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21-11-20 17:38:37好奇
有沒有像余鐵雄一樣,一定要判將軍有罪的法官
但法官正常就是領錢辦事吧
哪可能有那麼強的正義感
而且還贏兩次
作者:
yuizero (14)
2021-11-20 17:39:00領錢辦事??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21-11-20 17:41:00下一篇檢事官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11-20 17:42:00現實都是不判死刑的恐龍
作者:
exyu (yue)
2021-11-20 17:42:00這要在八卦版問吧@@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21-11-20 17:43:00余鐵雄視角是將軍先搞他的呀
作者:
bcyeh (傑輪特)
2021-11-20 17:45:00被調去金門了
作者:
kisaku 2021-11-20 17:45:00真正好的法官是中立的,才能發現真實,正義感之類的詞應該是用在檢察官身上
作者: john042051 2021-11-20 17:46:00
法官跟正義感有啥關係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21-11-20 17:47:00現在媒體這麼發達,誰是壞人很明顯,可惜法官沒正義感
作者: matter13610 (matter的意義) 2021-11-20 17:48:00
笑死,法官信媒體就世界大亂了好嗎
作者:
NPttnoob (難道阿扁臭了嗎)
2021-11-20 17:48:00Aaron Judge
作者:
gp99000 (gp99000)
2021-11-20 17:50:00看來大家都不記得恐龍法官余鐵雄的梗了
法官該不該是中立的是有爭議的,有興趣可以去看101年第二次刑庭決議不過當然何賴傑老師和楊雲驊老師都有批評這號決議
作者:
yuizero (14)
2021-11-20 17:55:00于鐵雄是恐龍法官?不就將軍搞他所以公報私仇 哪裡恐龍?
作者:
MysterySW (飯糰丸)
2021-11-20 17:59:00可以舉個不是領錢辦事的職業嗎?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21-11-20 17:59:00未審直接先宣告一定判你有罪 這恐龍吧
作者:
yuizero (14)
2021-11-20 18:00:00因為搞太大變成真的犯罪 然後想無罪一直犯罪所以法官就說一定要判有罪哪裡恐龍。就真的犯罪
哪裡能一定判有罪,無視無罪推定的喔我還不說他要是跟將軍有私仇還應該自請迴避咧
作者:
kisaku 2021-11-20 18:01:00那個決議一直有爭議,並且余鐵雄這樣威脅當事人沒迴避就偷笑了,不太可能歸到法院調查義務
作者:
tim8333 (悠閒。)
2021-11-20 18:01:00今天正義代名詞 亞特蘭大勇士
作者:
ok5566 (洨王子)
2021-11-20 18:03:00有沒有罪看證據 檢警沒呈上足夠證據 你也不能直接就判有罪
作者:
tim8333 (悠閒。)
2021-11-20 18:03:00今年
刑事訴訟法不就是保護壞人的法律之前無聊去書店翻一下全部都在講壞人的權利
作者:
jojojen (JJJ)
2021-11-20 18:10:00最好不要,正義感太強就會無視證據心證更雷==
作者:
Diablue (Di4Bul3)
2021-11-20 18:11:00領錢辦事哪裡有問題嗎XDD 只是誰的錢就不好說了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1-11-20 18:12:00一定要將人定罪的人 不適合進入司法體系只會害人而已
沒啦我也覺得那個決議很爛,但就存在所以還是拿出來提一下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1-11-20 18:15:00看新聞就知道誰是壞人了(笑死)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21-11-20 18:18:00笑死 用媒體來判誰是非
作者: tso1408579 (Seluotier) 2021-11-20 18:28:00
看看推文 難怪每天靠杯司法已死
作者:
iamnotgm (ä¼½è—之黑)
2021-11-20 18:41:00那叫被告的權利好嗎 你就不要哪天雖小被吉
作者: MIOAAZO (脫非入歐) 2021-11-20 18:41:00
還保護壞人的權利咧 你都直接說他是壞人了 那刑訴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被告=壞人 哪國的法律這麼嗨
作者: holisea175 (holisea175) 2021-11-20 18:41:00
一定判有罪才是恐龍好嗎,這一定被聲請迴避的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1-11-20 18:42:00看有沒有法官在事前先跟媒體喊話說我一定判決你有罪的XD
說個笑話 刑訴是保護壞人的法律這跟之前那種說法律只保護權貴一樣 有夠可憐的邏輯沒有刑訴 那今天就能隨便抓人隨便起訴人了啦刑訴154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今天沒有這條的話 沒證據照樣起訴你 先認定你有罪再來審判 笑死刑訴156-1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沒刑訴 今天把你44樓 抓來打個半死講的話都能當法庭證據你覺得這樣好不好啊?
作者:
eas06u4 (支那五毛勿干預我國內政)
2021-11-20 19:33:00很多 但他的判決你不見得喜歡甚至看得懂
你不搞怪沒事會被抓去警局?我這輩子可從來沒進去過。法匠人只會拿一堆文字出來砸人,虐童輕判、殺人無罪,法律的人權只是壞人的人權,被害人在棺材哪來人權,是吧?
媒體能把黑說成白…最好會大家都知道誰有問題而法官會不知道
有罪推定在某些人上還真的顯露無疑沒做事怎麽會進警局這種話都可以自豪的說出來
哪天你親朋好友被精神病殺了看你們法律人還有沒有臉在這裡高談人權
真的很有趣呢 你不會隨便就被抓到警局就是因為無罪推定好嗎 走在路上不會隨便被說你犯啥罪直接被抓走
精神病是人,所以有人權棺材裡的死人不是人,所以沒人權你們法匠人邏輯確實挺合理的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1-11-20 20:01:00都有人穿吊嘎夾腳拖出門買消夜就被警察違法盤查了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21-11-20 20:02:00樓上說的是楊律師?他好像前幾個月又被警察攔了 ==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1-11-20 20:03:00警察職權行使法沒背好就想隨便要人亮證件結果當街被專業人士電到飛起來
看了g大的言論,我覺得台灣好險是無罪推定,不然我走在路上就要進監獄了
法律的人權只是壞人的人權這種話都說出來了?人不是萬能 所以法律不是萬能 總有不夠完善的地方 但法律跟審判就是盡可能偏向當時環境下的公正 有問題時進行修正那種沒有法律更好的論調 真不知道到底是哪根筋不對別忘記法律就是為了約束王權而誕生的要是沒有法律 今天權貴對一般人做的可能不止惡劣十倍百倍 你能私刑正義 權貴可以帶一群人來私刑正義你全家無罪推定並不厲害 而是基本不然不用證據就能送你上法庭 打個半死讓你自白也能當你犯罪了你這輩子沒進過警局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是法治 法律在保護你 讓你正常的生活不會進警局
對啦對啦 我就是法盲哪天換成你親友被精神病殺了躺在棺材然後法官判殺人的無罪再來跟我說法律保障人權喔我有追蹤法律普及專頁,看過一篇文說:某個法官為一個犯人的權利申請大法官釋憲結果釋憲成功那個犯人被放出來又犯罪抓進去關了你還跟我說法律系不是保護壞人?
作者:
ll6a (老成a~)
2021-11-20 20:56:00很簡單的道理,法律越重視人權,有罪判無罪誤判率就會越高,所以說保護壞人某種程度也沒錯但如果降低有罪判無罪,那無罪被判有罪就會提升所以為什麼法院的象徵是天平,利益權衡,這個社會對有罪判無罪的容忍度有多高呢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1-11-20 21:19:00國民法官判得比恐龍法官還要輕 這就是鄉民的正義
法律限制人 同時也保護人 而不是保護壞人先搞清楚這差別吧法院的天秤不是利益權衡 而是公正 理性 衡量雙方證據不被外界形象左右當然這只是理念 實務上人不是神 不可能完全的公正 但需要盡可能的公正
作者: MIOAAZO (脫非入歐) 2021-11-20 21:28:00
有看法普專頁還能這麼想 那我覺得你還是別看了 你難過寫文章的也難過
回ll6a 或許某種程度上取決於人們對於無罪被判有罪的容忍度有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