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漫綜合專區申訴、檢舉流程
1.(申訴)使用者對於板主判決不服,需在板主判決後3天內先向該板主申訴。
2.(檢舉)使用者發現板主或看板有違反規定之事實,需先向該板主申訴。
3.待板主答覆後或是3天內板主無回應,方可到本板申訴/檢舉。
(申訴案僅限當事人提出)
4.本小組收到申訴/檢舉文後會要求該板主在3天內答辯。
5.板主答辯後小組長會視情況請雙方當事人或相關者繼續說明。
(非當事人、相關板主及相關人員不得回應)
6.最後小組長經雙方溝通結果做出判決結案。
卡漫綜合專區罷免板主流程
1.必要條件為:在本板有提出對該板主申訴、檢舉板主之案,且已結案。
2.在結案後7日內由原申訴者於C_NewBoard發起罷免案,且需獲得贊成25人以上
之連署。(注意,25人不代表必定通過罷免,此為組務審核依據)
3.連署結束後由發起人將連署文完整貼到本板。
4.由小組長依據連署文及該看板現況和雙方溝通結果作出判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