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用利益來看就清楚明瞭
不殺一個精神病或罪犯好處有多少?
精神病是要吃藥的
對藥商而言越多藥罐子他們生意越好
治療精神病也是要收錢的
這些強制醫療也是要有人買單的
而一審二審三審再審也是要錢的
多審就多養活幾個法律人
再配上關不起來一直出去作亂的"精神病"
這生意可說是綿延不絕。
你說他們能放棄這麼大的財源嗎?
至於你說會不會砍到法律人
這又牽扯到好壞區了
法律人有錢,自然住在治安好的地方搂
你想想,放出一堆精神病,造成附近治安緊張
那附近的人是不是要搬走?
一群人被逼者搬到好區,是不是代表好區的房價越來越高?
如果法律人又兼任房東,大家都要搬好區,好區的租金是不是要上漲?
這是不是又是一筆長久的財源?
所以說搂
你說這些罪犯跟精神病能不減刑或免死嗎?
要不然各位想想
假設今天這個瘋子不是衝到京阿尼縱火
而是去法律宿舍縱火
你覺得他會是"精神病"該減刑,還是十惡不赦的"罪犯"要求立即死刑
大家心裡有數就好
談到利益,大家都是很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