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類別: 連鎖美語補習班老師
(2)工作內容: 帶班導師&上台教學
(3)地區: 雲林
(4)學生人數: 20~30
(5)學生年段: 國小 小二~六
(6)老師學經歷: 國立大學非英文系 大六休學中
之前在中部另一補習班任職過約兩周後離職(原因後述)
上班時間合約是周一~周五 12:30~21:00 周六8:00~12:00
每月薪資是26000(不包含其機構所謂的教師資格獎金2000及全勤1500)
另外帶班導師的留班獎金是每月1000(學生100%無流失)
帶班導師另計教學點數,超過10點每點另計150元 (導師每周可計2點)
因為老闆還有在補習班對面自己開一間幼兒園,所以合約上有說,
於非上班時間額外教學,每小時350元另計
下禮拜一要正式去上班了,要問的其實也不是說薪水多或少,
因為之前有在另一個補習班,我名義上是櫃檯工讀生,領著120的時薪,
卻各種事情都要做,包括帶班、帶一對一的額外教學...等等
所以在這裡我可以找到這個工作,薪水其實算是有點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高(?
只是如果以假設每周 8.5*5 + 4 =46.5小時
一個月就是46.5*4=186小時
每月薪資是26000(底薪)+1500(全勤)+1200(教學點數)=28700
扣掉勞健保以及勞退新制,預估一個月可領26000
26000/186=140 等於時薪為140元....
請問這樣合理嗎???
還是其實我不能這樣算....?
因為這合約一簽下去就是13個月,所以想要謹慎點,特地上來問問....
另外最後一個問題,
補習班主任說,因為有外師,外師不好申請台灣戶頭,
所以薪水一律領現....
那這樣我之後如果要申請信用卡或是信貸不就不好處理薪資證明這部分??
以上,先謝謝各位板眾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