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發錢] 寫出神作了

作者: s920081 (s920081)   2022-08-09 02:38:59
逛cf板時有看到您的求評文,上次C洽點進去只有粗略一看,這次則看到了第四章。稍微
簡單說一下我的看法。
有看到您在回文時強調希望讀者專注於劇情而不是文筆和文風那些比較主觀的感受,但畢
竟你的目標是超越黑暗騎士的神作(雖然電影和小說兩者間還是有差別),而神作兩字我
認為是不管從哪方面挑惕、檢視都能有90分以上的作品才有資格冠上的詞,所以我還是想
說一下劇情以外我認為的問題。
以下都是個人拙見
Ok,第一是很多人討論的雙主角。不少作者會採用這種方法來創作,不只雙主角,甚至是
三、 四或更多。目的何在?引用布蘭登 山德森所言,在大長篇時選擇採用這種切換角色
的方法才能推進劇情。故事太龐大了,有太多事件和人如果不給主角的戲份和視角,會沒
辦法讓讀者明白發生了什麼事、這些角色的動機和想法。
有得必有失有失,缺點則是會打斷讀者的注意力。當你成功地將讀者拉近你的故事和角色
身上後又馬上切到下個人物,這非常考驗作者的功力。
說故事功力。
角色的個性、動機和目的;還有時空背景、發生了什麼事、在這個小說世界地理位置的哪
裡......諸如此類的東西都被記住,故事也告一個小段落,作者才會切視角。大致上是這
樣。
回到你的作品,第一章姑且可以算是完成了一個段落,道出了黑衣人的目的。我個人認為
這邊不該切到第二章的,黑衣人不惜綁架人,大費周章引來癲狼,只為了寫傳記?有趣,
你勾起我的興......嗯,這個賀啥的是誰?
就如同鑽木取火剛冒出點煙,你卻大力一吹,說:「嘿,換下一根木頭了唷!」
第一章整體上看起來很不錯,是我前四章最喜歡的一章,開頭開得好,最後的目的也引起
我的興趣了;但就如同上述所言,最後我被打斷了。
說真的,我不在乎另外三個角色如何,就算黑衣人有可能是偵探千尋也一樣(我還沒看到
後面,這個問題的答案不得而知)。
第一章結尾能算是個段落,真切了,也行。我就來看第二章,畢竟第一章還算有趣。第二
章出場角色為三,也算是在介紹新角色,但這個姓賀的還說到一半。戛然而止。換角色了

這邊怪怪的,我沒有成功認識這個充滿謎團的賀先生,沒有了解千尋小姐,他們出場幹嘛
的?動機?目的?一切都不明。那為什麼要切上一組?為什麼又要把這組切了?
照編劇常用的三幕劇構造來說,第一幕該結束了,你試著拖出全部的角色來讓讀者認識,
但一個都沒有介紹完成——沒有動機,目的只說了一個——這不是個好兆頭。特別是評審
都是專業小說家、編劇、導演。對於影響觀賞體驗的整體乃至於細節,他們一定比一般讀
者還要敏銳。
重點是,第三章特別長,而且還變成第一人稱了。
人稱的變換暫且不談,那是第二點。回到第一點,第三章很長,全由兩人的對話撐起;有
沒有撐起先不提,但節奏慢下來,我的感覺是,作者要讓讀者在這章認識癲狼——他的動
機、個性、想法、回憶......諸如此類的。但,第二章的故事只進行到一半,第四章又跳
回第二章,那中間插入第三章一整串無關二、四的對白,這個用意在哪?有更簡單、更優
秀、更有效的方法,為什麼要強硬地破壞節奏和讀者的專注度?
有目的,再切。如果你想製造懸疑感,讓第一章斷在那邊確保角色不會說出太多動機和目
的是可以的。犧牲了一些,換到了一些,又一次,有得必有失;但第二章到第三章無論是
什麼目的,在我看來都是B>Z。
隱藏一個角色的目的和動機製造懸疑感是個很大的賭注,一次隱藏四個主要角色的動機和
目的是自掘墳墓。
第三章的結尾作為一段來看,故事可以結束了,就缺個斷點,像是把事情交代完了就好了
,而沒有個好的收尾。
第四章,我已經被切換人稱和變化視角的cross over晃開,只是大略看了一下而已。如果
你說第四章後才是精彩劇情的展開,那我很抱歉,專注力有限。
說到我想說的第二點,人稱轉換。
第三章幾乎都是對白,可能是這個關係本來的第三人稱變成了第一人稱——小說的大忌。
確實,如果是突然進入回憶世界,要切第一人稱也是不是不行,但這邊有回憶,又穿插了
兩人的對話,還有癲狼的OS以及旁白敘述,全部都攪在一起。
認真看的話,真的很累。
而且第一人稱要用得好真的極其困難,一不小心就會透漏出第三人稱的資訊。用第三人稱
寫不好嗎?你第三人稱寫得明明就比第一人稱還好上很多。
我一直認為,坐而言不如起而行,讓角色說出我很難過,不如讓角色流一滴淚;讓角色說
出他的過去,不如讓角色回到過去演給讀者看。
畢竟「我很憤怒」和猛一揮拳,那個強烈我想大家都知道。小說作為帶入感相較其他媒體
更薄弱的說故事媒介,最重要的就是讓讀者感同身受。
當然,依據程度輕重有別,這不一定成立。
個人建議,這邊直接用第三人稱回去寫癲狼小時候,不管他小時候有沒有記憶,演出來就
對了。一小段後再跳回癲狼跟黑衣人的對話,然後再跳回不同時間的回憶。
真有想要用第一人稱寫的強迫症也行,至少第一人稱講完一個故事,明確地切回第三人稱
來到兩人對答,結束。第一人稱說故事,切,第三人稱對答,結束。至少不會這麼混亂。
我能理解剛開始創作時想要強調自己的劇情、人物刻畫和所想說的寓意,誰不是呢?這是
無可厚非的;但小說家在做的事是包裝。故事包裝寓意、思想;文筆包裝故事;跪求繪師
包裝外觀讓人買。這非常現實。真正重要的是讓人看得下去,甚至是讓讀者開始看,這也
是為什麼小說的名稱越來越直白,先騙進來就對了。
當然,這次比賽不在乎人氣獎的話名字和封面可以不用,我自己是認為評審比較不在乎這
些。
最後說到黑暗騎士,我想我試著用你的方法來描述黑暗騎士,看看會變怎樣。
電影全長兩小時半,開場是媒體在採訪民眾對於蝙蝠俠的想法,第六名被採訪的人說了一
些比較攻擊性的言論(通常這個人要帶出一些東西,不只是蝙蝠俠或是癲狼,最好是電影
比較淺的主題,這個城市不需要蝙蝠俠諸如此類的,我有些忘記了)。再次一提,透過第
三者來說明的開場非常加分。
接著鏡頭拉遠,來到在大樓頂端的蝙蝠俠與高登。警長高登說:「聽到他們說的了嗎?你
不能再這麼一意孤行了。」
兩人有一些意見不同,小爭吵後,高登說:「不如我幫你寫一本傳記,至少讓大家了解你
作為英雄的想法。」
接著切畫面,來到小丑的出場。到這裡都還能接受,雖然多半小丑和蝙蝠俠在第二章就會
有些衝突,來表現兩人的對立、動機和目的,但先略過。小丑進銀行要搶劫,搶到一半外
面警察來了,拔槍要脅小丑。小丑走出銀行雙手高舉。
鏡頭仰視,拍著警車車底黏上的遙控炸彈,也拍到小丑的臉,接著小丑的臉特寫。他開口
說:「我要像大家宣布,我打算製造混沌,來揭......」
切畫面。
蝙蝠俠坐在大樓的邊緣,黑色披風隨著樓頂的大風翻舞著,像極了展翅的蝙蝠,但在白天
陽光明媚的高譚市卻顯得格格不入。
或許......高譚市真的不一定需要蝙蝠俠?高登心想,但他當然沒說出口,而是開始和蝙
蝠俠聊。聊過去。
接下來20分鐘的場景都是蝙蝠俠和警長的對話。場景沒轉移,鏡頭只有在兩人臉上交換。
這就是第三章的問題,也是第二章沒有癲狼的問題——誰會聽一個剛認識的人聊心事、聊
過去?除非是在約跑軟體帶著目的性去認識這個人,不然誰在乎著多達萬字(?)的對話?
蝙蝠俠又是誰?呃......剛剛被採訪的人有說,但我其實不知道,因為電影裡沒啥戲份,
而且已經四十分鐘,我旁邊的人睡著了。
這樣演在你心中還會有9.5分嗎?我想恐怕沒有,不管他後面拍得再好,也只會得到瑕不
掩瑜的評價,而不是神作了。
這篇評論多少有著調侃的成分,畢竟打出了「神作」、「超越黑暗騎士」,那就得用檢視
神作的標誌去檢視作品;而我想您也是認真求評,所以我也是認真回覆的。
不過還是得說,如果這篇是您第一篇小說,那我是真心覺得非常厲害了。想當初我的第一
篇小說......真的是慘不忍睹。
而且我也能看出您是個有些堅持的人,除了每個章節的名稱都要用四個字外,還有些小細
節——費多拉紳士帽是啥?我看完後馬上去查了,這點小地方是很多創作會略過的。
希望彼此在未來都還有持續創作,也能在這條路上有所收穫。
(P幣對我來說沒用,如果真要討論的話請不要私訊。)
作者: doramon888 (貝爾汪)   2022-08-09 02:41:00
好耶~
作者: bakedgrass (蒙古烤小草)   2022-08-09 02:50:00
好評論
作者: BrowningZen (BrowningZen)   2022-08-09 02:57:00
哇~
作者: bakedgrass (蒙古烤小草)   2022-08-09 02:59:00
也祝你的創作能夠加油
作者: kemp9801 (麻枝 准)   2022-08-09 03:48:00
在第三人稱寫第一人稱 最有名的還是笑傲儀琳敘述的那段
作者: VelvetMikoP (Velvet-35P)   2022-08-09 06:25:00
謝謝,版上回應了。錢還是想硬塞給你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22-08-09 07: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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