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來沒想過
在台灣,已經走到這個號稱解嚴後最民主的年代
思想審查居然還會死灰復燃
政府居然要用刑法對付畫師、對付讀者
僅因為他們用畫筆、滑鼠、觸控筆
畫出了腦中的創作圖樣給人看
明明可以著手完善分級制度、
加重對兒童性犯罪者刑罰、
加強學校教育學童性侵性騷、性霸凌之辨識與預防、求助之道
衛福部卻懶得管這些,只告訴你"想也不行,想也有罪"
難道那些施行犯罪的戀童癖,在沒了二次元圖觀看,只看了成人A片A圖後,就不會犯罪?
如果衛福部真的認為是色情出版物會引誘戀童色情犯罪,必須用刑罰禁止
那就該所有A片A漫A圖以及所有色情網站全部禁掉
而不是一句"主觀""看起來像"就蒙混過去
每個人都有主觀啊,我主觀看起來就不像會引起我的性慾啊,憑甚麼你的主觀才是主觀,我的主觀就不是主觀??
※ 引述《wahaha99 (我討厭人類)》之銘言:
: UPDATE: 除了我之前發的這篇之外,
: #1bktmaAh (C_Chat)
: 我不能接受對虛擬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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