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不怕賠錢了廢)》之銘言:
: 另外,如果散佈這些東西目前可能會被認定違反兒少性剝削
: 現在的制度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 iwin收到檢舉如果覺得有疑慮除了通報站方屏蔽以外
: 同時會送檢警調查
: 所以發表這些東西被送iwin不一定是文章被鎖而已
: 有可能法院會找你的
: 談完發布者說一下站方
: 法律規定站方接到iwin通知之後
: 站方必須立刻屏蔽相關文章
: 不配合就說罰六萬,未改善連續處罰罰到改善為止
: 就是這麼霸道,所以站方目前也只能配合
: 最後就是在跟NCC官員吵判定原則時
: NCC:”不用吵這個,聽話辦事就對了”
: …….
如果房子人整篇描述沒有訊息誤解的話,
我真是誤會大了!我竟然以為NCC沒有行政上的力量!?
「法律規定站方接到iwin通知之後,站方必須立刻屏蔽相關文章」
這完全表達了iWin被授予的行政力量,連罰則都有出來
更誇張的是 NCC官員 竟然說「不用吵這個 聽話辦事就對了」!?
這個跟色圖已經是全然不同的問題,幾乎踩到了言論自由的邊界了
大概10多年前,美國曾有人提過有一個打擊盜版的SOPA法案,
表達的是為打擊盜版,政府可以主動逕行封鎖疑似散布盜版媒介的網站,
即時地避免盜版影音地散布。
立意講得很好聽,不過這法案一出就被大家幹爆了
因為這如果用來封鎖政府看不爽的言論,民眾根本沒轍
有人可能會說「啊他就只封鎖有盜版的網站啊,一般討論哪有差?」
盲點就在這裡:政府完全可以無視判定原則直接逕行封鎖
這潛在的危機就是很多重大議題的即使討論被直接封殺
換句話說,相信逕行言論管制的實行機關都會按照規矩來是非常危險的想法
我覺得iWin也透露出類似的危險性了
NCC的官員真的是那樣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