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私刑正義是惡嗎?

作者: sado5566 (5566)   2021-11-12 02:40:42
這篇 cipc444 大大的內容值得一看
回歸這串根本的問題
私刑正義是不是惡
很多人都會去想 法律 也就是非私刑
想正義 想善惡
回歸最初法律應該是沒有正義
沒有善惡 也沒有對錯的
純粹就只是用來停止紛爭用的
比如紅綠燈
大家都得遵守才有秩序
但總是有貪快的會闖
闖紅燈的當然就跑比較快
但要是大家都闖紅燈那就很亂了也就快不起來
私刑正義我覺得也是差不多的概念
幾個正義之士或許能當英雄
多了就很亂了
就像假冒麻匪闖民房欺侮民女一樣
噁心
※ 引述《cipc444 ()》之銘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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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問題其實比鄉民想的還要更大哉問。
: 基本上你去大部分的法律系學生或從業人員,關於私刑的問題,都很難得到確定的答案,
: 他們多半會嗤之以鼻,認為這種問題根本沒有討論的必要。
: 因為「刑罰是國家專屬權力」這個前提,就是傳統刑法釋義學(解釋學)的基本根基,這
: 就像你問一個建築師父說,如果我把地基中最重要的龍骨給拆了,那要怎麼蓋房子?
: 師傅也只會像是看白癡一樣的看你,而不會認真去思考這個問題。
: 刑罰最早的起源就是處理「氏族內族人紛爭」與「氏族語氏族間」的紛爭,也就是所謂的
: 血讎報復(Blutrache)。
: 血讎報復其實就是自力救濟,允許被侵害人對他方施以相同的傷害,然後讓紛爭弭平,從
: 而使因為傷害產生的社會動盪平息。
: 直到中世紀與近現代的時間點,所謂的刑罰才和國家及政治結合在一起。簡單來說,領主
: 或是教會,為了維持領地內的穩定,他們開始將刑罰收歸於私有(公家的私有,也就是公
: 有)。透過社會契約論,這種論點又在一次被強調,人民與國家之間的契約約定,人民將
: 彼此報復的自力救濟行為放棄並讓渡給國家,換來國家的保護與對社會穩定的保證。
: 而這種刑罰公有化的論述,就是現代你所看到刑法的一切根本。
: 所有後來開展的法釋義學或程序法,基本上都是在處理「國家與人民間的問題」。
: 整部刑事訴訟法,就是人民對抗國家刑罰權的歷史。
: 我們很常聽到有人說「那受害者的人權呢?」或「難道受害者的人權不重要嗎?」
: 在這樣的論述前提下,實際上受害者真的不重要。
: 因為受害者與加害者間的關係,實際上是私人間的紛爭,那並不是刑法所需要討論的。
: 刑法討論的是「國家如何對待加害者,國家如何處罰加害者」。
: 所謂的人權(或是基本權),實際上是「人民對抗國家的武器」。
: 這裡的人權是比較學術意義上的解釋,而不是語言上的那種模糊用法,這必須要說明。
: 所以受害者對於加害者主張人權,無疑是荒謬的,因為兩者都是人民的情況下,是沒有從
: 屬關係或支配關係的,所以你不需要用「人權」去對抗彼此。
: 所有的刑法學者與刑事程序法學者,終其一生所研究的都是「在假設國家是唯一合法使用
: 暴力的主體,那怎樣對於人民施展暴力是合理的?」
: 講白了,所謂的刑事程序,本質上是司法-行政-人民之間的三角關係,法官的作用就是
: 限制行政權無節制地對人民行使暴力。
: 在刑事法庭上,代表控訴的是檢察官,也就是國家,而不是被害人。
: 被害人充其量就是給檢察官提供意見的腳色,但他始終不是法庭結構鐵三角的一部分。
: 當然我們的法律系學生在學校,學習到的也是這套,事實上這也是最實際的教學,因為現
: 實社會就是不允許個人報復,那研究那個對於培育法律人才的重要性就不大。
: 當然當代的刑法研究,其實也開始重視到被害人的問題,畢竟刑法重點是維持社會秩序的
: 穩定,如果處理結果沒辦法讓大家滿意,那自然不會有穩定可言。
作者: JakeiHoung (柳玄丁)   2021-11-12 02:51:00
8+9 任何時候都要剿 不剿不行
作者: liuedd (~柳橙~)   2021-11-12 02:54:00
8+9名正言順就用你以為的私刑正義藉口四處破壞
作者: cipc444 (宋虧西)   2021-11-12 10:09:00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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