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題] 給版主們的話

作者: alex800826 (流星)   2014-05-24 13:07:47
大家好,我來接受撻伐了。
第一個回應一下懶貓大的信件問題。
「ACCR最後上線時間5/21,你哪來經板主群決議阿?」
事實上這跟ptt的紀錄上線的方式有關,其實她在5/22,5/23都是有寄信給我的。
再來回應Dana大的問題,
基本上是我來負責發文,另外兩位板主目前只有寄信回應應該怎麼處置。
執法標準最有爭議的部分是B1:
B1是怎麼決定的呢?
就是三個板主之間交換意見說這個應該怎麼辦怎麼辦,最後再由我(有一次是熊大)
發文。
Dana提到的
「跟那些也遊走在版規邊緣的那些人 那些版有看在眼裡也不合理的人
到底為什麼沒有被捅」
因為B1人身攻擊是告訴乃論,我們不能直接幫板友揣測他的心裡。
至於懶貓大提到的
「訂個告訴乃論板主就可以不用管看板了喲?
反正等板友檢舉就好」
當初板規就是這樣訂定的,我想大家都有參與討論也都沒有意見。
因為畢竟跟言詞相關的攻擊的比較詳細的板規這次才有。
那這次碰上了問題造成大家的不滿。
我在這邊向大家道歉。
想說是不是應該要再討論跟修訂一下板規B1相關的內容。
達到Dana大提到的
「私下勸導 先做警告 」
有問題在這裡說,有不滿在這邊鞭吧。
作者: CureYou (無言以對)   2014-05-24 13:15:00
板主辛苦了,都已經罵人的推文還不桶,就更難服眾了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5-24 13:17:00
謾罵、引戰、脅迫建議除當事人檢舉 亦可主動介入挑釁吵架由發文者認定無不妥 但上述是大家看得到的管理者對明顯使閱覽者不適的情形 主動處理比較好
作者: CureYou (無言以對)   2014-05-24 13:19:00
發文者引戰、謾罵、脅迫也希望可以主動介入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5-24 13:19:00
當然 思慮也許有所不周 請指教
作者: johnny12728 (韋)   2014-05-24 13:20:00
版主你現在講這話我不信,之前明明你就主動介入過
作者: CureYou (無言以對)   2014-05-24 13:21:00
要不然發文者在自己文章底下推文謾罵引戰酸人都無敵了
作者: ea00382 (孔雀與鷲)   2014-05-24 13:22:00
不主動介入 由5人以上檢舉 這是認定使用者積極參與板務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3:22:00
現在的板風很溫馨!!! alex你管板管得很棒!!!辛苦了!!!!!!!!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4-05-24 13:22:00
版主加油,衷心希望能夠妥善處理...版友真的不樂見事情演變至此....
作者: CureYou (無言以對)   2014-05-24 13:23:00
不只是群嘲,常看見意見相左時,發文者直接在文章底下推文
作者: maplesift (愛玉)   2014-05-24 13:23:00
推 需要主動處理 另外可以說說第19603的執法標準嗎?
作者: maplesift (愛玉)   2014-05-24 13:27:00
都是 疑問大概跟mips板友差不多
作者: CureYou (無言以對)   2014-05-24 13:29:00
如果發文者無法接受其他不同的想法而酸人,也是另類文字獄如果不指名道姓但針對特定對象的謾罵都可以不被桶那這樣大家都不指名道姓罵人就好!更何況有刻意針對的如果19603的判決嚴厲,那當初我的判決更應該是誤判況且當初我的判決更應該是兩人引戰,為何只有我一人被桶?
作者: maplesift (愛玉)   2014-05-24 13:36:00
另外我個人也對Rindler板友推文後與a26237221板友相互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3:36:00
你沒解決[無建設性的酸文]這個根本問題
作者: maplesift (愛玉)   2014-05-24 13:37:00
大篇幅無意義的筆戰抱有疑問,我私心以為兩個是桶定了@@可以請問版主對這件事的感想為何嗎?
作者: sweet79731   2014-05-24 13:48:00
你想跟「大家」討論 但怎覺得好像只跟某人呢?你認為「你們」版主群 代表性發言允當否?敝人出身卑微 112光芒無以承受 還請您紓尊咀嚼即可
作者: shoeii (shoeii)   2014-05-24 13:53:00
講了那麼多 還是不覺得"你們"管版的方法錯了您們口中這麼公正公平的方式 怎麼會出現這麼多爭端版規是憲法不能改 把錯全推版規
作者: mongdream (我想用 WinPcap 分解質數)   2014-05-24 14:05:00
問題根本就不在版規
作者: chromo (摳模)   2014-05-24 14:10:00
問題不在版規 是在版主 還不懂嗎? 繼續跳針
作者: mongdream (我想用 WinPcap 分解質數)   2014-05-24 14:17:00
你想要用版規去定義出一些很模糊且很主觀的事情 (ex鬧版但是這根本就是做不到的, 再怎麼寫最後一定是回到版主自由心證假如你沒辦法理解, 什麼東西對 catch 版才是最重要的那麼這個版只會不斷地空泛下去catch 版最重要的是 content, 吸引人的也是 content
作者: abcd0 (DM)   2014-05-24 14:20:00
哼,還不就是當初判決那什麼鬼言論自由酸文無罪,我們活該被酸?
作者: mongdream (我想用 WinPcap 分解質數)   2014-05-24 14:26:00
版主要做的, 應該是保護願意分享 content 的人而不是放任願意花時間分享的人被攻訐, 甚至放任、鼓勵酸民去消耗分享者的熱情 與 執法者的資源(版主們的時間)
作者: rg94u (kitty)   2014-05-24 14:33:00
左一句處置不好,右一句我們失職,然後繼續躲在板規後面。版主可知道動動手指一刪一桶,毀去別人多年來的心路歷程,是多麼傷人的事?您沒有支薪沒有義務沒錯,但分享的大大們也沒有支薪沒有義務啊上來分享啊!!但他們的文章幫助多少人,憑的不就是一股熱心一口熱血嗎?而版主的一句處置失當,板規不整,就將大家溫暖討論交流分享的避風港全部摧毀殆盡。
作者: shunn (Dana)   2014-05-24 14:36:00
不用這麼不給人台階下吧 孰能無過 版主也有機會越當越好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5-24 14:39:00
我也覺得整個歪掉了....
作者: 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   2014-05-24 19:32:00
坦白說,若你做的判決是三個人共識,我不覺得有甚麼好批評的況且,別人在文章中酸,若當事人隨意回擊,理論上一起處理沒甚麼問題
作者: dennislkf (orz)   2014-05-24 19:46: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要某個台灣法官還能繼續暢酸無阻你跟我說版主只是不小心 失職 版規缺漏??? 噗噗現在火燒到想包庇的人 只好跳出來哭說版規不好 XDDDDD我這樣會不會被桶啊??? 哭哭左手放火 右手滅火 偉災偉災 錯字應該不會被桶吧???
作者: abcd0 (DM)   2014-05-25 09:18:00
出門前再酸一下現在的板風很溫馨!!! alex你管板管得很棒!!!辛苦了!!!!!!!XDDDDDDDDDDDD鼓勵一下alex板主應該不會被桶吧??回家再來簽到一下現在的板風很溫馨!alex你管板管得很棒!連鄉長都慕名而來!!板主辛苦了!!
作者: digpig (摳鬼)   2014-05-26 09:56:00
現在的板風真的是太好了 大家都擁有充分的言論自由我會在 alex 英明的領導下善用我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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