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對37歲的同志伴侶
兩個人的年收差不多,總計約200萬
兩個人的職業都是正式教師
即將結婚,未來不會有生小孩的打算
目前兩個人名下各有一間房產:
A名下有一間台南的新成屋大樓
是我們一起自住用
總價1800萬,貸款剩850萬(攤30年)
B名下有一間給母親住的台南4年屋大樓(充作孝親費,因此不必再另給)
市值約600萬,貸款剩300萬(攤20年,剩17年)
平時生活普通,不嚮往名牌,都不必再給孝親費
但也會有時吃餐廳,每年一定會自助出國兩次(旅遊費約一年20萬)
目前手頭現金約250萬,
其中有一百萬打算最近拿來換車用,(只有一台舊車已14年)
剩下150萬的閒置現金,
在考慮是不是要再投入一間台南的兩房新成屋大樓,
100當頭期款,50做裝潢,之後拿來出租,
因為兩個人都對房地產有點熟悉,
其中一人也熟悉室內設計軟體,設計過很多親朋好友的房子
其他的股票等等投資項目則是一竅不通。
兩個人其他只有買保險,以及一些理財儲蓄保單而已。
想請教版上的先進,不知道這樣的配置有沒有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