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ny3 (キラ☆)
2014-07-09 14:11:52這個修法有些影響就是你的創作都變成公司的東西
所以你以候需要製作作品集跳槽只要公司不肯就不能用
想想看你工作5年要跳槽結果手邊空空的狀況吧
還有不只創作者 像教授升等論文也是職務上的創作吧
修法以後論文都變學校財產了喔
真要這樣,麻省理工哈佛耶魯劍橋牛津早就發了,不需要到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09 14:20:00杞人憂天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7-09 14:20:00無限上綱到最後乾脆所有的東西著作權都是微軟的算了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7-09 14:22:00既然這麼討厭中華民國就把你的證件上面寫中華民國的都剪掉算了
作者:
juunuon (NANACON)
2014-07-09 14:23:00開大絕了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7-09 14:24:00為什麼會這樣很簡單啊,無限上綱到最後都變得荒謬無比
現在沒有,但不見得未來不會有,只是想知道法律有沒有留後門給想撈授權費的公司而已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7-09 14:31:00怎麼有種「對不起兄弟的事你現在還沒做,將來就會做了」的感覺?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7-09 14:37:00我現在上的班是已經明定說公司的相關東西著作權算老闆的
公司有先想好這方面就都先寫了啊所以創作屬於老闆現在不是常態了就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4-07-09 14:49:00所以說就只是將這常態明文化而已......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4-07-09 14:54:00從合約寫明才能把人格權拿走,變成不用寫就拿走,這叫明文化?
作者: ATONG25 2014-07-09 15:22:00
中華民國建國時可不包括台灣喔 台灣違反著作權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