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以後大家畫或買十八禁同人本要小心了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7:59:20
可能太長了 那我寫個簡短版的
大法官有對猥褻物做出定義 有些可以賣有些不能賣
這次的修法即使通過了 可以賣的還是可以賣 不能賣的被抓可能會罰更重
不是如他標題內文講的 好像以後18禁同人本都要被摧毀一樣
如果有興趣多了解大法官解釋或修法的內容 就往下看吧
我認為你下標跟內文都滿爛的
看你的標題跟內文 就好像台灣現在沒規範18禁同人本的販售 這次要新增規範一樣
可是就不是這樣 現行法律就有相關的規範 這幾個的立委提案也多是加重刑責
而且刑法235條猥褻物也是拚過釋憲的大咖法條欸
我直接去網路上找 並且貼完整一點
先講大法官對於猥褻物的態度
這邊轉貼臉書專頁 巴毛律師混酥團
https://tinyurl.com/y984vxrh
在釋字617號解釋(關於刑法235條)
大法官將猥褻物分成兩種
硬蕊跟軟蕊
硬蕊指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值之猥褻資訊或物

軟蕊則是除了硬蕊之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或不
能忍受而排拒之猥褻資訊或物品。
(解釋文裡面其實並沒有出現這兩個詞,而是在林子儀大法官的意見書中做了闡釋)
這兩者主要區分的目的就是在 保護程度的不同
硬蕊的物品是怎麼樣都不能販售散布的
但軟蕊的如果加了適當保護措施譬如封套、警語是可以販售的
以上是我國對刑法235條猥褻物的大法官解釋
再來看立委的修法提案 大多是加重刑責
而呂玉玲的版本則是新增了以強制、違反他人意願方式犯235條會有更重的刑責
(我猜這個是要對付渣男渣女吧)
綜上所述這個法條本來就不純然是要對付ACG的
因為它規範的是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
而本次的提案多是加重刑責 不是新立一條法律
所以以前可以賣的,就算修法通過仍然可以賣
但以前不能賣的,修法通過就會面臨更重的刑責
但是這只是草案,提案的也是少數黨立委
會不會過還要看其他黨的立委願不願意配合
我想表達的就到這邊
後面整理一下修法草案對照表 想看的就看吧
都是從你提供的網址上面擷取下來的 有修改會新增的部分我會上色
##現行條文
第 235 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
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
沒收之。
##李貴敏的修正版本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百萬
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吳怡玎的版本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
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
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第一項檢舉人應予獎勵及保護;其辦法由法務部定
##呂玉玲的版本 改滿多的
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二
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式拍攝裸露影像者,
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以下罰金。
媒介、收受、藏匿前二項之人或使之隱蔽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三項之罪者,一個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犯罪行為人取得之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係以強暴、脅迫、恐嚇、監
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
十萬以上罰金。
散布、播送或販賣、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前項犯罪行為人取得之文字、圖
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上罰金。
持有第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且知悉係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
、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取得,而為猥褻行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三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
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五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落落長會有人看嗎?
※ 引述《ifulita (和泉政宗)》之銘言:
: 有KMT立委提案要加重刑法第235條的刑責了,
: 被抓到的話最多關七年或罰五百萬,
: 還有KMT立委提案要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刑法第235條第1項的人,
: 以後買十八禁同人本還要小心不要被人檢舉…
作者: yuizero (14)   2020-05-02 18:00:00
看完了 感謝科普 (PS 我曾經因為青少年猥褻物而有警察找上門搜索過)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20-05-02 18:01:00
嗯嗯 原來如此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20-05-02 18:01:00
"拍攝裸露影像者"所以二次元pass?
作者: s87879961 (sekuhara)   2020-05-02 18:01:00
有點長 直接看尾巴了xd
作者: alice137651 (雪花喵喵)   2020-05-02 18:01:00
作者: YoruHentai (*゜ー゜)b )   2020-05-02 18:02:00
幹我看一堆硬芯的 ==
作者: jojojen (JJJ)   2020-05-02 18:02:00
醫學系看本本:馬的,解剖圖又給我亂畫,無醫學教育性
作者: S2357828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   2020-05-02 18:02:00
ㄜ 等一下 催眠術???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20-05-02 18:03:00
先進國度
作者: crash121 (衝撞小子)   2020-05-02 18:03:00
感謝科普 知法守法 當個良好公民從你我做起
作者: viper0423 (艾倫希爾)   2020-05-02 18:05:00
這比較偏向違反個人意願的性犯罪修法,而不是擴大適法範圍的修法
作者: sumarai (Pawn)   2020-05-02 18:06:00
硬蕊的同人本真的沒有嗎?
作者: febonach (真菌)   2020-05-02 18:07:00
樓上,我覺得有,只是沒人抓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05-02 18:07:00
假如是三個並行加上不修改擇一,那確實該怕,第一個是
作者: LABOYS (洛城浪子)   2020-05-02 18:08:00
推一個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20-05-02 18:08:00
不過235不能減輕嗎?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05-02 18:08:00
罪與罰沒分清楚,無論如何都被提到一年以上,第二個是怕有人濫檢舉
作者: medama ( )   2020-05-02 18:10:00
推這篇
作者: hk410050 (A柏)   2020-05-02 18:11:00
這波修法是因為韓國N號房事件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05-02 18:11:00
是說終於看懂第三版235的第四項了,前三項是散佈...
作者: honey4617912 (h.4)   2020-05-02 18:12:00
猥褻物定義就一直在那邊有什麼好怕的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05-02 18:12:00
第四項是意圖散布...而製造或持有,還沒散佈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05-02 18:12:00
一年以上徒刑確定沒緩刑就要關了,不得改易。三年以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12:00
掛個立委、國X黨 標題下的偏頗一點 就會很多人跟進叫罵
作者: LastAttack (與我無關~~)   2020-05-02 18:13:00
修法起因不重要,怕的是被濫用或掃到颱風尾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05-02 18:13:00
下這種至少法官還有刑度裁量空間,一年沒減刑就沒有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13:00
對啊 所以我希望本來的刑責不要加重那種強暴脅迫催眠之類的垃圾條款再加重就好
作者: EvilCerberus (想聽樹懶叫)   2020-05-02 18:14:00
把最低刑度提高到一年比現行法條還糟糕。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   2020-05-02 18:17:00
簡單來說就是分手惡性散布裸照床圖的特定設定吧
作者: jasonchangki (阿特拉斯聳聳肩)   2020-05-02 18:18:00
氣流產不算硬蕊?我是不敢賭法官的常識啦
作者: LUDWIN (暑假已經過完了)   2020-05-02 18:18:00
這種太刻意的立法反而會傷害到其他相近不相干的東西通常是不會過得還有就是以裸照床戰圖威脅恐嚇散布的恐嚇行為
作者: lunawalker (lunawalker)   2020-05-02 18:20:00
感謝解釋!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26:00
我覺得他的文省略很多東西 貼在別的地方就算了 反正很多義和團會附和 可是貼在C洽應該完整一點吧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29:00
講那麼多,什麼心還不是法官自由心證。*芯
作者: md01yo30 (毛玉比ゆっくり可愛啦)   2020-05-02 18:31:00
推這篇整理,原原PO真的只是放個風向什麼都沒講清楚。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31:00
法官也會受到判例或是法原理原則的限制的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31:00
虛擬角色,只要不基於真人,不管什麼芯,本來就都不該罰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32:00
真人作品只要不牽扯兒童,或是違反本人意願,也都不該罰
作者: a1379 (超☆魯肥宅)   2020-05-02 18:34:00
又一個因為用上自由心證就是吃無敵星星的
作者: qqqaz9527tw (PPLOL)   2020-05-02 18:36:00
感謝超清楚統整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20-05-02 18:37:00
235應該侷限在拍攝之影像才對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38:00
之前就有過給賣色情漫畫的判刑,不是針對二次元…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38:00
你懂"針對"是甚麼意思嗎?二次元也是在規範之中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39:00
所以我就說不基於真人畫出的虛擬作品不該罰啊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39:00
結果原篇的標題跟內文弄得好像針對二次元一樣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40:00
事實就是有法官上綱到二次元嘛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40:00
你怎麼想我沒意見啊但實務跟你的希望就是兩回事啊
作者: Fice (Fice)   2020-05-02 18:44:00
實務就是有個蠢法官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虛擬作品
作者: JohnShao (平凡的約翰)   2020-05-02 18:44:00
抱歉紅明顯想問一下,我記得還有一個跟藝術類作品有關的規範,是我漏看了嗎?還是那本來就跟這幾個法條無關呢?
作者: amsmsk (449)   2020-05-02 18:45:00
那個跟這條不同吧
作者: JohnShao (平凡的約翰)   2020-05-02 18:46:00
補推我記得是露點跟藝術類作品之間的關聯,好像是台灣可以無碼的原因之一,這部分跟猥褻物法令無關嗎?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20-05-02 18:49:00
不過大法官解釋裡面是有寫到藝術性的 我沒記錯的話
作者: JohnShao (平凡的約翰)   2020-05-02 18:55:00
原來如此,感謝回覆
作者: nnnni0   2020-05-02 19:29:00
作者: CIA7 (ㄐㄐ)   2020-05-02 19:41:00
硬蕊但是有藝術性應該就可以? 但也要看法官怎麼理解作品
作者: groundmon (JJ)   2020-05-02 19:50:00
思想應該是自由的,我個人是反對去限制所謂猥褻物只要那些商品的來源沒有其他犯罪事實,或者是教唆犯罪,不應該去限制人的思想
作者: chamomile050 (老派)   2020-05-02 19:54:00
感謝科普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20-05-02 20:10:00
讀完了 加上最近的事件 法官的心證真的好好用
作者: lovegensokyo (神戀幻想鄉)   2020-05-02 20:16:00
呂的版本感覺是針對偷拍散佈或報復性色情吧這個我是蠻贊成的
作者: ddgs (庫伯)   2020-05-02 22:25:00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0-05-02 22:44:00
推這篇
作者: mlnaml123 (mlnaml)   2020-05-02 23:50:00
不是針對有怎麼樣,二次元就是會被掃到颱風尾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