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uTsau 板主 ayuperfect 判決不當

作者: ayuperfect (純黑控)   2011-09-23 23:49:38
※ 引述《lollol (男人誰不認識陳伯)》之銘言:
: ※ 引述《ayuperfect (銀魂真好看owo我愛神樂)》之銘言:
: : 板規4-16 歧視國家地區用詞。
: : 相關兩篇公告+說明
: : #1CT0CRiO
: : #1CTHsOt_
: : 板上還有很多其它關於4-16的公告, 自己慢慢看吧。
: : 我也不想跳針orz
: : 簡單來講就是你可以說台灣某藝人ooxx﹐
: : 但不能說台灣ooxx﹐或是以鬼島之類的形容台灣﹐
: : got it?
: : 板規4-4 政治文(包括檯面上任何政治人物及事件)。
: : 我不用管你有給予哪個政黨正面/負面形象或有政治意涵﹐
: : 提到政治人物就不行﹐何況是整個政黨。
: : 在你之前就有一堆相關公告﹐在你之後也有一位提到美國政治人物而被罰的。
: 不要再亂舉例了,那篇是說兩個裴琳都有問題,"都有問題"。
推 roverchi:不管是美國的賠林還是台灣的賠林~都是有問題的賠林~XDD
基本上這可以判犯板規4-4跟犯規1(不符合吐槽對象)
不過通常在同一行裡面的重複犯規﹐我們不太會去計較﹐除非惡意踢館引戰之類的。
我也懶得跳針﹐總之你多爬文或問其他板主或板友﹐
就知道政治的人事物都不能提就對了。
: : 我也不想為了重複解釋行之有年的板規上一直跳針﹐
: : 但你何不多爬文﹖
: 照你的標準,就文字來說,那請問這文提了哪個政黨?
: 我從上一篇問的就是這個
: 我有提了哪個政黨? 然後給予正面or負面的 任何東西嗎?
: 我提了哪個黨?文字上犯了規?文字上出現哪個政黨?
"我每天吃車輪餅就能讓車輪黨下台嗎?八竿子打不著阿!"
希望你不會開始辯車輪黨不是政黨﹐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是指KMT。
當然你也可以說你真的不是指KMT﹐
不過這就跟我前面舉的例子一樣﹐
你如果說gjo很gay﹐
我就會當你說gjo是同性戀那樣罰下去﹐
不管你原本意思是不是說gjo很開心。
: : 你不是寄了一封信來考我中文程度嗎﹖
: 可是你現在是在回這裡的文章不是? 又跳針了
: 我在這的文哪裡跟你扯過什麼中文程度?
: 再者,那封信只有國一閱測節錄的文章跟一題閱讀測驗,並無我加諸的文字
: 你看到那個覺得是考你..我也只有無言了,看得出你不管文章內容
: 你不讀文章,對文章理解能力如何是你的事
: 但要把忽視通篇文意之後刻意曲解要凹的部分來說成犯板規的既定事實
: 從一開始就是貽笑大方
: 吐槽版算起來還是小眾地方,就隨你死皮賴臉凹隨你判?
所以寄信給我的lollol跟這裡的lollol是不同人之類的。
不讀文章
文章理解能力
忽視通篇文意之後刻意曲解要凹
貽笑大方
吐槽版算起來還是小眾地方
死皮賴臉
嗯...
: : 不過我對alleycats對我人身攻擊的回應基本上跟你無關就是了。
: 所以從你在提中文程度,跟與我無關的回應
: 一直放在回我的文章當中...
: 這是跳針跳太習慣,沒辦法就事論事的 ...版主病嗎?
: 然後再拿這根本是不是我提的東西,去牽扯文章標點符號
: 無法讓你認清所說的範圍是哪裡到哪裡...
: 後面再對上色部分說一些你想說的話
: 定義成傷眼啦 有的沒的 你的個人感覺
: 可是你拿來牽的點,根本是我沒提但你說是我一直提的東西?
: 請問,這是什麼手法? 這是你個人一貫的什麼手法?
: : 我對alleycats的回應可能有點情緒化﹐不過對你的只有公事公辦。
: 可是你自己說到最後都只剩感覺耶 >.0
: 我也不懂當初你那麼急著出來跳樑是為什麼?
: 照你說你那麼忙,而一篇讓你看不懂的文章,也還沒被檢舉
: 怎麼你要那麼急著說文章護航判他犯規給他水桶,讓你後面需要拼命跳針
我們板主每天做的就是把板上文章都看過一次﹐有犯規的就直接處理﹔
如果之後的推文有犯規但是被我們漏掉﹐有發現的板友就可以利用檢舉功能幫忙。
你要說我跳樑還是板主病我也算了。
不過針對我只憑個人感覺下判斷的部份﹐
我在板上也說了﹐OK﹐確實有這可能﹐所以我交給其他板主做決定。
然後結果呢﹖
你要開始說其他板主也都只憑感覺嗎﹖
: : 如果你覺得我判你違規就是扣帽子﹐那我也無可奈何。
: 每一點,我都是從你的文章,以及判決原因所做的回應
: 只用感覺來判文章的人是你,而我僅就文章內容以及你的理由做分析。
: 你現在這句話,用的還是你一貫手法.......
: 完全不管文章意思之後刻意曲解部分,然後當成犯規的既定事實
: 我再說一次,那是中性但有脈絡可循的段落
: 你不要刻意拿出來斷章取義,再拿你延伸過後你個人的想法來當證據
: : 不過說實在﹐這串討論幾篇文章下來﹐
: : 人身攻擊﹑扣人帽子最多的是誰﹐應該蠻明顯的。
: 刻意曲解文意之後,把被刻意曲解曲解的部份說成違反板規既定事實的人
: 只有靠扣帽子才能補出後面的兩點所謂違規
: 用栽贓手法做判決,這是事實不是帽子唷 ^^
: : 你說我無視你70%的文章立場﹐只用30%去判你違規。
: : so?
: : 我前面不是說了嗎?
: : 就算你文章999行都沒犯規﹑都在吐槽藝人﹐但是只要1行甚至1個字犯規就會被罰。
: 不要再說笑話了
: 從頭到尾跟你說的都是,中性的段落,文章中又有脈絡可循
: 明顯可以根據全文文意判斷意思的部分
: 就你拼命去硬凹成你要的意思
: 但你拿出來判的邏輯跟原因,你通通沒有辦法再做出回應
: 你拿出來判的是你刻意解讀過後的東西,完全忽視文章立場所做的解讀
: 你把中性段落獨立拿出來曲解,然後說成是犯板規的部分
: 犯規的文字是你曲解出來的意思部分
: 製造假象完再塞到我頭上的栽贓手法,在你的每一篇判決都存在
: 很奇怪,有幾些錯讀文意及立場的版友讀懂後都願意為自己態度跟行為負責
: 可你自己出來當跳樑小丑後做出的就是拚死命硬凹
: 你看不懂的時候判了,但是你就是沒有錯
: 明明講到最後只剩感覺,你還是感覺
: 你自己說拿來判的是 "你個人感覺" "會出現誤會的地方"
: 問題是那些誤會是完全不管整篇文章立場說文意的人刻意曲解後出現的
: : 另外﹐多次使用接近/類似犯規的文字就可以算犯規了。
: : 相關案例﹕
: : #1C5NTzdP (不違規的是質疑該作者護航的板友推文)
: : #1C5NitnJ
: : 其它還有很多類似案例, 你可以自己爬文。
: : 存何居心?
: : 不是寫得很清楚了嗎?
: : "是想順便讓大家了解我(們)處理文章的標準。"
: 你的標準就在那篇只剩感覺的不是? 都你說的阿
: 不管文意刻意曲解出有可能誤會意思的文章,就是完全犯板規?
: 你說你很客氣,但後面只剩下你說你感覺,你感覺;感覺後面接的還只是 "可能被誤會"
: 而且這些感覺都是來自不管人家文章到底在說什麼..
: 然後前面看不懂文章時判的都不會錯,很純粹是公事公辦^^
: 判決的理由也全都是你刻意過度引申解釋後的
: 也完全不管中性段落中的脈絡以及前後文
: 而判決的原因及邏輯被推翻,你卻完全沒辦法再接下去?
: 只回到前面的斷章取義?
: 你跳了幾次最後定案的判決內容,你的那些邏輯呢?
: 照你推出來延伸說的,套進文章中的條件
: "是粉絲自己熱血,才會誤會他真的是個熱血的人"
: 這是照你的話套進去的阿,攻擊了粉絲? 文字上犯規?
: 你的還是我的? 我的沒有,你推出來的結果也沒有,不是嗎?
其實這句話就在怪粉絲了﹐可以罰。
: : 啊, 從buzz_service轉出文章真的違規了﹐不好意思﹐請罰我吧。<(_ _)>
: 要惺惺作態也不要在我的文章中,你自己從頭到尾立場不穩態度也不一
: 寫一篇吐槽文章後莫名其妙被當護航水桶,看到被反應後人家跳了好幾次針
: 我覺得很神奇、很好笑;但硬凹到剩下栽贓,我無法把整件事當笑話去看
: 也拜託不要再把自己延伸製造出來的東西當作能討論的事實根據,
: 這病症嚴重過頭了。
: 你所謂的犯規事實,是你把文章內中性但有脈絡可循的段落拿出來斷章取義
: 刻意引申後你個人的詮釋,什麼時候變成我文章中的文字犯規?
: 而在這邊我的第一篇文章,根據你最後定案的判決內容、原因、以及邏輯
: 我通通推翻了,但你卻完全沒有在這些部分做出一絲回應
: 你拿了文章內中性但有脈絡可循的段落,刻意延伸文意做你個人要的斷章取義
: 然後說成是原本的文字犯規?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自己當初判決的文章內容?
: 我如果沒有回文,被你加一加再套上我名字的東西就又變成我提的?
: 栽贓手法並不是帽子,而是一再出現的事實。
你一直強調我在斷章取義。
So?
很多比較性護航的違規﹐其實也是在斷章取義啊。
之前很多人寫了一大篇的文章在吐槽藝人A﹐
但是其中一行說"藝人B還比較好"云云﹐就被罰了。
鬼島跟車輪黨這兩個詞﹐基本上已經沒有爭論的意義了﹐
多爬文多問其他板友﹐你得到的答案都會是一樣的。
而我認為你護航藝人或攻擊粉絲的部份﹐
我之前也說了﹐只要看起來接近就可以罰﹐
就像如果你說gjo很gay﹐或是在警察面前玩假槍﹐
我們都會直接罰下去。
這跟你整篇文章用意是不是在吐槽藝人﹑玩假槍其實是做運動之類的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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