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宴:十一世紀的性別與文體

作者: stupidduck ((0‵◇′0) Ψ)   2008-03-13 17:09:51
◎宇文所安﹙Stephen Owen﹚
“雅正文化”(classical culture)的形成,發生於九至十一世紀之間,最
重要的階段是十一世紀也即北宋中葉。我對“雅正文化”有特殊的界定,它建立
在一個簡單的見解上:當時的知識界出現了一系列具有可變性的二元結構概念。
宋代精英文化中出現了分裂,使得某些文化渠道不僅容許、甚至要求一種和主流
精英文化背道而馳的自我再現。
十一世紀的下半葉發生了一系列文化和社會巨變,也許不必稱這一時代為“
理性的時代”,但是很可以稱之為“理的時代”。宋人眼中看到的是一個似乎充
滿了表面現象的世界,但他們認為自己比前人更能看透它,看到它的本質。
無論人們多麼信仰某種公共價值,在這種公共價值之外,一定尚有一種“剩
餘價值”。問題在於一個文化怎樣能夠既真誠地信仰某種公共價值,同時又為人
性中與這些價值互相衝突的成分留下一些餘地,為人性留下一些餘地。在很多文
明中,我們都可以看到這樣一種解決方式,也就是在一般的社會行為規範之外創
造出一個特殊的時空,不受通常的社會規範制約。這種另類時空通常被稱作“派
對”(party),或者狂歡節。
首先探討一下晏殊(991-1055)。據說他曾經寫有上萬首詩,即使在南宋初
年,他仍被視為相當重要的詩人,然而時至今日,晏殊卻主要作為詞人聞名後世
,特別是以小令創作而知名。在晏殊的時代,小令與酒令具有密切關係,主要由
歌妓在宴會勸酒時演唱。
葉夢得《避暑錄話》記載了一則有代表性的軼事:
晏元憲公雖早富貴,而奉養極約,惟喜賓客,未嘗一日不燕飲。而盤饌皆不
預辦,客至,旋營之…… 有嘉客必留,但人設一空案一杯。既命酒,果實蔬茹
漸至,亦必以歌樂相佐,談笑雜出。數行之後,案上已燦然矣。稍闌,即罷遣歌
樂曰:“汝曹呈藝已徧,吾當呈藝。”乃具筆札相與賦詩,率以為常。
晏殊的家宴上,酒闌宴罷,晏殊便即遣散歌妓,男性主人和賓客“相與賦詩
”。這則軼事不僅使我們看到文體與性別的聯繫,更讓我們看到它們被清楚地劃
出了各自的疆域,不得越界。
儘管演唱曲子詞的女性聲音必須和賦詩的男性聲音隔離開來,但是,這些少
年歌伎並不是曲詞作者。她們演唱的想必很多都是現在署名晏殊的詞作。這些歌
伎演唱的都是一些什麼樣的曲子詞呢?以晏殊的《破陣子》為例:
燕子欲歸時節,高樓昨夜西風
求得人間成小會,試把金尊傍菊叢
歌長粉面紅
斜日更穿簾幕,微涼漸入梧桐
多少襟情言不盡,寫向蠻箋曲調中
此情千萬重
唱這首曲子的人可以是女性,但是曲中的聲音卻屬於男性。在曲詞裡,聚會
雖然終結,但是留下“言不盡”的情懷。歌伎演唱《破陣子》,曲詞暗示慾望也
挑動慾望,但是表演突然中止,女性表演者被罷遣,集會的聚焦點轉向純粹屬於
男性社會化的文體:雅正的詩傳統。需要指出的是:作為朝廷大臣的晏殊命歌伎
在貴客面前演唱他寫的豔詞,不僅不為自己所寫的浪漫曲詞感到慚愧,反而從這
些曲詞中獲得某種文化光環。這就是我在前面提到的“另類時空”,通常的社會
規範在這一時空暫時失效。詞這一文體卻好像一柄保護傘。
這一時期的詞不屬於女性空間,而是屬於一個男女性別混雜的空間。張先算
是一個中級朝臣,晏殊的追隨者,晏殊常讓自己的家伎演唱張先的詞。讓我們假
設一個可愛的十五六歲歌伎在晏殊的派對上演唱下面這首張先的詞:
菩薩蠻 (中呂宮)
聞人語著仙卿字,嗔情恨意還須喜。
何況草長時,酒前頻共伊。
嬌香堆寶帳,月到梨花上。
心事兩人知,掩燈羅幕垂。
張先的詞告訴我們什麼呢?女主人公愛上了一個人,這一關係顯然已經持續
了一段時間,因為他似乎做下了什麼事讓她嗔恨,但是嗔情恨意還是讓步於愛情
,因為哪怕聽到他的名字,她都會感到暗暗的歡喜。這顯然是一個非常小的社會
圈子,因為別人會在她面前提到他的名字。只有在暖和的天氣裡(“草長時”)
和室外的派對上,她才有機會和他頻頻見面。詞的下闋仍然呈現室外的景色(“
月到梨花上”),似乎是說:“我們兩人彼此了解對方的心事;換句話說,聽眾
裡有個人知道我是在對他講話呢。今晚月亮升起來的時候,我們在梨樹下見面,
然後一起共赴羅帳。”
我要談的問題將從性別的混合轉向文、白語言層次的混合。語言層次的混合
在差異、分離和無望相思的戲劇表演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們都知道詞是和口語聯繫在一起的。但是,除了一些敦煌曲子詞和其他幾
個特殊的例子之外,詞並非一白到底,而是以口語部分作為“高雅詩意”的框架
。張先的《醉垂鞭》:
雙蝶繡羅裙,
東池宴,
初相見。
朱粉不深勻,
閒花淡淡春。
細看諸處好,
人人道,
柳腰身。
昨日亂山昏,
來時衣上雲。
上半闋採取的是中性語言層次,既不過分俗白,又不過分文雅。下半闋卻以
談天式的口語開始,告訴我們“細看”的結果以及整個社群對她的判斷(“人人
道”)。這樣一來,上半闋的“初相見”便成為一般意義上的觀看和評判。這種
輕鬆的語氣格外襯托出了結尾兩句充滿“詩意”的意象:在迷濛晚山中,少女被
比喻為巫山神女。在這種語言層次的突然轉換中,“可愛”轉化為神祕莫測:凡
間男子不能主動選擇和神女發生浪漫關係,神女有主動權和選擇權。詞人用一個
傳統的詩意形象把原本近在咫尺的女子移位到可望而不可即的遠方,這在文本層
次上構成了對晏殊罷遣歌伎的模擬。
對相親相近的描寫和可望不可即的詩意形象構成對照,二者相輔相成,但是
卻都不屬於“詩”的世界,它只能發生在“詞”的斷裂世界裡。
我們需要考慮一個問題:這和我們對宋朝的理解有什麼關係呢?這只是一種
附帶現象,還是文化與社會整體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假使這只是一種附帶現象
,為什麼這種多愁善感、無助無望的女性化聲音在宋代反覆出現,即使是在沒有
女性在場的時候?在這一話語形式裡,為什麼那麼多在嚴肅的思想文化中從不曾
受到懷疑的價值概念,比如“誠”,或者“真”,都顯得問題重重?
我可以就此提出一個關於“文學”的論點,也就是說:文學既是社會整體的
一部分,也是社會整體非常必要的一部分,正因為它常常處於那些必須在公開場
合被反覆強調而且也確實被真誠奉行的價值觀念之外。文學就好比是紙牌遊戲中
的一張“變牌”,牌值可以隨時變化。這張牌既屬於遊戲規則的一部分,又游離
於遊戲規則之外:根據遊戲規則,持牌者會在偶然的機會裡得到變牌,它可以具
有持牌者所指定的任何牌值。如果“誠”──也就是表裡的絕對一致和完美的透
明度──是一種公共價值,那麼曲子詞把這種公共價值變得複雜化。這不是說曲
子詞只是文字遊戲、只是對“誠”的簡單顛覆;而是說,這些曲子詞有可能是真
誠的:詞的男性作者有可能確實充滿了情感和慾望,也有可能不是;歌者有可能
在利用歌詞和聽眾當中的情人定約,也有可能僅僅是在表演。這的確是在一個社
會構造出來的空間裡對語言的特殊使用,令人不能確定語言到底是被用來交流,
還是僅僅被用來表現。
在演講開始時我談到“雅正文學”。我當然不是說所有的宋代詩文都可以涵
括在晏殊遣散歌伎之後寫下的派對詩裡,但是,我們看到:所有的“雅正”文學
都獲得了一個影子,一個想像的另類選擇,而且,人們不斷回到這一想像的另類
選擇上來。
真正有意思的問題是,“雅正文學”什麼時候變得“雅正”,雖然還是很重
要,但是其意義被它所排除在外的東西所改變了。雅正詩歌並不矯揉造作,但是
它不能描寫某些題材;為了彌補這一缺憾,它開始描寫各種各樣以前不能入詩的
題材。只有詞,被容許描寫那在人生中比其他一切都更重要的東西──哪怕只能
以曖昧遊戲的方式來描寫。
陳引馳 摘錄整理(http://0rz.tw/763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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