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xfg (tonyxfg)》之銘言:
: 這樣不會被宣布違憲(限制言論自由)嗎?
言論自由是這樣的 ...
以台灣來說 ,挺綠的去找自由正義 (可惜沒永恆) ,挺藍的去找蔚藍清淨的聯合
投稿投錯立場人家是有權直接把你文章吃了
你有投稿的自由 ,人家當然也有是否刊登你文章的自由
簡單講就是 :不爽你自己去創一個符合你自己顏色跟立場的媒體
只要能讓你有權創這種媒體 ,就算是有言論自由
: 如果這次沒引起多少迴響的話,恐怕以後會繼續增加禁止字詞,直到網路長城比中國
: 的還精美為止。
: 不,之後可能會擴大審查各類媒體,看是否有違禁字眼......
: 本來還有些將圖書館戰爭當笑話,結果當笑話發生在現實時就笑不出來了。
: 唯一不同的是,現實不會有傲骨的圖書館部隊保護言論自由底線......
接下來危險的也包含同人在內
我們都知道同人與盜版在法律上唯一的不同點 ,就是原廠有沒有計較你的行為
但是 ...
為了擴大盜版追緝 ,捍衛智慧財產 ,有考慮將盜版查緝改為司法機關可自己動手
也就是不管原廠同意不同意你的創作 ,只要司法機關單方面不同意 ,就能直接制裁你
可以想想這到時對同人市場打擊會有多大 (當然目前是還沒定案)
一旦定案 ,至少所有親美國家都會受到這種約束
清光免空的檔案也只是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