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的各位前輩
我年收約120萬
每月應還債務及支出 :汽車融資+機車融資=32000
信貸:玉山22000+台新7300=29300
十萬伙集:9000
房租:20000
還有信用卡債 每月最低應繳 至少約20000
加起來已快120000
已完全超過我的薪水
目前是想說做一些兼職
可能可以勉強撐住 繳款
但真的是連吃飯的錢跟生活都沒辦法
想問板上的前輩 我這種情形要前置協商嗎?
還是再撐一下 多兼一些職
因為很擔心前置協商的信用註記 會讓我就算還款完
也無法正常生活
且前置協商好像無法處理車貸
這樣我好像繳的款項還是會一樣這麼多
請各位前輩給我意見 拜託拜託
謝謝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