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個月前頂下一間補習班,因為地點、設備、學生各方面都不錯,在衝動下頂下
了,是跟補習班的主任簽下合約,說衝動是因為補習班立案人不是簽約的主任,主任把立
案移轉部份講的不清楚只說「協助」,連立案人都沒看過,前主任也常不正面回答我朋友
,要轉還有得辦。
再來更衝動,簽約沒簽清楚是簽幾層樓。當初補習班有一二樓,朋友猶豫不決要租一層樓
還兩層樓都租,這時前主任說如果我們租一層
樓,另一層他要開店,給朋友時間考慮試租一個月兩層,但奇怪過半個月而已前主任就在
問要不要租兩層,不租兩層他要把一層拿去開店,最後我朋友還是決定兩層都租,當下前
主任也來收了房租,至於押金我朋友想竟然兩層都租他想直接對房東,想再找時間處理,
但這幾天前主任是來要押金,我朋友也說要對房東,這時不知道為啥前主任就生氣說給我
們方便我們當隨便,還說要把一樓拿回來@@這這 到底怎麼回事,前主任說當初是只有給
一層樓使用權,另一層照理還
是他的,現在要跟他談條件怎麼來換另一層樓,天啊!我朋友不清楚當初簽約是簽幾樓@@
不敢跟前主任翻臉怕他來鬧,而房東其實租誰都可以,跟前主任合約也早到期了,誰可以
幫幫我朋友,有什麼理可以對前主任嗎?現在傻傻朋友還不知道還有什麼事情會發生,煩
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