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 引述《spw050693 (線下潛水客)》之銘言:
: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nK8zjTSHrjxiYseL/?mibextid=TrneLp
: : 二月份延燒至今的「動漫圈炎上『iWIN』事件」,今日總算順利落幕
: : 今天我和 黃捷 委員、 沈伯洋 委員一同召集衛福部、法務部以及ACG相關代表協會討論,
: : 為了避免法令解釋模糊,使二次元創作受限,會議中達成三點共識:
: : 1.兒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繪製之色情圖畫、AI生成之擬真色情圖畫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處
: : 裡。
: : 2.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
: : 值,依刑法第235條處理。
: : 3.兒少不宜觀看者,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請平台業者補正相關防護措施(
: : 如警示性防護、阻攔性防護、嚴格年齡限制)。
第二點釋 617 「人獸交」可以解決,緊咬「人 = 自然人」就好
釋 617 的發生背景,是晶晶書庫同性戀真人猥褻物與刑 235 引發的爭議。在釋憲背景是
真人猥褻物情形下,釋 617 人獸交的「人」指的只能是自然人,不是動漫人物不是貓耳
娘不是芙瑞。而據小弟認知,也從來沒有其他大法官釋憲或是法律,將「人」的概念擴展
到虛擬或想像之人物。我猜大法官也想不到,會有「鬼才」將虛擬人物也認定成「人」。
因此,在引用釋 617 判斷創作是否為硬芯時,需檢視作品人物是否如照片般逼真,足以
認定為憲法和法律上的「人」(自然人),是「人」才有可能成立人獸交。若人物不逼真
,與「人」無關,必定無人獸交,最多只算軟芯。若不如此解釋,任何多數人性秩序尚可接
受,內容溫和,於分級限制下可流通的成人讀物,只要女方畫個貓耳就升格成硬芯通通入
罪,顯非大法官兼顧多數人性秩序與言論自由之本意,既不符言論自由,也與多數人性秩序
相悖。
若要規制虛擬人物,請仿照國外作法進行修法,瑞士和英國都禁虛擬兒童色情,但兩國條
文分別用 non-genuine sexual acts with minors(Swiss Criminal Code)、image of
an imaginary child(Coroners and Justice Act 2009)等詞彙,明文指出虛擬人物也
屬規制對象。如無在法律中明示虛擬人物也屬規制對象,那硬說現行條文就能管虛擬人物
就只是笑話。