通車,非既有路線快速版,無編號被單純稱為快速公車之路線,僅景美女中往來榮總之路線
例外D-3:行經高架道路,且闢駛早於1998年901路公車通車,被視為既有路線直達版,而在既有編號後加綴直達車之名的路線,如:已停駛的220直與247直
例外E:改線後行經快速道路,卻維持原編號未改為9字頭路線,如:647,675,682,綠1,棕6,棕7,及後來取消行經信義快的棕3,棕15及小10,和已停駛的282副,上述路線除682改走洲美快外,均為信義快通車後改道行駛
例外F:因取消跳站停車,改為比照一般公車停靠站,故失去快速公車性質,僅903一例
例外G:未行駛高快速道路的捷運先導公車,如:981,982,985
例外H:機場捷運之接駁公車,如958,959,960
不是例外但容易被質疑為何不是9字頭的案例:因行經之道路僅屬普通之外環道,或該高架道路不被視為快速道路,故不算快速公車
如:行經大度路及承德路之756及757,行經登輝大道之879,882,紅23及已停駛的818
行經明水路及樂群一路的21即原21直達車,縮線前的677即原紅2直達車
行經台1線高架道路之299,578,579,582及652)
小字頭:以乙類大客車行駛之山區公車路線,僅限於台北市公車
(例外:會在必要時使用大巴行駛之路線,如小15,小18含後來停駛的區間車
及過於名不副實倒不適合拿郊區/山區路線補貼故獨立為552的小2副
不是例外但未納入頗為可惜的路線:559,592,631,780,781,782,837,839,846,866,867,868,870,871,872,873,874,877,綠9,藍40
其中除559為適用大專院校公車進校園專案之路線,不在補貼上另行適用山區公車補貼規範以外
其餘均為新北市公車,而新北的虧損補貼相關規定中,雖有郊區和山區路線相關條文,但因小型公車之主管機關為台北市政府,故新北市並未使用此一區域之編號
另小27變更為市民小巴1,及二代市民小巴3未以一般小型公車名義闢駛,小20變更為藍5
前兩者是因為由里長參與規劃,較適用市民小巴之規定,後者則涉及轉向適用捷運接駁公車之補貼規定)
捷運接駁公車:為接駁捷運而生的短程公車路線
早期採既有路線編號後綴M字,視為區間車辦理,後改以行經捷運站之路線顏色開頭,再後續編號
2002年以前有台北捷運公司進行補貼,且須配合捷運末班車開行末班車,亦有乘客太少被退貨改回一般路線之案例
(例外A:機場捷運之接駁公車,因補貼僅針對台北捷運的接駁路線,故未編為紫開頭的接駁公車,如760,854,958,959,960
例外B:接駁捷運橘線為目標的桃園市公車,因桃園市公車未共用編號體系,未編為橘開頭的捷運接駁公車,如262,601,607,608,5009等桃園市公車
例外C:是否行經該線之捷運站有爭議者,確定有爭議的僅紅57一例,另綠2的北新國小站,距離捷運七張站略遠
例外D-1:因路線經信義快延伸改為兩段票路線,但仍受捷運接駁補貼,且未改號為9字頭路線,如綠1,棕7
例外D-2:因其他路線延伸而改為兩段票的路線,僅紅3一例
例外D-3:具捷運接駁色彩,但因初期路網覆蓋範圍不足,需接駁區域過大,使其闢駛時即為兩段票路線,但藍19已停駛,紅20慘遭退貨改回631
例外E:其餘接駁性質濃厚,但因主管機關未納入捷運接駁補貼對象,故未使用捷運接駁編號之平地短程路線,如:557,576,577,581,585,589,590,591,593,594,595,712,838,842,843,845,847,848,869,875,881,895,899)
市民小巴:容易誤以為是指行駛山區以外因街道狹小,導致只能以乙類大客車行駛區域之台北市公車
(容易被誤解的例外:市民小巴1深入風櫃嘴山區,已停駛之二代市民小巴3為陽明山區路線)
實際上是指經里長提出建議後規劃之路線
內科通勤專車路線:顧名思義,以內湖科技園區通勤為目的的台北市聯營公車
南軟通勤專車路線:顧名思義,以南港軟體園區通勤為目的的台北市聯營公車
跳蛙專車路線:新北市轄的眾籌包車路線
通勤專車路線:台北市轄的眾籌包車路線
大致上就這樣,權當整理
如果有一些往事我不知情,或可能記錯了,歡迎指正...
作者: chingi (您沒有輸入暱稱)   2024-05-30 09:23:00
推整理文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4-05-30 09:28:00
做成表格會更清楚簡單明暸寫得這樣落落長 只會讓人不自主的按下end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5-30 10:30:00
他每篇都這麼長結果都沒重點也是很厲害
作者: buslover (SingleForever)   2024-05-30 13:10:00
推3樓 我還真的直接滑到底 怕看了頭痛 XD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24-05-31 05:09:00
PTT的表格在行動版的問題其實還好 切換成整頁模式即可
作者: JRhokkaido (鞭小力一點)   2024-05-31 08:30:00
菜味濃
作者: busgoer (巴士狗兒)   2024-06-02 14:41:00
改變排版還是改變不了文章本身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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