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臺北市公共運輸處新聞稿 https://reurl.cc/b36RXM
忠孝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 責請業者負賠償責任
發布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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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1月17日上午9時5分忠孝東路與鎮江街口公車事故,查係大都會客運49路公車行駛
於忠孝東路準備右轉鎮江街,於路口處停等並執行指差確認程序,遭後方大有巴士212路
公車追撞,致碰撞路口行人與計程車,造成1死與15傷之重大事故。事發後臺北市政府立
即啟動重大事故與重大創傷小組進行搶救作業,蔣萬安市長非常關切本案並要求交通局與
公運處督導公車業者負起責任及檢討肇責。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常華珍副局長已率臺北市公
共運輸處紀勝源副處長、大都會客運李建文總經理與大有巴士王榮光協理前往醫院探視與
慰問,並由公車業者先行提供每位3,000元慰問金。
大都會客運李建文總經理表示,已經和大有巴士達成共識,全力配合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並
已逐一慰問傷者,大都會客運及大有巴士承諾會負責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同時兩家公司
都將分別慰問罹難者家屬,依照肇事責任負擔賠償,另將配合主管機關落實行車安全各項
規定,確保類似不幸事件不再發生。另本次傷者中有7名泰籍旅客,均為輕傷業已離院,
預計11月18日返國,大都會客運表示也將聯繫泰國代表處,若泰國籍乘客後續身體還有其
他有狀況,公司都會負責賠償。
公運處表示本案將釐清肇事責任後,依公路法進行裁處,並將確實要求公車業者負賠償責
任,後續亦將啟動公車行車事故專案輔導實施計畫,要求公車業者確實檢討事故發生原因
,提出改善計畫與策進作為,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